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护法诠释“爱国”
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萧蔚云3月15日在香港出席《基本法》14周年座谈会时大谈香港贯彻基本法要体现“行政主导”和“爱国者为主体治港”等立法精神,实质上是把人治放在法治之上。
萧蔚云的言论随即在香港引起了民主派的批评。香港《苹果日报》在社论中说,萧蔚云的言论是“荒谬和危险的”。
美联社引述批评人士指出,萧蔚云的评论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意味着基本法本身没有确定性,而起草基本法的人可以来告诉你基本法的意涵。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陈景生说,《基本法》的法律条文是很重要的,如果条文写得很清楚,“黑就是黑”,不能说立法者的原意是“白”的。
政论家李怡在《苹果日报》发表《法盲咆哮》的文章说“三个老护法,加上一个新护法,又来香港咆哮。”?三个老护法指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萧蔚云、邵天任、许崇德,新护法指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
李怡认为,所谓法治者,就是以法律条文为根据;而只有人治社会,才会将个人意见凌驾法律之上,不断由不同的当权者(或依附权力的所谓法律专家)把他们个人意见作为“立法原意”强加在法律之上。
邵护法诠释“民意”
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邵天任还表示,去年“七一”50万上街游行的人是被拉来的,真正的民意是沉默的大多数。
李怡质疑,这位法律专家如何知道“沉默的大多数”是拥护中共、反对香港的民主进程的呢?李怡认为,假如逾五十万人上街都不足以表示民意,科学的民调是不是反映民意呢?如果以“党”即“人民”的观念来看,那么“党意”就是民意了。
据香港威廉亚洲官网 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有近百分之八十的受访者支援在07年和08年分别普选特首及所有立法会议员。
许护法诠释“专政”
另一位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许崇德的言论更让人感到“幽默”。他说在四五运动中有人在他的照片上打个叉,“这是民主吗?这是专政!”
李怡评论说,法律专家连专政的含意都搞不清了。必须是有政可专或至少有政可参才谈得上“专政”。四五行动的人,连参政的机会都没有,香港人在“爱国”的大帽子下,政治权利至今未得到。人民没有政治权利,何从“参政”?更遑论“专政”了。“这是民主吗?”当然不是,香港还没有民主,有的只是意见表达的自由。
其实想对香港实施专政者正包括这些推行中共专政的“法律专家”本人。
基本法是对香港人的恩赐?
更有甚者说,中央有权决定香港何时普选特首,而《基本法》已是中央能为特区制订的最好的法律,“该给的都给了,不该给的也尽量给,确实不该给的也不能给。”
李怡的评论文章表示,《基本法》定下的香港人的基本权利,并不是中央恩赐的,而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所定并由两个人权公约所保障的。普及而平等的选举,是基本人权,是任何人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基本法》也订下最终须实现这个目标。因此,不是中央该给不该给的问题,而是按基本人权应还给香港人民的问题。
文章说,可悲的是,这些长期在“一党专政”薰陶下、在党的恩赐供养之下过日子的所谓法律专家,在香港普通市民的眼中,恐怕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具备的法盲,可是董建华和香港律政司司长却在旁洗耳恭听。
内地传媒新一轮攻势
在几大护法赴香港讲解《基本法》的同时,中国内地官方传媒再发动舆论对香港民主派进行抨击。
中国新华社3月16日发表题为《香港事务不容外国干涉》的署名文章,又谴责李柱铭“乞求外部势力的干涉”,“心甘情愿地充当外国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马前卒”,又批评美国参议员布朗巴克“屡屡对香港事务作出干涉”。
文章猛烈谴责香港民主派,说“可鄙的是,李柱铭之流竟挟洋自重,心甘情愿地充当外国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马前卒。”中国官方并借香港亲中人士的口骂他们是“吴三桂”、“卖国贼”。
据媒体报导,李柱铭3月17日反驳说,新华社的文章“无中生有”。他重申不会后悔,也不会放弃说出席香港人对民主的诉求。他强调,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没有讲大话”,“我到那里告诉美国人真实的情景”。“我们只是告诉他们公众的诉求,以及他们关注到中国政府拒绝香港人民主的盼望。”
李柱铭表示,新华社希望以文章影响民主党在九月立法会选举的得票率,目的是孤立一部份人,但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民主党不会怕。他呼吁香港人不需要害怕,并鼓励他们在9月立法会选举中投票,以维持香港的民主选举。
另一方面,苹果日报3月17日发表班道(Doug Bandow)题为《北京干预美国内政》的文章。文章说,每逢外界对中国政局有任何评论,中国必定狠批那是“干预内政”,但北京却总是对美国的政策说三道四。
文章指出,美国参议员布朗巴克邀请李柱铭出席听证会,讲述香港的情况。李柱铭也获得国务卿鲍威尔和国家安全顾问赖斯接见。这不是甚么颠覆活动。美国不能迫使中国履行对香港的承诺,美国不能插手香港的民主进程,但仍可与香港民主派人士沟通。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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