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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护士长只判缓刑 孙志刚案句号完美吗?

 2004-09-27 20:3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媒体报道,涉及轰动一时的青人收容期间死亡,让中国领导下令检讨收容检查制度的孙志刚案日前“划上句号”,最后一位被指涉案的收容所护士长被判缓刑。广州法院的判决引来很大争议,有百姓指,被告疑因纵容下属打人致死,却只被控玩忽职守罪,这样的“句号”,可谓是孙志刚对中国司法制度最后的反讽。

《信息时报》报道,作为原广州市定点收治“三无”病人的收容病区护士长的魏国英,明知护工殴打被收治的病人,却未按规定职责行事,没将实情记录在案。日前,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区住院部护士长魏国英,因构成玩忽职守罪,被芳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报道引述法院判词称,鉴于魏国英的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日前,法院对她做出从轻处罚。据报道,魏国英没有上诉。

报道引述法院文件指出,2003年3月18日晚10时许,因被收容人员孙志刚自报有心脏病,被转送魏国英任职的收容病区。19日晚,孙志刚大声喊叫求助,引起护工乔艳清不满,乔随即指使同仓其他被收治人员将孙志刚活活打死。

对魏案的审结,代表着司法机关对孙志刚事件涉案人员的追究已画上句号。指使打人的护工乔艳清等人及参与打人者,一年前都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并经法院审理。2003年6月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乔艳清等12名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获刑。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收容病区区长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3年不等。

有关的判决在中国民间引来不少评论,有意见指出,魏案较其他被告晚了一年才被审理,对此法院必须清楚解释。不少人质疑审理时机上的不同让被告受到较少的舆论关注,而法院也巧合地对她作出轻判,实在让不少百姓感到意外。甚至有人质疑,魏国英是否有后台才会得到较她下属更轻的控罪和更轻的判决。

又有一种意见指出,魏国英作为“三无”病人的收容病区护士长,她对有关暴力应负上领导上的责任,因此广州法院只控告魏国英玩忽职守罪,这样的“句号”,可谓是孙志刚对中国司法制度最后的反讽。

《信息时报》指出,魏国英这位护士长管理不善早有“前科”。据指出,经司法机关调查证实,在孙志刚事件发生前,收容病区就存在管理混乱现象。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期间,护工何多胜将收容病人汤某打成了骨折。按规定,交接班人员应书写好交接班报告,像“三防”病人(防自杀、自伤、伤人、毁物)这样的内容是必须记载在报告中的。魏国英是当天的值班护士长,但她没将汤被打的事记载在交接班护理记录中。在护工何多胜后来的证言中也提到“……由于魏护长没有记录这件事,我就滋生了‘打人没什么’的观念……”。汤某被打事发多日后,魏国英才将此事向住院部有关领导汇报,病区遂作了一定整改。然而整改收效甚微,病区不久又发生了更严重的打人事件。直至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此现象才得到了真正彻底的改观。

孙志刚案的出现,引来中国公众对收容制度强烈批评。中国中央领导下令公安部检讨有关行政条款。据指出,有公安部门人员对此感到不满。孙志刚的家人,现时获得赔偿,而中宣部也曾下令不许报道此案。这个轰动一时的案件,甚至没有被官方新华社选入去年十大社会新闻内。

亚洲时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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