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次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关押
官雨静,女,40多岁,在省法院工作已有20多年,从团支书到入党,从科员、书记员到助审员,当上法官后,每年都超额完成办案任务。
据《辩护词》介绍,官雨静从小体弱多病,1997年经同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身体得到了真正的健康,心灵也在”真、善、忍”原则指导下得到净化,例如,她拒绝收受当事人的任何钱物和吃请,将原来炒股票赚的几万元钱和购物中奖的钱捐给福建省“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
1999年7月法轮功遭迫害后,12月26日,官雨静去北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法轮功上访。不料当晚被关进拘留所,三天后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直到2000年农历新年。
官雨静第二次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仅仅由于邓本星为首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察在抄家时发现她有一封法轮功学员写给2000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的复印件。在精神病院,她被四个男患者绑在铁床强行注射破坏大脑神经中枢的药品。官雨静说,“在痛苦中我单位的党委书记来‘看’我,我要求出去,告诉他们不能把精神病院当作监狱来关押我,他们要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才放我回家。”这一次,她被关押在精神病院长达四个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甚至荒唐地胁迫官雨静家人签订一份协议,要求在没有单位和公安的许可下不准官雨静出院。
* 因复印资料被劳教
2001年农历新年“天安门自焚事件”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更严重了。官雨静准备了一些材料去复印,列举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种种难以自圆其说的漏洞,希望人们能了解真相,明白此事件是对法轮功的诬陷。在复印时,她被抓,后被送往劳教所。
官雨静说:“在劳教所里,我被强行“转化”,被强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被关在小号内(光光的水泥地板上连报纸都不让铺),劳教所所长和劳教所专管队的警察们每天晚上轮番上阵逼迫我写所谓的“悔过书”,连续18个晚上不让我睡觉。这期间我单位领导来宣布开除我党籍和公职,取消我的法官资格。被非法劳教1年15天后,我于 2002年3月从劳教所出来,6月份回单位上班。”
2004年元月14日官雨静正在法院上班时,再次被非法抓捕,并非法搜查办公室及住宅,后被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记者致电第二看守所,被告知 “官雨静拖牢了,也许移到监狱了,”,但不知道具体哪个监狱。
* “泱泱大国容不下善良的修炼人”
因坚持信仰而遭受重重迫害,对此官雨静并不后悔,她在《辩护词》中表示,“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爱我的父母公婆。我为什么在这样强权的压力下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冒死进京上谏,一次又一次冒着生命危险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的真象?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做一个身体健康道德高尚的好人没有错,所有强加给大法弟子的都是造谣诬陷。” “有的警察对我说:‘要炼你就出国去炼吧。’是呀,泱泱大国竟容不下这些善良的修炼者,岂不是天大的笑话?而用国家的法律惩处这些善良的修炼者更是国家的耻辱、百姓的不幸,天理难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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