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组织”呼吁欧洲卫星公司允许新唐人继续使用它的卫星,并且指出,这家总部设在纽约的电视网络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记者无国界”组织总干事罗伯特?梅纳德说,“中国的广播电视极度缺乏多样化。欧洲公司在中国政府的压力下屈服是令人遗憾的,这种做法值得置疑。新唐人向中国观众,特别是大陆观众播放他们看不到的新闻,这很令人称道,现在却被中止。”
“记者无国界”组织指出,总部位于巴黎的欧洲卫星公司必须遵守协约的第三条款,即“平等使用、多样化和无歧视”的原则。梅纳德曾于2月2日致信欧洲卫星公司总裁朱利亚诺?贝列塔,却未得到任何答复。
新唐人电视节目的制作与传播公司UCN已聘请法国律师向欧洲卫星公司及其代理伦敦卫星交换公司 (LSE) 提起诉讼。3月16日下午三时,巴黎的一家高等法院将举行听证。“记者无国界”组织的律师将出庭支持新唐人的诉讼,支持新闻和信息的多样化。
“记者无国界”组织的代表将参加新唐人于3月15日下午二时在布鲁塞尔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新唐人电视台指控欧洲卫星公司及其代理拒绝延长新唐人使用欧洲卫星公司W5号卫星的合同。据“记者无国界”组织所知,自从2004年3月法国高等传播委员会授予新唐人营业执照以来,新唐人一直很尊重执照的使用条款。新唐人也没有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受到调查。
伦敦卫星交换公司于2004年12月20日告知新唐人,欧洲卫星的使用合同将于3月21日终止,而这份于2004年3月签订的合同写明合同到期将自动延长一年。欧洲卫星公司否认在这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但“记者无国界”组织了解到,2004年5月中国政府曾要求欧洲卫星公司“立即播放停止新唐人的节目。”
中国信息部称播放新唐的节目“在中国是不被许可的”,“节目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北京政府指控新唐人电视台属于被禁止的法轮功团体,法轮功成员在中国遭到残酷迫害。很多新唐人电视网的职员确实是法轮功学员,可是新唐人节目内容广泛,包括民主异议人士的节目,以及与中国的国营电视台CCTV的宣传极不相同的节目。
CCTV在全球拥有30个卫星频道,而6个频道就足以覆盖全世界99%的人口。这种霸道使中国政府得以敲榨卫星公司。
新唐人与“新天空卫星”公司签订的向亚洲传送节目的合同也于2004年3月1日被终止。这家位于荷兰的卫星公司于2003年7月1日开始使用开放频道向亚洲传送节目,但是三天后,新唐人的信号就被加密,中国的卫星信号接收用户收看不到节目。“新天空卫星”公司是在受到北京的商业报复的威胁后才作出此决定的。 2004年1月,在北京的强大压力下,“新天空卫星”公司彻底终止了新唐人使用其卫星向亚洲传送节目。
2003年2月,位于美国亚特兰大的卫星公司ADTH因为担心失去中国政府的合同而违约,停止传送新唐人的节目。
目前在全球约有2亿人能观看新唐人的节目。最近有49名欧洲议会议员和欧洲国家的政党领袖致信欧洲卫星公司总裁,要求其“信守我们共同的责任,维护欧洲的价值和协议,使‘卫星窗口’开得更大。”(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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