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交了钱竟被撵出门 “戒毒中心为啥不让我戒毒?”

 2004-09-10 16:0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来自马鞍山市、曾有过吸毒史的王俊称他遇到一桩“无法无天”的事:自费来省城戒毒,竟莫名其妙地被人轰出门外,不让他继续戒毒,而且一分钱也不退!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安徽省戒毒康复中心。在该中心大门外,只见王俊蹲在大门一旁,身边还有几件衣服胡乱堆在地上,一脸的茫然无助。“110刚刚来过,没协调好,他们就是不让我进门,我现在还在犯毒瘾期间,才戒了一星期。”一见到记者,王俊便抢着说。

据其介绍,他是今年8月31日来该中心自费戒毒的,疗程是半个月,戒毒费共交了2800元。前天,与他同在一起戒毒的一个老乡准备提前出去,王让他等几天,一块出去。“我对老乡就说了这么几句,可能是声音大了点,结果就被工作人员连拖带推给强行赶出来了。”王俊说,“我别的什么出格的事也没做,否则他们会跟110反映的。”王告诉记者,他很想戒毒,现在毒没戒完,就被糊里糊涂轰出门外,真不甘心,他几次翻门进去也还是被撵了出来;“里面”的人也没告诉他是为什么,只是说“就是不要你,一年之内都不会收你进来戒毒。”“那你们按日期折算一下,把多余的戒毒费退给我,哪怕退一分钱也行。”王据理力争,但结果同样是没门,该中心没一个人理他的茬。

事实果真如王所说吗?记者想要求证。可正门旁边的值班室里一位值班的女士问明记者身份后,先是让记者进值班室等等,说罢,便抓起电话向领导汇报。可她先后“请示”了几位领导,打了约10分钟的电话,最后告诉记者说,“没办法,人都吃饭去了。”忽而又说,“要采访必须有 ‘劳改局’给开的介绍信,领导说的,我也没办法。”记者再三说明,但无济于事。

就此,记者联系采访了新洲律师事务所张先金律师。张律师分析说,该戒毒中心收了患者的戒毒费,事实上就有一种合约关系存在,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如无充足的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强行将患者拒之门外应属违约行为;扣除患者的戒毒费的做法,更是不合相关规定的,戒毒中心没有权力不退多余的戒毒费。

(合肥晚报)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williamhill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williamhill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