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城是北京一所重点高校的在职研究生。在大部分同学忙着查资料攒论文的时候,他一直通宵玩游戏。“现在搞论文买卖的网站多如牛毛,最多10天就能拿到手,我好多同学都是得利者。”他说,这些强调“原创”的网站能提供“非常完备的服务”。
如今毕业论文也“电子商务”了?大家心目中神圣的学术高峰也能买卖?
6月1日,在成城的指点下,笔者进入最大搜索引擎Google,敲下“论文网”字样,结果显示有82.4万项简体中文网页可供选择。毕业论文网 (www.bylw.net)、论文发表网(www.51fabiao.com)、蜂朝网(www.steelbee.net)、中国论文网(www. lw99.com)、天下网(www.txlw.com)、虎翼论文网(www.51lunwen.net)……罗列其上,名称虽千奇百怪,但网站的核心业务不脱离“交易”二字。
旺季每天生意几十篇
以购买者和写手身份,笔者分别拨通了地处北京的“方舟论文网”和虎翼论文网客服电话。
经过打探,笔者获得报价,理工科类毕业论文价格则相应上浮30%~50%左右。
十分关注此类网站的成城告诉笔者,五六月正是大量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交毕业论文的需求旺季,这样的“客源”肯定使本来就“生意不错”的论文买卖更加火暴。而方舟论文网客服员从侧面证实了成城的说法,她自豪地向笔者表示,“我们一天都能接到好几十篇生意”。
为防止购买者“空手套白狼”,几乎每一家论文网站都详列出苛刻程序:在网站注册订单之后,客户须提前将20%~30%订金汇往指定账号,待网站确认后才安排写作及发表事宜;论文完成后,网站只将一半论文发给客户,如满意,客户在付清余款后才能收到全文。“假如客户万一对前半部分不满意,我们一般也不会退款,但会责令写手重新构思写作,直到客户满意为止,并免费提供后续修改服务。”中国论文网0019号接线员的说法与笔者探访过的其他5家网站的意见基本一致。
一些教授也在当枪手
硕士生刘宏(化名)就读于武汉一高校,是蜂朝教育网的签约写手。刘宏介绍说,他被聘用的程序十分简单,“反正都是网上交易,应聘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一般情况下,一封表达应聘意愿的E-MAIL之后,应聘者就会收到一封详尽的写作合同书和真实信息填写表,填写完毕并被对方确认后即成为其签约写手。“签约时间一至三年不等,虽然网站要求是排他性合作,可在虚拟世界谁能制约我们?”
笔者从刘宏处得到了这份真实信息填写表,除姓名、职称、电话、地址、邮编等常规信息外,惟一体现应聘者能力的就只有“专业特长”和“曾经写作论文”两项。刘宏解释,“写作”不是“发表”,基本只要去应聘就能被录用。
他介绍,写手提交的论文必须包括题目、目录、摘要、正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注释、参考文献、背景资料等信息,网站在客户确认论文质量后将通过银行一次性支付80%稿酬,待毕业论文在客户答辩确认后,或客户收到学术刊物用稿通知后,再支付剩余20%稿酬。此过程中,如因写手原因造成论文写作拖延,则将以100~150元/日不等的标准扣除相应延误费用。若写手写作的论文系抄袭作,则写手将赔偿客户总额为写作金额大约5倍的赔款。“我们是全国最好的论文网站,许多名校的研究生都已经成为我们的论文写手。我们欢迎所有有意成为论文写手的同学都在我们网站注册。”电话那头,蜂朝网联系人赵先生诚邀笔者加盟。方舟论文网客服员也向笔者保证,该网站集结了一大批北京高校的优秀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任何专业论文均可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跟你交个底,我们的论文写手都来自北大、中国政法、北外这样的知名学校,我们都拥有作者学生证和身份证的扫描件”。
此外,笔者采访的大多数网站均表示,“很多名校的教授都是我们的论文代写老师”。
而当笔者问到会否因为写手资料泄露而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麻烦时,赵先生再三保证“不可能,多年来未曾发生此事”。虎翼论文网刘辉指点笔者如何杜绝后患 ---“你完全可以申请一个化名免费邮箱mail你的资料,即使到时候有人查,你也完全可以说是有人想陷害你才这么干的。”
法律缺位?管理疏漏?
暗访过程中,几乎所有被访网站均声称“论文买卖除接受道德谴责外,将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买卖者可放心大胆。”但据笔者了解,大多数论文交易网站均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论文,作为衡量和表现某一专业领域内学习者对其专业理解和研究程度的非卖品,不仅标志一个人的专业水平、受教育程度,更是自身能力的体现。”著名法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刘春田对此指出,虽然论文可脱离主体变成客体,但论文与写作者间仍属依附关系。他分析,如果购买者购买目的是为获取学位或评定职称,则涉嫌“伪造文书”、“骗取学历学位”,即使是通过电子交易的手段,也严重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谷辽海补充阐释,单从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看,网上论文交易本身就隐藏着巨大法律风险。其原因是,购买人并不知道出售论文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邻接权人是谁,而这些权利人可就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17项权利中的任何一项诉诸法律。“获得论文者,随时会当被告。轻者承担民事或行政法律责任,重者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虽然法律的发展落伍于网络,但据谷律师的说法,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对网络环境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可操作规定依然有据可查,而且还可通过公证机关对相关网页和服务品进行公证。
因此,许多教育界、法律界的人士一致表示,网上论文交易仍然长期存在并日益繁荣的主要原因还当归咎于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中还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由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然而,受访网站均坚定表示,自开业以来从未受到过任何相关部门的查处。“只要任何一个公民举报或者起诉,公安部门都有权查处,然后可由相关领域专家作出一个评判,从而创制出一例判定规则,可惜,至今也没有此方面的讯息。”刘教授对此种现象的泛滥深表遗憾。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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