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赵燕是在沙头角观光,不小心误入边防禁区,被我英勇的武警战士就地制服,这件事会关系到民族的尊严吗?全国人民会感到愤慨吗?中央领导会关注过问吗?她好意思索赔4000万人民币吗?那武警会被起诉吗?媒体会把它作为焦点新闻吗?头脑正常的人,不难得出结论。
然而此时此刻,这个在中国只能是天方夜谭的事,在美国正在变为现实。这就大可寻味。美国司法部门并不因赵燕是中国人,就不维护她的权利,或者降低标准,参照中国的人权标准来处理;而赵燕却实实在在地因为是挨了美国警察的打,才结结实实地享受了一回真正的人权。
如此强烈的反差,为什么不能启发我国人民认真思考一下,中国的人权是不是还存在严重的问题?是不是需要向美国学习些什么?中国的专家、学者以及媒体,一向见微知着,善于深入剖析,而在赵燕案这个难得的人权案例上,怎么显得有些迟钝?类似那种“从某某案看中美两国人权制度的本质”一类有深度、有分量的文章,现在也没有见到,大家的注意力好象都被那500万美金吸引去了。
其实中国人都不傻,赵燕就懂得此警察非彼警察,此拳脚非彼拳脚,官方的精英们更深谙此道。批评美国政府可以是无底线的,批评中国的政府就大有讲究。君不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某最近在权威媒体上发表高论“指出”:西方的所谓舆论监督就是出丑,是哗众取宠,我们的舆论监督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估计不用多久,就有尹某一类专家就赵燕案“指出”,中国的警察偶而打人,是在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维护包括被打者本人在内的全体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出现的工作失误,而美国的警察打人,是其镇压人民、与人民为敌的反动本质的大暴露。谁能写好这一篇文章,有可能接替尹某的研究所所长的位子。
时常能在网上看到亲父奸女的报道。我相信没有一个有一点人性的人会认为,亲父奸女是可以理解的,或者罪行要比外人奸其女的罪行稍轻。但是在人权的问题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人民在国内权利受到侵害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外人欺负了我们,才是天大的事?日本遗留化武,对中国农民造成伤害,媒体和政府高调反应,这当然是对的,问题是当面对国内一些有背景的企业公开排污,严重损害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的时候,怎么就没有了这种高调呢?齐齐哈尔日军遗留化武中毒事件,中毒44人,日方共赔偿三亿日元,约合2400万人民币,人均55万元,最高的获赔146万元;对比重庆井喷事故,死者每人约赔14万元人民币。还有数不清的排污企业,动辄造成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整村整乡的人生了无法治愈的怪病,根本没有受到制止和追究。
网上有网友戏言“去美国找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相信很快会有一些人以此为生财之道。有办法出国的,就去国外“找打”,没办法出国的,就去东北挖化武,这比起在英国的海滩拾贝,在美国的餐馆端盘子,在日本的夜总会当小姐,来钱不知道要容易多少倍。至于那些老老实实在沿海打工、在城里当保姆的,就更不用说了。
赵燕案进展至今,胜负已经分明。赵燕即使最终拿回了500万美元的赔偿,也并不象她说的那样是什么中华民族的胜利,真正的赢家,还是美国政府。它用区区500万美元,就在中国作了一个美国人权的大广告,而无偿替美国政府扩大宣传的,正是以妖魔化美国为己任的官办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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