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电信业的资深人士说。“在电信业内,各种设备、服务的购买合同涉及的金额都是非常巨额的,少于100万元的合同是很小的单子,大单一般都是上千万元人民币甚至是数千万美元。有超乎寻常的利润的交易,中间会有产生行贿活动的空间。”
在一家知名外资设备商华南区任职的张先生透露,达成单次交易一般要付出的“市场费用”约为该次合同涉及金额的10%左右。“这10%的‘市场费用’具体如何分配要看具体情况。除了公司老总,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也必须逐个打点好,否则下面的人也会闹上去。”
圈内人士透露,跨国企业很善于通过中间人达成行贿交易。“我们搞公关很少与对方‘赤裸裸’地谈,而是通过中间人去沟通和达成。”,在电信业内做“灰色交易” 也必须拥有足够的人脉,包括能利用对方的上下级、朋友、同学、家人等渠道,还可能请出投行、公关公司的专业人士或政府部门、通信院校的 相关人士。
企业行贿的招数越来越高明。有人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外资设备商常常以出国培训的名义回报相关人士。某运营商广东省分公司一些管理人士最 近被某外资手机厂商邀请去美国加州参与了一周的培训活动。“培训会议在一艘游艇上开始,宣讲半小时的企业文化和产品功能之后,对方就说‘大家尽兴吧 ’……”
知情人士说,赞助公关对像组织的论坛和研究活动、赞助受贿方的子女出国留学或为其安排工作等都是屡试不爽的。2003年,信产部某下属机构组织一个“3G高峰论坛”,某知名外企为在会场挂一个广告牌就掏出200万元。“这是一种事实上的对单位的公开行贿。”
金钱之外的利益往往备受受贿方青睐。圈内人士说,某知名外企从1998年起在中国投入惊人的成本,与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合办“主要面向政府高官和电信企业 的高管”的EMBA班,甚至自建以企业名字命名的大学;这种教育机构拥有世界一流的专业背景、教学资源,对外招生的学费不菲且名额相当宝贵。“它培训出来 的人能在专业水平方面获得提升,而且它的‘本子’可能比清华的文凭更吃香;所以它对很多专业人士来说,有很高的诱惑力。”
通过关联交易支付贿金的方式被业内人士称为“完美行贿”。有人透露,不少通信企业的老总都有自己的公司,它有时会以其家人或朋友投资的面目出现,隐蔽性很 强。“我们在谈业务时,对方可能会无意说起‘某公司不错’;在合同签下来后,我们就会将部分工程发包给这个公司做。那个公司能否做业务都无所谓,它只是一 个工具。”张先生说,最普遍的“洗钱工具”是以提供咨询服务的名义出现的公司,因为咨询服务费用的定价的自由度最高,更能适应行贿的需要。
一些非常关键的受贿方很乐意接受另一种同样“完美”的行贿手法 事后交易。据说,一些外企通常会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待受贿方退休后再予以巨额的回 报,“通常会聘请对方担任自己的企业发展战略顾问、名誉顾问等职,‘顾问费’非比寻常。如对方仍能发挥较重要的影响力,他除了得到以往的回报,原有的利益 关系仍将延续享受。”
外企相当尊重回报对自己有重要贡献的特殊人物的“游戏规则”,很少因为对方离开原来的公职而违反原本的承诺。“他们要考虑这种‘名声’的影响,何况他们一 直都很大方。”由于这种行为发生在受贿方退休后的时段,不易监控;而且是以“合法合情合理”的名目进行,所以更难予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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