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六年来,爲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包括强行洗脑、超期关押、当奴工、老虎凳、电棒、警棍、狼牙棒、皮带、金竹条、细绳捆绑、手脚 大字形铐在铁床、曝晒、冷冻、毒打、关水牢、野蛮灌食、用木棒打手脚关节部位、用筷子在阴道里捅、关押哺乳期受害人、扒光衣服羞辱。以下是近期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更多手段:
1、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不停的喝水、甚至喝洗衣粉水后,不准解手,尿屎就顺着裤子流。身上、裤子上、被子上全被尿浸透了还不准脱裤子。还强迫喝尿,地上的尿都淹很深。
1、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不停的喝水、甚至喝洗衣粉水后,不准解手,尿屎就顺着裤子流。身上、裤子上、被子上全被尿浸透了还不准脱裤子。还强迫喝尿,地上的尿都淹很深。
2、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双盘腿后,用绳子将双手、双脚捆起。一会时间手脚就变色了,有的捆两天时间。
3、警察强使法轮功学员躺在凳子上,跳到学员身上,在肚子上、胸口上踩。
4、警察用打火机烧学员下身、阴毛。
5、警察,或犯人被警察唆使用手捏乳房,双乳捏得死血。
6、警察不准学员睡觉,靠墻站起,一站就是一个月、两个月。
7、4个犯人4方站起,学员站在中间,恶人们对学员拳打脚踢。
8、劳动法规定,公民劳动时间爲8小时,楠木寺劳教所4中队的劳动时间爲早上6:30分到次日的凌晨2点。如有干部查夜,就叫把灯关了,干部走后又强迫开灯干活。
9、4中队不停的给劳教人员增加任务,夹猪毛从2004年的18公斤增加到法轮功学员28公斤(全是老年人);做玩具、钩花,强加任务,有时加班到天亮,完不成任务就加教。
10、把学员的双手双脚张开成大字形,用四副手铐铐在床上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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