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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联合国关于法轮功遭受人权迫害的报告》

 2005-03-24 16:2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法轮功人权工作组(www.falunhr.org)宣布发行新书《2004年联合国关于法轮功遭受人权迫害的报告》。这是第二本联合国人权监察专员关于中国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报告。

联合国人权监察专员每年都发布全世界范围的人权状况报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招致了人权监察专员越来越多的谴责。在很多报告中,和其它人权问题相比,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案例占据了更多的篇幅。这些谴责和报告有力的揭穿了中国政府宣称的“人权最好的时期”的谎言。

以“非法和任意致死”监察专员的陈述为例。她在报告中写到:“监察专员不断收到来自中国的在监禁中的死亡案例。报告中描述了包括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内的被监禁者由于被残酷的虐待和缺乏医治而悲惨死亡的场面。那些酷刑的残忍和野蛮是难以描述的。”

任意拘禁工作组的意见提供了另一个例证:“对于陈刚、张文福、吴晓华、刘军华、张久海和朱晓菲的拘禁是任意(非法)的,因为对他们的拘禁违反了国际人权宣言的第18和19条,并且符合向工作组提交案例类别的第二类。”

“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采取必要的行动改变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处境,使其符合国际人权宣言的标准和原则,并且鼓励中国政府认可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

这本新书还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背景介绍部份,包括对法轮功的简介,其文化和历史根源以及在中国的传播,并回顾了中共对法轮功不断升级的仇视,当权者做出镇压的决定的过程及所采用的伎俩和手段,以及这场迫害的本质。

书中还更新了酷刑方法展示部份,由法轮功学员对他们所亲身遭受的酷刑进行演示。这些珍贵的照片由身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冒着巨大的危险拍摄并传出。

法轮功人权工作组希望这本新书能够帮助公众认识这场恐怖的迫害。我们进而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帮助宣传这本书和这一事件,并采取他们力所能及的行动来帮助制止这场悲剧,为了希望、勇气和最基本的人权不被遗弃,人们也会为那些无法发出声音的人站出来说话。

本书可以从以下网址免费下载:http://www.falunhr.org。如需与工作组联络或订阅本书,请点击“联络”。


包括酷刑和拘禁的公民及政治权利问题
任意拘禁工作组采纳的意见

目前的文件包括任意拘禁工作组分别于2002年11、12月,2003年5月和9月的第35、36和37次会议上采纳的意见。工作组在它的第60次会议上向人权大会提交的报告中包含了一个工作组所采纳意见和有关这些意见的统计数据的表格。

意见7/2003(中国)

2002年8月28日与中国政府的信息交流

有关:陈刚,张文富,钟波,刘力,吴晓华,盖素芝,刘俊华,张久海,朱晓非

中国政府签署但未执行国际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

1.(与意见15/2002第一段文字相同)
2.工作组对中国政府在适当的时候递交了其所要求的信息表示感谢。
3.(与意见15/2002第一段文字相同)
4.工作组在文中对中国政府的合作表示欢迎。工作组将中国政府的答复转达给他们的信息来源。工作组认为他们是基于各案例的事实情况和中国政府的报告和答复来转达意见的。

5.根据消息来源的信息,陈刚,男,28岁,甘肃省天水市居民,于2002年4月被兰州市警察逮捕,并遭到毒打和虐待。他被关押在甘肃省天水市鲁儿沟看守所,据报道情况紧急。消息来源还报告,陈刚于1999年11月去北京上访时曾被关押15天。2000年1月,天水市政法委主任又将他关押1个月。之后,他被送往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教一年,其间遭到残酷折磨。据收到的报告称,看守把他的骼膊和腿捆上,堵住他的鼻子和嘴,强推到一张木板床下并在床上用力踩。2001年3月,他获释但警察禁止他回去上班,他的工资也被停发。警察还经常到他家骚扰他,因此他只能流离失所。

6.张文富,男,辽宁省大连市居民。2002年1月19日被抓,并被关押在普兰店看守所达50天。据称2002年3月8日,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他被转往大连教养院第5大队严管40天。在那里他不能洗脸刷牙,每天被强迫做重体力劳动。2002年4月18日,他被转往大连教养院第8大队。2002年4月28日,他开始绝食抗议对他的监禁。但他被三四个看守所的队长毒打,他们是李学忠、队长李少福、队长彭达华,以及一名犯人迟殿东。他的嘴和眼睛被胶布封上,双手被拷住,他们用橡胶警棍和木板猛打他的头部。他们还将筷子插到他的嘴里,致使他的满嘴鲜血。之后,他被拷起来单独关押,并被强迫在一块木板上躺了一天。

7.钟波,女,42岁,安达化工厂职工,黑龙江省安达市居民。2002年5月31日上午9点,当地610办公室的刘英山带领6名警察把她从家中抓走。在安达市政保科,由安达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军指挥,5、6个警察大打出手。警察用电棍电她的后背。王军亲自操木棒猛击钟波的头部、身上数下,当时打得眼角流血、脸青肿。钟波为避免被虐杀的危险,晚上找机会从政保科办公室二楼的窗户跳下。经黑龙江省大庆市医院检查,钟波右肋骨折2根,眼角、耳朵有寸长的伤口,牙变形不能吃东西,整个面部青紫肿胀,身上皮下有淤血。现在神志尚未完全恢复,没有时间记忆,生活暂不能自理。

8.刘力,女,吉林省桃南市居民,一只眼睛失明。2002年7月28日,警察将包括她在内的11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桃南市公安局。公安局政保科长刘金伟威胁她要把她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或者大安洗脑班,如果她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不会被释放。

9.吴晓华,女,47岁,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建工学院环境艺术系副教授。2001年10月亚太经济合作峰会在上海召开期间,她的家被包围,为防止她到上海去请愿。后来她又被送往一个女子劳教所。她在劳教所受到各种折磨,包括被用卫生纸沾了小便堵口,特别是到厕所捡来用过的满是鲜血的卫生巾堵嘴。2001年10月中旬,为了抗议无辜被抓,她绝食绝水近十天后被送往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那里她被脱光衣服,做电针、打电麻、浑身通电。一名姓李的医生还威胁她以后再绝食要电休克。她还被强迫灌精神病的药和打针。另外还有报告显示,吴教授第一次被抓是在1999年12月她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时。她在安徽女子劳教所遭到酷刑折磨。之后又被转往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那里同样遭到各种虐待,包括被锁在一个满是蚊子的大澡堂内一夜,并被强迫在长了很多蜘蛛网的猪圈里大小便。2001年4月她再次被捕。

10.盖素芝,63岁,女,孤寡单身老人,抚顺石化二厂离休职工。2001年8月被抓,关押在抚顺吴家堡教养院,尽管法律规定教养院不收60岁以上的人。她几次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仍未被释放。现在身体极其虚弱,瘦到70多斤。而且还经常被打骂,精神、肉体受到极度的摧残。另据报告,她第一次被抓是在2000年12月去北京上访的途中,被关押了两个月。之后又两次被抓。

11.刘俊华,男,36岁,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三江食品公司经警。因信仰法轮功,2002年4月9日在佳木斯市的家中被南伟公安局的警察抓捕,关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他的妻子被迫离家出走以避免当地警察的进一步骚扰和迫害。之前刘俊华曾被判劳教两年。2001年10月他再次在密山市被抓,在绝食44天后获释。

12.张久海,男,35岁,北京平谷县平谷区刘店镇居民。2002年8月6日从家中被劫持到平谷县洗脑班。另据报告,他从2000年8月至2002年2月被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关押期间因不肯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受到非人的迫害。2002年4月无故被海淀分局非法抓捕,并被用电棍逼供。当地警察六次抄家并两次关押他的父亲。

13.朱晓非,男,原旅顺4810厂职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居民。2001年11月26日警察从他打工的地方将人强行绑走,直接被送到大连劳动教养院进行迫害。那里的看守让犯人监视他用警棍电击他。之后他又被送到辽宁昌图关山劳教所的采石厂做苦役。还有报告显示他之前两次被关押在旅顺口区派出所。该所的警察叶强用麻绳勒他的脖子,并用电棍电击他的身体。

14.根据我们获得的信息,以上提到的九个人都是仅仅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的。其中很多人被因拒绝放弃信仰而被未经审判送往劳教所。我们的信息来源进一步表示他们的活动一直都是和平的。

26.对于中国政府的答复,消息来源表示中国政府是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借口监禁钟波,刘力,吴晓华,盖素芝,陈刚,张文富,刘俊华,张久海和朱晓非。消息来源称中国政府无法指出他们具体触犯了哪条法律。消息来源指出,不同年龄(25至62岁)、不同职业(工人、教授、退休人员)以及不同地方的人突然都有同样的“扰乱社会秩序”的倾向,甚至很多是多次的,这太令人感到奇怪了。根据我们的消息来源,钟波,刘力,吴晓华,盖素芝,陈刚,张文富,刘俊华,张久海和朱晓非都是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因为行使中国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权利而遭到迫害的。他们因拒绝放弃法轮功而被多次关押和酷刑虐待。

27.工作组指出中国政府告知他们钟波,刘力和盖素芝已经被释放。他们在把这一消息转达给他们的消息来源时未引起争论。

28.工作组进一步观察到中国政府并未否认陈刚,张文富,吴晓华,刘俊华,张久海和朱晓非都是法轮功学员,或他们的被监禁是与修炼法轮功有关。

29.由于没有证据显示法轮功是一种暴力的信仰,就目前这些案例而言,自由的修炼法轮功应当受到国际人权宣言第18条信仰自由和第19条自由表达意见的保护。

30.尽管中国政府声称劳教制度比法庭审判后送往监狱对人更好,但根据其1993年04号议案,工作组在认为行政上剥夺人的自由很可能造成任意拘禁。

31.在其访问中国的报告中,工作组指出,任何人都不应因履行国际人权宣言赋予的基本权利而受到劳教。就目前这些案例而言,对他们的拘禁确实是一种强迫他们放弃自己信仰的手段。
32.因此工作组认为他们是因为受到迫害而被判劳教,主要是由于他们行使由国际人权宣言第18和19条赋予的基本权利而失去自由。而这两条分别是宗教信仰自由(第18条)和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第19条)。

33.对于将来,工作组提出了以下观点:
由于钟波,刘力和盖素芝目前已经被释放,工作组依照其第17条工作条例,对他们的案例不考虑是否为任意拘禁。

对陈刚,张文富,吴晓华,刘俊华,张久海和朱晓非的拘禁违背了国际人权宣言的第18和19条,归入工作组考察的案例的第二类,属于任意拘禁。

34.作为结果,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恢复他们的自由,使之符合国际人权宣言的规定,并敦促中国政府遵守国际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


包括酷刑和拘禁的公民及政治权利问题
任意拘禁工作组报告
报告主席:Laila Zerrougui

8.工作组在其2003年的3次会议上,采纳了12个国家有关151人的26条意见。其中一些意见的细节归纳在下面的表格中,而1/2003至18/2003号意见完整的文字部分详见本报告的附录1。表格中也提供了第38次会议所采纳的8条意见的相关信息,由于技术原因,其细节未包括在本报告的附件中。

2.工作组意见

9.依照其工作方法条例,工作组在向政府反映意见时,强调了大会的第1997/50,2000/36和2003/31条决议,要求他们考虑工作组意见,采取必要措施恢复被任意拘禁者的自由,并将他们的行动告知工作组。在3周期限过后,工作组将意见转达给其消息来源。

4.对于紧急救援请求的信息交流

23.从2002年11月23日至2003年11月7日,工作组向47个国家的政府送交了812人(男778人,女34人)的紧急救援请求。根据工作组工作方法条例的第22至24条,在预先不对是否属于任意拘禁做出判断的情况下,工作组提请各国政府注意每一个提交的案例,希望他们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被拘禁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的完整。当对一些生命垂危的人或特殊情况如刑满而超期关押提出紧急救援请求时,工作组要求政府采取必要措施释放相关人员。

24.在调查期间,工作组送交了157个紧急救援的请求,其中中国7例,包括2女11男,得到7个答复。


民权和政治权,包括酷刑和拘禁问题
酷刑和其它残酷,非人道,恶劣的对待及惩罚
由监察专员逖欧-冯-鲍文提交
附录

包括个案,转达至各国政府的案例及收到的答复的信息总结

中国

246.在2003年6月4日的信中,联合国酷刑折磨监察专员告知中国政府他收到了下列法轮功学员的个案。

247.曹振起因代表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于2000年2月18日被拘捕,被带到塔尔埠县派出所,派出所的所长亲自动手用警棍毒打他的脸,肋等处。据报道他于2000年7月再次被拘捕,警察将他打得昏死,不省人事。

248.陈香,女,2000年4月18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开“法轮大法好”横幅被拘捕。她被非法关押在黄石市第一看守所,管教把她的脚腕戴上脚镣,迫使她坐在床上,防止她盘坐着腿在地上炼功。脚镣卡进肉里。15天以后她在家人交保释金后被释放。据报道由于长期遭受迫害,她于2002年9月8日离开人世。

249.李炳华,于2000年5月到北京政府部门为法轮功上访被拘捕。被判刑一年,关押在沙洋劳教所强制劳动,他被剥夺休息,被迫长时间保持令人痛苦的姿势。四个“包押”在劳教所管教的驱使下经常轮流毒打他。他还被长时间关押在一个单独禁闭室。

250.谢宇峰于2000年5月19日在团河劳改所遭电刑,三天后他开始绝食抗议劳改所的迫害。6月22日,他的整个身体肿大,起水泡,溃烂。当他的骼膊肿起,手腕子受伤时,劳改营管教用由床单被做的布条紧紧地绑住他的骼膊和腿,加剧痛苦。一名管教踩他的胸口和头并将他按入泥地,使他难以呼吸,他的脸部被烧坏并难以站立和行走。(听说此人后来非常邪恶,可考虑不用)

251.孙淑杰,女,45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的居民,于2000年6月到北京政府部门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拘捕。后被押送到她单位的拘留中心,遭二位警察毒打并被判了一年的劳教。她于2001年9月2日再次进京上访,被拘捕并被押送到她单位的拘留中心。她被关五天小号。2001年10月,她因被迫重体力劳动,导致大出血。在2001年12月26日被释放。后来,四位警察闯进她家,不顾她虚弱的身体情况,将她大头朝下拖下楼扔到警车里。然后被关押在双鸭山市拘留所。在拘留期间,孙淑杰进行了绝食抗议。

252.黄天明,四川柳林乡的法轮功学员,2000年6月29日被拘捕,被关在村政府大楼的会议室,手被铐在椅子上。他的脸部和上半身被包裹了新鲜的毒大麻。他被看守用长竹棍子打了二个多小时。结果,他的脸肿大,身体挫伤。

253.张清树(男),钟素芳(女),因炼法轮功于2000年6月29日被拘捕。被关在温江县的公安局。警察把张清树的双手铐起来吊着,脚指尖只能轻轻的触地,然后用警棍、木棍毒打,用活麻抽,直到把他打得昏死过去。直到6月30日才把他放下来。钟素芳同样被用木棍击打,用活麻抽全身,还将她光着脚站在活麻上。

254.2000年7月21日,当张萍华打算代表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去找政府上访时,她被拘捕并被送到青岛行政办公室。她一到那里,就遭到毒打,特别是她的脸、头、下巴、胸口、肩膀和脖子部位。她被推倒在地,官员踩在她的头上,踢她的脸。她的身体到处受伤,浮肿。

255.郝爱同(音译),女,因拒绝放弃法轮功于2000年7月25日送到贾市劳教所。被关在小得不能站立,坐和躺的小牢里,她被迫蹲着那里。结果,她的腿因缺乏血液循环而麻痹和溃疡。

256.王洪升,隋女士和另外17名山东台头镇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7月到北京上访。他们被拘捕。在拘留期间,当地党委书记带领20个人用棍子毒打他们,逼迫他们每天六小时躺在烫的水泥地曝晒,将他们关在没有空气流通和非常高温的车库里。连续三天不给水和食物。王洪升被认为是上访的组织者,打手们用铁丝把他绑在树上,头上套上编织袋,10个人用木棍打,皮鞭抽。用香烟烧他的胸口和腹部,将他折磨得昏死,不省人事。

257.罗小宇,女,2000年夏天被拘留在四川省资中市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看守频繁地用狼牙棒毒打逼迫她放弃法轮功。她被打昏多次。由于遭受的迫害,她的身体肿起,她的股部被撕裂,血和分泌物顺着她的腿淌下。

258.李冯琪,游全芳被拘留在四川省资中市楠木寺女子劳教所,2000年7月看守授意“包押”剥下她们的衣服,用木棍毒打。

259.叶兴华,男,四川人,2000年7月25日与其它法轮功学员一起被拘捕,被关在九龙镇政府大楼。在派出所所长的授意之下,警察使用电线鞭加“活麻”鞭打他们,许多被拘留者,包括叶兴华被打昏。他的全身被打肿。当他昏迷时被反背铐在树上暴晒4个小时。

260.牛怀义于2000年8月被关押在大庆劳教所。劳教期间倍受虐待和强制劳动。结果,他的健康迅速恶化。被释放回家。到家里后不到一个月于2001年4月就含冤去世。

261.朱均秀,女,因为散发法轮功真象材料于2000年10月14日被肖家村派出所的便衣警察抓后,被关在肖家村派出所的一个阴冷而黑暗的小牢里二天二夜。2000年10月16日,她被关到崇州市看守所,警察打她的脸和太阳穴,拽头发,导致她两次昏迷。四天以后,她又被转移关到怀远镇派出所的一间没有窗口的小暗室达40天,里面地上淌的都是尿和粪。不允许她洗漱或使用厕所。成都市公安局判了她一年劳教。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她被关禁闭达八个月。

262.韩桂艳,李秀珍和郑素芬,三名辽宁妇女,于2000年10月被拘捕,被关在辽宁省的葫芦岛市看守所。二名看守每天用钢筋塑料棒拷打韩桂艳臀部。郑素芬也遭到这二名看守用相似的方式拷打。李秀珍被击倒在水泥地上遭到连续不断的棒打,以至心脏病发作。

263.肖先生于2000年12月30日被关在北京淮柔看守所的"水牢"。他被剥去衣服赤裸的关在一只里边带钉子的小铁笼子里。在一个暗室里,笼子被侵入污水中,污水淹没到他的胸口或脖子。他被关在笼子好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尿和粪只能排泄入水中。

264.因为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汪秀(女)于2000年12月被关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昼夜不让她睡觉,将她衣服扒光,用两把椅子把她放在椅子背上,脖子在椅子背上,腿放在椅子背上,中间是空的,两只骼膊往上举和还用电棍电击。

265.刘桂红,一名黑龙江省妇女,于2000年12月31日在去北京途中被拘捕,被关在山海关市。她被背肩式铐住,然后对她狠踢狠打,推撞墙壁而昏倒。

266.隋村,女,于2001年1月14日被关在黑金河镇派出所,所长亲自对她暴打迫使她放弃法轮功。后来她被关到犯罪组遭进一步酷刑。警察还将她的长子扣留了24小时,打了30几下耳光。隋村在犯罪组里五天四夜不给吃东西,对她连续拷打。她被长时间铐在暖气管子上,不给她睡觉。2001年4月她被判了一年的强制劳动刑并被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

267.李鑫,河北省保定市人,因为他为了法轮功向政府请愿。于2001年1月18日被拘捕,关在北京宣武区看守所,警察抽打他身体的敏感部位,用高压电警棒电,用冷水浇他,用带刺竹条抽,用木棍戳肛门,用开水烫。他以绝食抗议迫害。医生建议他的脚要被截肢。但是,看守所官员将他带出医院,放在去保定市的火车上。

268.许丽华,女,2001年1月24日被哈尔滨万家劳教所的管教毒打。她被拽着头发拖进一间单独小牢,铐在"铁椅子"上八天,嘴被胶带封住。

269.陈刚、段沛臣,胡长安,张大海,崔湘君和鲁长军,都被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在2001年2月遭酷刑迫害。管教将他们的手绑在他们的背后,把他们推挤在床下仅让脚伸在外。其他劳教人员脱掉了他们的鞋子和袜子,将他们的脚栓在凳子上,用塑料鞋子鞋底打他们的脚直到脚发青。鲁长军被在床上拷打,以至瘫痪。劳教所的副主任迫使其他劳教人员作证,鲁长军是因为擦地板时跌倒,而断后背。

270.张桂荣,女,2001年2月14日被关到万家劳教所。从2001年2月22日到3月9日她被单独监禁,每天被迫站立17到18小时,连续60个小时不允许睡觉。把她的手铐在牢门上三天二夜,并且把她的手绑在背后然后吊起,只让脚尖接触地面。在2001年6月19日她又被堵住嘴悬吊了32个小时。

271.杨玉峰,女,一位医生,2000年11月19日被关在猴子山敬老院,她被迫只穿内衣坐在非常冷的地面上,当地官员在她的身上浇冷水。在她7个月的拘留期间,她的健康严重恶化而导致半身瘫痪。

272.赵军,2001年2月24日被牡丹江市南山派出所警察拘捕。在派出所,用锋利的竹签刺进他的手指。结果,他的右手腕下垂丧失功能。

273.郭艳兵和他的妻子费月英,湖北黄梅县蔡山镇居民,于2001年3月6日被拘捕。第二天把他带蔡山镇派出所。在所长的指使下,8个恶警强行脱掉了郭艳兵的衣服,只留内裤,让他躺在地上受冻,并一再用木和橡胶警棒毒打。接下来一天,他的手被铐在窗子上再打直到把他打昏过去。后来两个恶警又把郭艳兵拖出去进行迫害,这一次歹徒们用手在郭艳兵的胸部用双手抓住皮肤用力拼命往上拉,同时另一歹徒在抓起的皮肤里用手往里抠并往上翻,这种痛苦的程度不堪言。郭艳兵再次昏死过去。随后他和他的妻子被关到黄梅县第一看守。郭艳兵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其妻被非法刑拘九个月才放回。

274.扬先凤和朱久英,女,湖北省沙市人,于2001年3月被拘捕被警察监管九天。警察开强光灯不让睡觉。她们被迫长时间直立站在寒冷的外面。她们被迫坐在高凳子上受拷打,扬先凤的骼膊被扭断。她的眼睛被灌水。

275.侯占海,李强,李庆如,牛俊会,继文国,付洪伟和郭振德都被关押在吉林劳教所,2001年3月13日他们绝食抗议在劳教所的非人待遇。他们被20多个管教剥光衣服,用电棍毒打。牛俊会被打得处于危险状态,送去医院抢救。管教曾经唆使犯人殴打过付洪伟,用大头针刺入他的指甲缝,用烟头烫脚,用纸卷成卷插入鼻孔用火机点燃,被逼吞带火烟头
276.赵凤霞,女,48岁。2001年5月4日在万家劳教所被一管教毒打得不省人事,小便失禁。她还被逼迫长时间坐板凳,不让动。还有一次将她绑在床腿上,站不起来、蹲不下的姿势,共绑了五天五夜。

277.2001年5月24日,李海燕(女)和六十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入万家劳教所的男队进行摧残,折磨。她和七名女大法弟子被吊起来折磨(双手倒背绑,脚跟离地,吊在二层床上),以至于昏过去,双手持续几天麻木。

278.46岁的王玉芝是来自哈尔滨市的女商人。她第一次被捕于2000年春节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关押其间,她遭到犯人殴打。2000年7月15日她第二次被捕,在审问时,她被带手铐并遭毒打。2001年7月她第三次被捕,并被诉为与“外国势力”勾结的罪名。她最初被关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2001年11月6日被转到万家劳教所。当她绝食抗议时,她被强行野蛮灌食。没有专业训练的医生,用钢撑子撑开她的嘴,将很粗的橡胶管从鼻孔插入口腔再进入胃中,灌进凉玉米面粥。每次被灌食,她都满口是血,身上被打得许多伤。犯人也奉命殴打她。她被关押了九个月,健康状况急剧恶化,才把她释放了。可是当她康复了,她还被命令回到劳教所。她逃到阿联酋,然后又到了加拿大。由于她公开了她的遭遇,她在中国的亲人被威胁,她最小的弟弟在2003年1月被逮捕。

279.2001年6月4日上午,刘爱琴(女)在寿光市孙家集镇马家村被警察强行抓走,并遭到拳击和打耳光。6月6日晚上,她又被6个喝醉了的警察打了几个小时。警察们用皮鞭、内有铁芯的皮棍、电棍残酷的毒打着她。次日她被送医院急救。医院检查结果为身上多处重伤,尿血、低血压、脱水,然后从肿胀的大腿抽出一滩滩黑色的淤血,几天后又强行做溢流手术、腿上掏了两个大窟窿。后来又被强行做了植皮手术以掩盖他们的罪行。

280.亓英俊被关押在王村劳教所。2001年6月被逼坐“铁板凳”,并被几根电棍同时电击。“铁板凳”是用锋利的三角边的铁做的,被逼坐在上面的人,屁股回流血,化脓。

281.2001年6月在万家劳教所,杨秀丽(女)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管教毒打并关进小号。杨秀丽被双手绑吊近48小时,并被揪头发,往铁暖气片上撞脑袋,而且还不让用厕所。

282.彭振和因在2001年为法轮功向政府请愿而被判一年劳教。在长林子劳教所,他被戴手铐脚镣,关进小铁笼多日。2001年7月2日,他开始了长达到53天的绝食。在此其间,他被绑在“铁椅子”上,管子从鼻孔插进去,被强行野蛮灌食,以至于多次昏迷过去。

283.潘菊英,女,湖北省护国村人。2000年8月10日,被国安局和公安局的人从家中带到国税局的二楼。她被打倒在地,脚趾、脚踝骨被警察踩碎,她的脚骨头,踝骨和腓骨多处受伤。她被吊起来抽打,煽耳光。捏紧她的鼻孔,往她的嘴里灌水。2002年8月11日,她的手被绑进装有毒蛇的袋子达10分钟之久,并被毒蛇咬了。

284.童李军(音译)于2001年6月底被抓,关在锦州拘留所,在那里他被强行灌食,被灌进大量的水。看守用缝衣针刺他的背部,用生锈的铁钉刺他的大腿。他的小腿被厚木板打得发肿。他的阴茎也被针刺伤,并被浇上冰冷的水。他的手指甲和脚指甲也被针刺,并用木板打。

285.2001年7月19日,曹迎春(女)在万家劳教所被强行灌食并遭毒打。随后,男犯人拽着她的手脚把她从监室拖走。她再次遭到强行灌食和毒打。
286.2001年7月,刘正星因为拒绝在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按手印,在沂水县崔家峪镇遭到毒打。他被用木棍、含铁芯的橡胶棒等刑具残酷毒打,而且还将开水倒在他身上。

287.韩海东被关在辽阳教养院。2001年9月13日,韩海东被迫站在单行叠放的6、7块砖上,手被吊铐在一新建门市房的防盗门铁架上好几个小时。他失去平衡,脚下的砖倒了,吊在空中一个多小时。晚上他又被一个管教吊在房梁上。9月15日,他又被用同样的方式吊了一整天。第二天,韩海东的双手被铐在缠电缆线的线轴上,脚下单行放5、6块砖。他被用各种方式吊铐一直到2001年9月18日。

288.杨崇玉,女,2001年10月进京上访被抓捕。她被关押在温江县公安局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送到万春精神病院摧残。在精神病院里,她每天都被逼迫吃精神病药物,被强制注射大剂量的镇静剂。

289.崔秋菊,女,2001年12月在河南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被管教毒打。她后来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发现她的内脏被打伤,肾脏坏死。三个月后,她又被抓,遭到毒打和电刑。

290.李燕明(音译),女,家住吉林省长春市。2002年1月25日,她被警察从家中抓走。第二天,她被拉到一处偏远的楼房,被迫坐“老虎凳”。“老虎凳”是一个小铁板凳,坐在上面的人,双手被绑在背后,双腿被绑在板凳上,腿下被塞进硬物,腿向上翘,造成膝盖处断裂。李燕明被逼坐直,眼向前看,不能转头,不能闭眼,不能说话,不能举手。她在板凳上动一动就被打。

291.李慧琪,女,2001年12月2日被石家庄维明街派出所绑架,关进石家庄第一看守所2个月,2002年2月2日送至石家庄劳教所第四大队二中队劳教一年。李慧琪在被劳教期间,由于“610”办公室官员和劳教所管教的迫害,身体每况愈下,几次出现危急,家属也曾数次强烈要求见人,但均被劳教所拒绝。2002年4月8日,李慧琪生命垂危,被送至河北省人民医院抢救。李慧琪身体瘦弱得皮包着骨头,很多器官丧失功能,需靠插管维持呼吸。后转至河北省第三医院治疗。期间曾多次出现生命危险。她于2002年12月12日获释。李慧琪全身瘫痪,呈昏迷状态,泌尿系统感染,肺部严重感染,气管被切开,仅靠插管维持呼吸,全身不时出现抽搐。而劳教所却不承担她的医疗费用。

292.穆祥洁,女,天津市女子劳教所。2002年1月,因不放弃炼法轮功,被警察逼迫在外面大雪地里罚站3天3夜。她的手脚被冻坏,肿然后化脓,一个月不能走路。穆祥洁还被逼迫长时间戴手铐,手铐铐到了肉里,鲜血直流,然后被恶警吊起,晚上又被送入禁闭室。在禁闭室,她的手被绑在窗户上,一个星期不让睡觉,被电棍电双臂。

293.魏在鑫,63岁,于2002年2月7日被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一处及粮站街派出所的警察抓捕,第二天送到吴家堡教养院。不允许他的家人去看望。2002年6月,魏在鑫被送到将军派出所的第二看守所等待判刑。在此期间,看守所的警察唆使刑事犯人对魏进行殴打。7月份,魏在鑫被送往市医院,并让家属领回。2002年11月15日魏在鑫去世。

294.辜兴芝,女,2002年4月2日在米易县贴法轮功真相,被当地公安局警察抓捕,在毒打她后,将她送到米易看守所。在那里她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遭残酷灌食达一个月之久。10月4日,辜兴芝被送至医院,于当晚死亡。米易县警察没有得到她家人的允许,就将辜兴芝的遗体火化。
295.朱改娣,女,2002年夏天因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东三马路派出所抓到郑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朱改娣在看守所被犯人打骂,身体非常虚弱,情况危急。在“保外就医”期间,于2002年10月3日离开了人世。

301.在同一封信里,特别专员(又称特别报告员)通知(中国)政府,他收到了关于高淑艳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给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高淑艳的案例,见E/CN.4/2003/68/Add.1,para.307,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复了这封信。)。据此消息,在被关押在万家劳教所期间,高淑艳被绑在一种被称为“铁椅”的刑具上长达28天之久,然后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间,双腕铐在监门上被吊两天。之后,她被判20个月徒刑。

302.在同一封信里,特别专员(又称特别报告员)通知政府,他收到了关于王芳,左秀云,李艳红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给(中国)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这三人的案例,见E/CN.4/2003/68/Add.1,para.320,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复了这封信。)。据此信息,在万家劳教所里,2001年6月18至20号之间,狱警命令几位男性犯人把这三位女学员按在地上,并用刀子和勺子刮她们的身体。之后,她们被逼迫躺在单人牢房肮脏的地上,并不给提供任何衣服,床和食物。王芳被吊起来,受电棍击打长达40个小时。

303.2003年6月4日,在一封和“非法滥用酷刑”特别专员联合发出的信中,特别专员通知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轮功学员的更多的信息。2003年11月12日,(中国)政府就其中一些案例作了回复。

304.舒群华,女,40岁,四川省遂宁市白山村第三大队居民,于1999年7月20日被捕,在三个月被关押期间受到虐待。2000年1月24日,当地警察将她位于第5楼的居所围住,逼迫她交出她所拥有的法轮功材料。她被警察从5楼推下去,当场摔死。

305.于丽鑫,女,被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2001年4月15日,她双手被绑在脑后,身体成90度弯曲,被踢打和电击后脖项。第二天,她被带进位于5楼的一个房间,强迫她打扫房间。被带进房间不久,就有人目击她从5楼窗口摔下,之后死亡。

306.李泽涛于2000年9月8日被关进西山坪劳教所第7大队,在劳教所里,狱警命令与他同室的的刑事犯人打他,并逼迫他放弃法轮功。从2001年5月29日开始,他被强迫抬人粪至倾倒的地点。他也被剥夺晚上休息的权利。狱警曾把一张报纸叠进帽子,放在他的头上,然后把他的骼膊绑在一根木棍上呈一条直线,把两只装满人尿的桶挂在他的两只骼膊上,强迫他举着两只桶达数小时之久,同时他们还用扫把捅他的后背。狱警们踢打他,并用刀子捅入他的肛门,2001年5月30日,他被毒打酷刑折磨致死。

307.李长军于2001年5月6日,因从互联网上打印法轮功资料而被关押。据悉,2001年6月7日,武汉警方向他的家人通知他已死亡。据他母亲讲,在李长军死后,她被允许短暂地看望她儿子的遗体,他脸部青紫,脖子紫黑,双拳紧握,牙齿变形,相貌变形,后背像烫熟了一样,惨不忍睹。

308.赵子初,被关押在武穴市第一看守所,2001年7月,因大量吐血而被释放。之后不久,因身体一直无法恢复而死亡。

309。陈秋兰,于2001年8月24日,在被关押在黑龙江大庆市看守所期间死亡。虽然一名警员在公开报告中声称她死于心脏病突发,但另有消息说她实际上是由于在被关押期间多次毒打和没有医疗救护而死亡。

310.沈德明,因在深圳时散发法轮功资料而被捕。他被关押在深圳九街村看守所6个月。放出时已被折磨至精神失常,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于2002年9月8日去世。

312.李宏敏,女,于2002年9月16日被牡丹江市警察局抓捕。在同一天下午,她被毒打致死。警方人员把她的尸体从楼上扔下,然后声称她是跳楼自杀。她的尸体于2002年9月19日被火化。警方威胁他的家人不准向公众泄漏此消息。

313.王景义,于2002年2月,因散发法轮功材料被警方抓捕并关进瓦房店市看守所,2002年9月,他被判5年徒刑。在被转进辽宁省,辽阳华子监狱仅18天后,于2002年9月21日被迫害致死。

314.欧阳伟于2002年10月16日被甘肃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的三名人员抓捕。次日被被判1年徒刑并关进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平安台)。同室犯人毒打他的头部,他于两天之后去世。欧阳伟双腕上的针口显示他曾经被注射过药物。

315.熊凤霞,女,于2002年10月13日,在被关押在李郁庄乡看守所期间被折磨致死。她是在2002年10月1日次日被被判1年徒刑并关进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在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她曾被吊在天花板上,遭受橡胶管,桑木棍及其它凶器毒打。在2002年10月13日夜间,她被强迫灌食直至死亡。熊凤霞的家人要求验尸报告,而被拒绝。

316.翟秀芹,女,于2002年9月15日晚8点被警察从家中强行带走,关押在涿州市公安局松林店派出所南马第三警务区。被关押期间她被警察铐在树上三天三夜,然后又被铐在大板上吊了半个月,导致下肢瘫痪。警察于2002年11月16日下午4点通知其家属把人接回家中,翟秀芹已被迫害得全身冰凉僵硬,于第二天凌晨4点死亡。家属找到镇政府,镇政府官员拒绝接见。

318.黄宝臣,65岁,于2002年7月被吉林省榆树市警方强行抓捕,并关进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狱警命令同室的犯人毒打他,并且不给提供食物和水数天之久。据悉,2002年11月7日,当劳教所两名警察和一名医生送他回家时,他已经全身淤肿,人事不醒了。他的家人把他立即送入医院,但他于20天后去世。

319.胡红跃,女,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9月28日在成都府南河边失踪。2002年11月单位接到公安局通知,闻知胡红跃已死亡,公安只是出示了一张胡红跃的照片,对其亲属和单位说是“饿死的”。胡红跃的尸体于2002年11月19日被强行火化,亲属与单位均不让见遗体。其被迫害致死的详细情况有待进一步了解。

320.史洪杰2002年11月28日,当一些法轮功的资料在他的住所被发现时,被警察毒打致死。

322.姜荣珍,女,2002年11月20日在哈尔滨药物恢复中心因遭受虐待而去世。中心声称她是死于心脏病。但据目击证人称,她身体上有伤口和被电击留下的痕迹。她的前额和背部都有孔洞。

323.罗织湘,女,与她的丈夫,黄国华于2002年11月2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被“610”办公室的警察抓捕。他们被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在那里他们遭受了残酷的虐待。罗织湘开始绝食后,她的健康迅速恶化。2002年12月4日她被送往医院,同天从楼上摔下死亡。她的丈夫至今仍在关押中。

324.王凤伟,女,于2002年1月14日被山东省阳谷县警察抓捕,在被送往莘县看守所之前遭受毒打。在莘县看守所她也遭到反复毒打。2002年11月,她被毒打致死。

325.侯女士,于2002年11月29日在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因遭受酷刑折磨而去世。她的肋骨和盆腔都骨折,她也曾严重的大出血。在她去世后不久警方将她的遗体迅速火化。

326.何华江于2002年9月16日被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新派出所的警察抓捕。2002年12月23日,他被关进大庆劳教所,在劳教所里他因遭受酷刑虐待而去世。据悉,他去世后第二天,有人见到了他的遗体,他的喉咙周围有被扼勒的痕迹,他身上还有其他被虐待的痕迹。他的遗体最后被运至其他地点火化。

328.孟桂英,女,于2002年6月被满洲里市警察局警察抓捕,并被关押在市看守所超过7个月。在被关押期间,她曾遭到殴打并被强迫灌食。据悉,她于2003年1月20日被释放,他的家人将他立即送往医院,她于2003年1月24日在医院去世。

329.刘杰,女,于2003年2月6日被捕,并被关进双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她曾遭受虐待。2003年2月17日,她的家人接到了她的死亡通知。

330.兰虎于2002年1月被捕,并被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将近一年。2002年12月,他被判11年徒刑,关押在南昌市监狱。在监狱里,他每天被强迫劳动15个小时以上。2003年2月9日,他的家人接到了他的死亡通知,当他们赶到监狱时,他们发现他的身体骨瘦如柴。

337.2003年6月8日,在一封和“妇女暴力问题”的特别专员联合发出的信中,特别专员通知(中国)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轮功学员案例的信息。

338.刘小芬,女,于2000年1月被(黑龙江省)五站镇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她在警察局里被关押了数个月。虽然她怀有一对双胞胎已经5个月了,警察局长还是毒打她,拽她的头发并踢她。就在她分娩之前,她被迫交了5000元钱才被释放。

339.蒋忠利,一位怀孕的妇女,于2000年1月被关进衡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她曾遭毒打。毒打导致她流产,她的健康状况恶化,最后她被释放,但是被软禁在家。

340.卢云珍由于修炼法轮功于2000年1月在北京被捕,并被押回家乡丰城市。据悉,她当时正有身孕,丰城警察局长下令在医院给她强行堕胎。

341.梁妹,四川人,于2000年2月被捕。在抓捕她的时候,她和她的小女婴被警察掌掴耳光。据悉,2000年7月19日晚,她被当地警察局的警察从家中带至警局。在警局里,她双手被铐在树上,嘴被胶带封住很长时间,以至于她的衣服都被乳汁浸透。她被关押在看守所15天,这期间她的婴儿被丢在家中没有母乳喂养。

342.王少娜和她的丈夫,在他们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之后,于2000年2月15日被捕。他们被关押在蛇口看守所。她当时已有6个月身孕,结果为了可以合法地把她关进看守所,她被强行堕了胎。据悉,他们在2000年6月30日再一次被捕。王少娜被第二次强行堕胎,之后他被关进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

343.王霞在为法轮功上访之后,于2000年2月19日在北京被捕。在林河警察局被关押期间,她遭到殴打。第二天她被转入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尽管她当时已有3个月的身孕,她还是被强迫干重体力劳动。她被强迫以极为困难的姿势站立很长时间,并遭到电击。她曾被双腕吊起整整一天。2000年7月30日,当她怀孕8个月时,她被送回林河市警察局。在警察局,警察试图对她进行强行堕胎。据悉,在她分娩一个月后,她被迫流离失所,因为她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

344.邹桂荣,被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在2000年2月记者采访劳教所后,她遭受了殴打和电击,和牙签刺指甲缝之刑。她还被迫脱光上衣从一个牢房走到另一个牢房,也曾被倒吊起来,直到她双颊通红,眼球突出为止。

345.杨平,在为法轮功上访后,于2000年3月被捕。当时她已经怀孕,但是被强迫堕胎。她开始被关在武汉市中华路警察局,后来转入蔡甸派出所。

346.张武英和她的丈夫于2000年4月在国家信访办门前被22个警察毒打。她当时已有4个月身孕。一个月后,一个翠竹派出所的警察命令她去解放军102精神病院去接受强行堕胎。但是强行堕胎失败了,她还是生了孩子。2001年2月8日,他和她丈夫再次被捕,在抓捕他们的时候,婴儿的头部和腿部都受了伤。

347.白莉莉,单淑华,郑宝华于2000年5月被关进石家庄市女子劳教所。在被关押期间,她们曾被关在一间摄氏40度的房间里整整一天,不准她们出去,也不准她们上厕所。许多被关押的女学员都受到了看守的性虐待,例如击打她们的胸部。白莉莉在被用鞋底掴脸之后丧失了听力。单淑华的身体上留下了许多被擦刮的伤痕。郑宝华曾被仅以脚趾尖点地的姿势吊挂起来达很长时间。

348.窦建华在北京为法轮功上访之后,于2000年6月被捕。她被关押在连珠山北镇的北山看守所北山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虽然她已经怀孕了,她还是被强迫搬运沉重的砖头。这导致了她流产。

349.黎乃梅和武晓萍,和其他女性法轮功学员一起,于2000年7月底,被关在河北省井阱县看守所。据悉,在被关押期间,所有的女法轮功学员都被剥光衣服,遭受殴打和被警察电击。武晓萍被电棍击打口部和阴部。尽管黎乃梅因作肿瘤切除手术的伤口还没有愈合,警察还是用电棍击打她的胸部。警察还电击她的阴部。

350.刘艳华在为法轮功上访后,于2000年10月被捕,然后被关押在潍坊市樱桃园警察局。虽然当时她已怀孕,警察局副局长还是毒打她,并将烟头塞入她的鼻腔,并用脚踢她背部。

351.严菊英在北京为法轮功上访之后,于2000年10月6日被捕,被关进了三河市警察局。在此期间,她被警察踢打,拽头发,扇耳光。她曾被举在空中然后狠狠摔下。一个警察鞭打和电击她多次。这个警察曾威胁要用开水浇她的身体,并威胁要找人来强奸她。据悉,当她不服从警察时,她曾被强迫脱掉衣服,并遭受了性虐待。

352.李淑兰于2000年11月30日被捕,然后被关进北京警察局,海淀区分局。警察脱掉了她除内衣外所有的衣服,然后把她关入牢房,在警察的鼓动下,同室的犯人曾毒打她。他们拽着她的头发把她往墙上碰,并用毛巾紧紧地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失去知觉。她的眼皮,脸部和胸部都被圆珠笔划伤。尽管如此,警察仍然电击她。李淑兰曾绝食抗议对她的酷刑迫害。据悉,她曾阴部大出血,身体局部麻痹长达一年之久。当她一年后被释放后,她已经不能正常行走。


353.石女士,在2000冬季被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劳教所期间曾被电击,结果导致她的月经异常停止。

354.黄七芬在去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请愿之后,于2000年12月20日被捕。据悉,在警察局内,她的脸部,胸部,阴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位都因被电棍殴打而严重烧伤和损伤。在严重的殴打下,她曾昏迷不醒。她曾被告知,只有她告诉别人她身上的烧伤的疤痕是因为她自己自虐造成的,她才会被释放。

355.刘晓莲在去北京为法轮功请愿之后,于2000年12月被捕,被关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教所。她曾绝水9天,为此警察曾大力践踏她的背部。之后,她被送进赤壁镇看守所,在那里她遭受了长达20个月的酷刑迫害。据悉,看守所拒绝她的家人去探望她,晚上也不让她睡觉。她曾被狠毒地踢打,并且被强迫跪在地上达12个小时。她曾被送往医院,因为看守所给她强行注射了一种物质,导致她大出血。在她开始绝食之后,看守所释放了她。但是在家中她仍被严密的监控,当她视力恢复正常后,她又一次被捕了。

356.高勋虹在为法轮功请愿之后,于2000年12月22日被捕,被关进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警察局。在警察局,她被几次毒打。警察还蒙上她的双眼,强迫给她灌辣椒粉,用针刺她的身体,脱掉她的衣服,对她进行性骚扰。

357.顾朋,在去北京为法轮功请愿之后,她的丈夫和她6个月大的孩子都被捕了。她遭到电击。她的丈夫被关进保定的一家劳教所。据悉,当她呼吁释放她丈夫,为她丈夫请愿时,她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并被强迫服用了使精神衰弱的药物。

358.陈亚丽,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关在万家劳教所。她被绑在一种被称为“铁椅”的刑具上长达28天之久,然后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间,双腕铐在监门上被吊两天。她也曾被电击。一名警察抓住她的胸部,对她大喊侮辱性语言。为了抗议她所遭受的迫害,她曾绝食39天。

359.王红梅于2001年6月7日被兰州大学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原因是她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她被关进兰州市桃树坪劳教所。在劳教所她曾绝食抗议被关押。当她被捕时,她已怀有身孕,但警察对她做了强行流产。

360.徐女士,四川省兴隆镇人,她于2001年7月下旬被兴隆镇当地政府抓捕。尽管她当时有一个需要哺乳的9个月大的孩子,她还是被关进政府大楼里,被迫与她孩子分开。据悉,她被双腕吊起,并遭受殴打。殴打和悬吊时对她胸部所造成的压力使她的乳汁流淌不止。

361.汪友霞,由于悬挂法轮功条幅,被崔家镇警察抓捕。被捕时,她已有身孕。她被警察毒打,并造成流产。

362.杨顶英和朱家燕于1999年12月被第四机械公司保卫处抓捕,并被关进看守所。她们被关了15天,这期间,她们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2000年7月她们又被御路口派出所关了15天。杨顶英被剥夺睡眠,并受到其他折磨。据悉,因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在8个月拘留以后,她被判在沙洋劳教所第二队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她被强迫长时间劳动。他被强迫坐在小板凳上经常长达整整一天。朱家燕有几个晚上被剥夺睡眠。她被铐起来长达半个月,并遭受虐待。她曾绝食抗议迫害,但是遭到强迫灌食。在8个月拘留以后,她于2002年6月被判在沙洋劳教所第九队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警卫伙同其他犯人殴打她,并且不让她睡觉。在她被释放的那天,一伙同室犯人以死亡威胁她,并用拖鞋扇她的脸,用脏衣服塞进她嘴里,造成她脸部肿胀流血。朱家燕于2002年10月31日被关进沙市劳改中心,一个月后,她又在一个看守所里被关了2个月。2003年2月21日,她被送至武汉市劳改中心,在长达20天的时间里,她每天都受到4个同室犯人的各种虐待。

379.2003年5月21日,联合国监察专员为5月12日被吉林市公安局逮捕的王敏丽(女)发出紧急呼吁。她为逃脱逮捕而从窗户跳出去,摔断了两根肋骨。她被警察带到市医院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管。为了让她不说法轮功的真象,她被做气管切开手术。结果她再也不能说话了。

386.2003年6月11日,联合国监察专员和联合国停止对妇女的暴力监察专员联合向中国政府发出呼吁。报告指出,2003年5月11日,重庆大学28岁女硕士研究生魏星艳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大多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因为在校园内放汽球挂条幅庆祝5月13日“世界法轮大法日”而被逮捕。据收到的信息,2003年5月13日,几名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叫来了两个女犯人强行扒光了她的衣服。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艳按在地上,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魏星艳绝食抗议迫害,恶警强制灌食并插伤了她的气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讲话。据报告说,2003年5月22日,她被送进重庆市西南医院,在此紧急呼吁之时她的目前状况不明。

396.2003年10月28日,联合国监察专员和联合国言论自由监察专员为刘成军联合向中国政府发出呼吁。据报道他于是2002年3月被捕,被捕时被警察开枪射击大腿,手也被烧伤。2002年9月他在吉林监狱被判刑19年。在那里他受到毒打和残酷的迫害。2003年10月他被转到长春市中心医院,处于生命垂危状态。

400.2003年11月14日,联合国监察专员和联合国言论自由监察专员,联合国停止对妇女的暴力监察专员,联合国健康权利监察专员为4名法轮功女学员联合向中国政府发出呼吁。2003年9月27日,杨凤莲被强行绑架,送到邯郸市西环路洗脑中心。杨凤莲绝食抗议,被灌食。身体非常虚弱,开始吐血,几次出现休克。据悉省610亲自来人将杨凤莲秘密转移,送往石家庄。(具体地址不详)杨凤莲和她16岁的女儿曾被逮捕并被残酷折磨。据报道,2002年5月22日威海市610头子刘杰带领4人将田丽扭住毒打。后就绑架到威海市城里派出所,继续毒打,最后又将她绑架到威海高区看守所。田丽被戴上背铐,强制坐铁椅子,并拉到院子里太阳下晒失去知觉。在医院里,田丽一直处于瘫痪状态。医院不能治愈,只得回家养病。陈英华2003年8月8日被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逮捕。9月13日开始绝食抗议。她被铐在床上,一根管子从鼻孔插入胃里。她于9月26日被送往浙江省的监狱医院继续灌食。结果她全身剧痛并吐血。松绑后已不能自己坐起来,脸色很差,手脚冰凉,两臂到处是青肿。针头被扎入青肿的部位。她于2003年10月13日被保释。

401.2003年11月17日,联合国监察专员和联合国言论自由监察专员,联合国停止对妇女的暴力监察专员和主任监察员联合为李茜向中国政府发出呼吁。李茜于11月1日被上海国安局和苏州国安局从上海浦东的住处抓走。现在下落不明。

403.2003年12月9日,联合国监察专员和联合国言论自由监察专员联合为吕桂玲向中国政府发出呼吁。吕桂玲因在公共电视上插播解释法轮功的真象,于2003年1月被捕,同年6月被非法判刑19年,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被残酷迫害。因生命垂危被释放,两个月后,警察再次强行将她从家中带走,9月22日将她送到位于济南的山东省女子监狱。吕桂玲进行了近两个月的绝食抗议。她被强行灌食,食物中加入药物进行迫害。造成肌肉萎缩,瘦得皮包骨头,无力行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监狱拒绝医疗。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问题失踪,当场处决
法律权限之外的,当场或任意处决
特派专员报告:Asma Jahangir

37.联合国特派专员继续关切在中国发生的关押期间死亡的案例。报告描述了令人痛苦的场面:被关押者,其中很多是法轮功学员,因受到很恶劣的虐待并缺乏医务治疗而导致死亡。这些酷刑的残忍和野蛮无法形容。鉴于此,特派专员想重申她在众多的供述和紧急呼吁的信件中对中国政府的请求,立即采取行动来保护被关押人员的生命和安全,遵守经济社会委员会通过的1957年7月31日的663 C号决议(XXIV)和1977年5月13日2076号决议--对待拘留犯的最低准则。

J.侵犯国家的、种族的、宗教的、语言的少数群体的权利

76.特派专员愈加关注法轮功在中国的情况,他们仅仅因为练习法轮功就被残酷虐待或在关押期间被非法处死。

I.对属于某些弱势的国家,民族,宗教信仰,语言,或性取向群体的生存权的侵犯

57.在审阅期间,监察专员为以下国家的某些弱势的国籍,民族,宗教信仰,语言的人们采取了行动:阿尔及利亚,玻利维亚,巴西,中国,哥仑比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卡萨克斯坦,利比亚,墨西哥,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乌克兰,泰国和越南。

59.联合国特派专员也在继续监视中国的西藏情况。……在中国,特派专员也将继续关注法轮功的情况,据称法轮功学员只是因为炼习法轮功就被关押,并在关押期间遭受严重的虐待而导致死亡。

L.拘禁期间死亡

64.在审阅期间,很大一部分报告侵犯人权的案例是与拘禁期间死亡有关。为此,监察专员向以下国家的政府传递了指控:阿尔及利亚,阿根廷,阿塞拜疆,比利时,中国,哥伦比亚、刚果人民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赤道几内亚,格鲁及亚、德国、危地马拉、几内亚-比绍、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卡扎克斯坦、利比里亚、利比亚、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秘鲁,俄联盟,塞尔维亚和Montenegro、塞阿里昂、西班牙、斯里南卡、苏丹、土库曼、乌干达、美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和津巴布韦。尽管大多数政府向监察专员提供了较全面的答复来解释和澄清他们的情况,监察专员仍能发现以下的类型。

65.我们收到的报告显示,在大多数情况下,拘禁期间死亡是由于虐待和疏忽造成的。当调查开始后,他们经常未能达到最低要求或调查结果据报道被压制。执法人员为迫使被扣压候审的嫌疑人坦白交代,在拘留中涉嫌拷打折磨嫌疑人致死。其它案件表明拘禁期间在监狱里死亡或是由于看守人员酷刑所致,或由于监狱当局的疏忽。监察专员还收到许多死亡案件是由于监管人员故意疏忽,不提供治疗所致。

M.对和平地捍卫人权的人士的死亡威胁和生存权的侵犯

66.监察专员收到关于这些人士的生命和身体处于危险中的情况的报告,为此,监察专员继续传送紧急呼吁,以防止这些人士出现生命危险。在有理由相信是政府操控,或政府未提供适当的保护时,监察专员干预了一些案件。这样的死亡威胁的目标通常是那些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或捍卫人权的人。在此,监察专员对以下国家发出紧急呼吁:阿尔及利亚,阿根廷,阿塞拜疆,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巴西,中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牙买加,吉尔吉斯坦,墨西哥,纳米比亚,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鲁,摩尔多瓦、斯里南卡、苏丹、土耳其、乌克兰、乌拉圭和委内瑞拉共和国。


对妇女的人权侵犯
监察专员亚秦.阿托克(Yakin Erturk)关于对妇女的侵犯,起因和后果的报告

观察:

56.监察专员感谢中国政府的回复。监察专员高兴地注意到,政府重视对妇女权利的保护。但是,监察专员持续地收到无数的关于法轮功修炼者在拘留中被虐待的指控,监察专员希望能获得关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改造的更加详细的信息,以及采取的预防,调查和惩罚所有对在押妇女暴行的措施。监察专员注意到,政府没有对我们所递交的所有详细的指控进行回应。由于无法对指控的事实得出结论,监察专员想提醒中国政府,它有责任防止对妇女的暴力侵犯,有责任调查我们的指控,检控犯人并对受害者提供补偿。
(p70-79: missing)
Page 83-84: 18-19
18.2004年6月16日,联合国特派专员告知中国政府,自从1999年7月20日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以来,16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或毒打,几百名被判监禁20年以上,其他的被关进精神病院,很多人未经审判直接送去劳教。截止当天,据称,很多法轮功学员仍在被关押,没有经过任何审判。据报导至少有907名法轮功学员在关押期间死亡。

19.报导显示镇压法轮功的运动持续不断地在中国进行。法轮功学员仍然遭受着政府官方为强迫他们放弃信仰而对他们的虐待和酷刑折磨。据报导一些在关押期间遭受酷刑和其他非人道和侮辱的对待的法轮功学员没有被提供适当和有效的治疗。特别地,行政拘留系统,亦称“劳动教养”,据报导继续强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据报导,劳动教养没有经过指控和审判,没有司法检查,一般在一年到三年之间,还可能加刑一年。受劳动教养的人据称没有请律师的权利,也没有申诉和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联合国特派专员在他的信中提到一些案例作为例证,这其中包括唐乙文女士,赵凤云女士和张国庆先生。


加强法治-
秘书长的报告

概述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OHCHR)在它的技术合作节目中提倡法治,认可在法治和尊重人权之间的联系。技术合作节目在广泛区域提供协助,包括支持根据人权条约的报告;全国行动计划的发展和实施;创立和加强全国机关;协助宪法和立法改革,管理竞选和国家议会;并且为警察、武力、监狱人员和法律专家提供训练。

OHCHR继续强调在紧急状态下尊重国际法律体系的重要性和并且加强它在这个领域提供技术协助的能力。

OHCHR在人权和法规问题上向联合国的和平操作提出忠告,并就人权组成部分的范围,结构和作用提出具体提案,以保证在相应的实施中,人权法律得到促进和保护。

中国
41.OHCHR在中国的项目源起于OHCHR和中国政府在2000年11月签署的协议备忘录。协议备忘录表明OHCHR技术合作节目的主要宗旨是在中国支持国际人权条约的批准和实施。协议备忘录特别涵盖以下区域:主持正义、人权教育,和覆盖法律和立法改革的"法律发展"。在2003年的活动包括2003年3月在北京举办的对较小罪行选择监禁以外的处罚的研讨会;3月访问北京和郑州的人权和警察代表团;2003年11月至12月在伦敦Centrex国际警察训练设施的为一些警察教练员和政策制订者开设的为期3个星期的课程,着重于人权和刑事调查;在2003年9月至10月组织16位监狱管理员、教练员,和立法者在OHCHR总部进行关于人权和监狱管理的圆桌讨论,随后参观瑞士监狱机关。我们还编篡了对条约内容和总纲的一般评论,并在进行人权研究的学术机构中散发,为中国批准国际民权和政治权利盟约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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