二月十四日,美国国务院宣布成立“全球网络自由特别小组”,旨在从外交政策层面上推动网路言论自由。二月十五日,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的非洲、全球人权及国际行动支委会和亚太支委会如期召开题为“中国互联网:自由的通道还是镇压的工具”的听证会,四大IT巨头的代表乖乖坐在了证人席上,接受议员们的质询。面对会议主席史密斯全面翔实的指证和兰托斯议员单刀直入,毫不留情的质问,那些代表们虽然有备而来,带足了各色顾问,却也尴尬支吾,找不到几条像样的理由来洗刷自己助纣为虐的行为。
懦夫般的IT巨头们
听证会主席史密斯近年来主持了二十五场关于中国侵犯人权问题的听证会。美国IT巨头在中国的所作所为使他自然联想起IBM公司和纳粹德国的合作。他在简短回顾了IBM公司用认证、编目和打卡技术帮助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历史后,尖锐地指出:
“今天,美国的某些科技公司也在和专制政府进行着同样令人作呕的合作,来压制异议人士的声音……由于一些公司把用户信息交给中国政府,直接导致了男男女女被关进劳改营,遭受非人折磨。有关人士让雅虎公司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雅虎的回答是他们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
“……如果五十多年前纳粹的秘密警察问犹太小女孩安妮藏在哪里,难道正确的答案是遵守纳粹德国的法律,把安妮藏身的地方告诉警察吗?这不是无被受害者犯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和被压迫者而不是压迫者站在一起。”
“极权统治的两个最根本的支柱是秘密警察和宣传。”史密斯主席说道:这些美国公司“帮助、支持中国政府支撑起这两个支柱,孜孜不倦地为独裁政府进行宣传,用各种手段支持中国秘密警察的活动,包括监控与侵犯人们的隐私权,从而使中国政府有能力对中国人民进行大规模的镇压。”
IT巨头的代表事先也准备好了巧妙的说辞,来为自己开脱罪责。雅虎公司的法律总顾问(Callahan)卡拉汉说,他们当时为中国提供师涛的信息时对师涛的具体案情并不知晓,只是根据所在国的法律行事,换了别的公司也会这样做。Google副总裁施拉格(Schrage)说,Google.cn并不是专为中共量身定做,只是在探索一种适合所有对信息进行限制的国家的指导原则。思科公司副总裁钱德勒(Chandler)说,思科从没有为中国政府专门配置网络过滤产品,满世界卖的产品都是同样的配置。微软的联邦政府事务部经理柯鲁姆霍尔茨(Krumholtz)说,即便中国政府有封网的恶习,但是没有封掉的那些仍然给中国网民提供了可贵的信息来源,所以仅仅从人权和表达自由考虑,微软相信应该继续留在中国提供互联网服务,而不是从那里撤出。
这些巧舌如簧的自辩终于激怒了在场的不少议员,来自爱荷华州的李奇(Leach)直呼Google公司为“中国政府的马前卒”,国会人权委会会共同主席兰托斯(Lantos)则怒斥这些公司在中国前后不一致的态度是一大耻辱,兰托斯还指责这些公司聚集了巨大的财富和权力,但是很明显没有担负起任何社会责任。
也许是听腻了这些IT巨头们淡化事实,顾左右而言他的辩白,曾经在纳粹集中营饱受折磨的兰托斯以点名回答的方式,让这几家公司的代表回答他们“是否为在中国的所作所为感到耻辱”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有时,事实是不容辩驳的,过多的辩驳反倒掩盖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面对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那些代表们面面相觑,无地自容,坐在他们身后的那些“军师”们也一时间拿不出主意。
这一幕是这场长达七个多小时的听证会最为激动人心,也最为大快人心的场面。虽然只持续了十几分钟,对于那些铆足了劲儿准备以话语的技巧逃避实际责任的IT公司代表恐怕漫长得如月如年。
美国的IT四巨头们应该想到,他们如此争先恐后地和中共暴政合作,被一起推上国会的证人席只是个迟早的问题,因为这些跨国公司的母国毕竟是自由世界的旗帜,不可能对它的企业公民在别国胡作非为而无动于衷。他们更应该想到,他们遭受舆论的批评和国会的斥责是在为身后的魔鬼受过--这个魔鬼以庞大的利润和市场为诱饵,买断了他们在中国本应十分优秀的道德表现。为魔鬼秉烛(hold a candle to the devil),代魔鬼受过,倒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想到这个驱使他们的魔鬼依然在太平洋彼岸自由自在,翻云覆雨,依然在卡着他们在中国经营与发展的命脉,不知这些代表们会作何感想?
在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灰色地带
漫长的自述与质询程序结束后,四巨头的代表离席退场。来自中国信息中心的吴弘达、自由亚洲电台的Libby Liu、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萧强和中国人权的谭竟嫦先后作证,指证美国的IT公司帮助中国政府封堵网络的事实和后果。其它出席听证会并提供证词但未能当庭发言的团体还有美国之音、国际大赦、波士顿共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和团体。
上述资讯和人权团体的指证大多集中在道德评判,而不是具有法理意义的证词。IT四巨头和中国暴政的合作有悖于人权精神和企业道德,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有没有适用的法律条文来惩处恶行并规范他们以后的行为,这是人们更应该关注的问题。
在道德与法律之间有一片灰色的开阔地,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之间也有许多未定边界,这些跨国公司就是在这些灰色地带打法律的擦边球,越过道德界限,却又回避与法律抵触,以逃脱法律的惩处。雅虎出卖用户隐私给中国政府,在道德上绝对应遭到惩罚,但是美国的法律能不能惩处一个按照落地国法律行事的跨国公司?如何惩处?这里边就有很多未决的法理问题。尽管中共政权十分邪恶,但在法理上它依然占着中国合法政府的位置,而且近年来制定了越来越浩繁的法律,做出了越来越逼真的依法治国的姿态。对于这样一个残暴,虚伪,狡猾,又占据着巨大市场的邪恶政府,国际自由力量如何拿出不败的策略实在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
来自中国信息中心的的著名人权活动家吴弘达先生对思科公司和中国安全部门的合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跟踪和深入剖析,掌握了该公司在中国的经营行为违背美国法律的充分证据。吴先生出示了很多文件,证明思科公司长期以来和中国的安全部门合作,向中国出售网络过滤系统、指纹鉴别系统等软硬件以及相关技术。经过在中国国内的调查发现,中国各地的省、区、县等公安部门都在采用思科的技术,进行声音识别、电话监控、手机跟踪、生物识别、录像跟踪等等。吴先生指出,思科参与的“金盾工程”使那些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努力的工作着的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极大威胁。
吴先生在发言中说,自天安门大屠杀之后,美国通过法律禁止向中国出售犯罪控制产品和技术,而思科的所作所为是对美国法律的公然违反。关于犯罪控制产品当时的法律有过界定,出口管理部门也有一张列表,包括手铐、警棒等在内的一系列产品被认定为“犯罪控制产品”禁止向中国出售。吴先生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控制产品”的概念需要重新定义,如果仅仅把金属做的镣铐看成是“犯罪控制产品”,而控制人们在网络上自由表达的“电子镣铐”不是“犯罪控制产品”,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
吴先生还指出,“美国公司向中国出口高技术产品,不仅在战略上危害美国的利益,而且也压制了中国异议人士的声音,使他们无法起到改造中国独裁政府的积极作用……美国IT公司不断向中国出口高技术设备将增强中国压制民主诉求的能力,使专制政府更进一步严密地控制人民。”
严寒里的第一叶番红花
二月十五日的听证会为中国大陆深受网络暴政欺压的网民和海外关注中国民主自由事业的人们吹来了一缕温暖的春风,虽然离中国冰封雪冻的互联网全面解冻的那一天还很遥远,但把这次听证会看作预示春天的脚步的第一叶番红花应该不算夸张。
听证会召开之前,美国的一家民调机构公布的结果显示,美国大多数民众反对美国公司和专制政府合作,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在这个背景下召开的听者会再加上由此引发的媒体讨论,将形成更强势的公众舆论压力,使那些大公司的行为有所收敛。在一个人民有充分言论自由的国家,民众对于企业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听证会结束前,会议秘书散发了听证会主席史密斯议员的“2006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讨论稿。该拟议中的法案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促进网络言论自由,为了给那些被外国专制政府挟持卷入压制人民或其它活动的美国企业提供保护,特请国会众参两院召开会议通过该法律。”法案草稿回顾了美国公司在国外经营及涉嫌侵害落地国人权的现状,草拟了规范这些公司行为的条文,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虽然一个提议要通过众参两院的表决、讨论等一系列程序才能最终成为法律,但这一程序的启动本身就具有重大意义。
也许是雅虎公司作恶深重,在听证会召开前该公司就通过媒体表达了希望各公司联手对付专制政府的非法非理要求的意愿,在听证会上该公司的代表再次谈到了这个问题。在国会立法能否取得成功尚不明朗之前,各人权团体应该积极努力,促使各大公司草拟一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约。历史的经验表明,这样的规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协调各企业的行为,共同应对落地国的恶习、恶法或恶势力。曾经适用于南非的沙利文原则,适用于北爱尔兰的麦克布赖德原则,使美国的公司一方面避免卷入南非的种族歧视,北爱尔兰的宗教仇恨,另一方面又取得了经营的成功。如果在中国经营的美国IT公司可以起草一份公约,相信无论对企业本身还是对中国的自由事业都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然而,我们不应忘记,美国人民和美国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中国人争取自由,而中国人民要获得最终自由,还需要全体人民的觉醒和奋斗,从独裁政权手里夺回自己的权利,只有到那一天,中国互联网的盎然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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