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黄志荣一案是市纪委查处的市工商系统系列案,该案涉及市工商局属下专业市场管理、经检、番禺、天河4个分局,共有5名正副局长、2名科长和2名一般干部职工。现年46岁的黄志荣是广州人,高中文化,去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当月30日被逮捕。
据检察院指控:2001年初,番禺工商分局拟对属下21个建制镇的25个工商所进行“五化”工程建设。番禺某建筑公司经理冯某获此消息后,随即找到时任工商局长的黄志荣要求承接该工程,一番讨价还价后,冯某承诺将按工程造价款的4%给黄。
2001年2月,这项总造价为3288万元的“五化”工程建设系列合同就由黄志荣代表番禺分局属下的25个工商所与南粤公司签订了。此外,在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黄志荣又把分局办公楼的维修、饭堂的改建、填土方、砌围墙等修缮工程也承包给了南粤公司。
上述两项工程一共造价5000多万元,这么浩大的工程无疑给南粤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冯某为此对黄志荣感激不尽,当然除了口头感谢外,还有“物质奖励”。
据检察院查实: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黄志荣分别在家中、办公室和某超市门口先后3次接受冯某送给人民币现金共计150万元。公诉人认为,黄志荣最后一次受贿的80万元,是主动索取贿赂,性质比较恶劣,建议从重处罚。
对于上述的指控数额,黄志荣很干脆地说没有异议,但对最后一次收取的80万元,黄表示不是索贿。据他表述,当时他因一时手头急需要钱,便给冯某打了个电话,说有否宽裕的资金,冯某便像前两次一样主动地将钱送来。
另据指控,2001年1月,番禺一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显像管、显示器被番禺工商局查处,并扣押了涉案的物品,该公司经理查某通过关系找到了黄志荣,两人一次在番禺区鸿福海鲜酒楼酒足饭饱后,查某适时地送上5万元人民币,要求黄局长手下留情。几天后,该公司的被扣押物品果然被解除封存手续。
2002年11月12月,番禺工商局沙头工商所在一次行动中查封了该区市桥一家电子设备厂经营生产的赌博机,面临着巨额的罚款,该厂经理简某某立即展开“曲线救厂”,避开了工商所,直接找到局长黄志荣,先后两次到黄家中送上15000元,要求黄“放他一马”。“有钱来当然好办事”,黄收下钱不久,这家电子厂被封存的物品就被解除了,同时巨额的处罚也被免除。
对这两部分指控数额,黄志荣也是态度很好地承认了,却委曲地说钱他是收了,但实际上他并没有为他们说情,查封物品的解封都是按照程序来的,至于为何免除简某所在厂的处罚,黄志荣说“有些东西是既可以罚,也可以不罚的嘛,真的不是我叫他们不要罚的。”
庭审的最后,像大部分受审的贪官一样,黄志荣先是进行一番深刻的自我检讨,说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和家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理,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于是也就有了开头的“诚恳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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