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村民向媒体说,这些身份不明者百分之百是定州市政府雇的,因为定州市政府贪污了村民们的土地款。河北省国华电厂征用定州市村民1748亩土地,并平均每亩支付33900元的征地费用,电厂总共支付了征地费用5929万元。但是被征用土地之一的绳油村村民,失去大量赖以生存的土地,却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村民们说“要地没地要钱没钱”,只有大家团结起来守护土地与定州市政府斗。
贪污了村民们土地款的定州市政府,为了向电厂交代必须撵走守护土地的村民,因此围绕土地的得失的斗争已经进行了二年。从利益需要以及敢于召集数百名黑社会分子,刀枪并用地杀死打伤村民的肆无忌惮情况看,只有定州市政府才有这样的能量和需要。而且定州惨案发生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但是数百暴徒杀人这样的大规模罪行,究竟是谁犯罪政府都一直没有个交代,可见决不是一般的刑事罪行,必然与政府有密切关系才会如此。
类似这样的政府雇买、唆使黑社会分子,或者直接动用军警国家机器镇压维权民众,其实在中国已经存在多年,只是近来愈演愈烈大有大火燎国之势。例如仅仅最近一些天的报道,就有广西南宁市2000多警察暴戾镇压民众,因为民众拒绝将他们市价每亩500万元的住房地,被政府以每亩18万元的不正常超低价出售给开发商,结果警察打死一人抓捕多人,甚至释放催泪瓦斯迫使拒迁民众逃离住房。再如杭州华溪镇村民由于拒绝出让土地,遭到3000多军警的镇压驱离等等。其实除了这些轰动国内外的严重事件,数以万计的大量类似恶性侵犯人权的事件,在中国每日每时都在大量涌现,只是不为外界所知或者已经对此见怪不怪了。这些情况标志中国的人权出现本质性的恶化,已经到了一个新的严重阶段,即活在中国的民众完全无人权可言了。
专制国家对民众的人权侵犯,从性质、严重程度上至少可以有两种划分:国家压制侵犯人权是出于专制统治的需要,即这种压制迫害基本都是针对政治、思想和言论问题的,一般百姓不涉及这些问题还可以安然生存;国家的专制统治能力已经大大下降和败坏,政府官员无视并肆意践踏自己的法律,为了经济及其他各种各样名利随意侵犯迫害民众,全国百姓都只能活在暴力与黑社会的恐怖之下。在第一种情况下,压制侵犯人权的唯有国家机器,即只会是军队、警察、监狱等专制工具实施人权迫害。发展到第二种情况的重要标志有两点,一个是侵犯迫害的对象超出了政治专制所需要的范畴,一个是不单单由国家机器实施人权迫害,还必然与社会上的腐朽力量相结合,尤其是借助暴力性质的黑社会力量。
一旦专制国家的人权迫害进入第二种情况,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没有任何人权可言了,而中国目前已经明显地进入了人权迫害的第二阶段。这对全中国的老百姓而言,是一个令人恐惧、慌乱而茫然无奈的现实,大量上访的民众对此可能感受最为深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穷则思变”,老百姓在人权上已经穷尽一切的时候,他们最能体会人权的价值和意义,从而产生出捍卫人权并建立人权体制的愿望。而一个权力已经腐朽的专制政权,已经不可能一心一意视专制统治为最高政治目标了,内里的变化和争斗也会提供机会,给人权的发展提供“物极必反”的历史契机。(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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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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