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人士重获自由,本该值得庆贺。不过,纵观八九民运以来的中共人质外交,中国政府的放人之举,实在算不上有什么特殊意义。君不见,这些放人的消息,周而复始,并未改变过中国人权的现状。从邓小平的摸着石头过河,到江泽民的踢开石头过河,这些外交人质,在中国政府洗刷屠夫罪名,争取外援、入世贸、夺奥运等重要事务中,起到过出人意料的作用。可以说,中国经济在外资涌入下腾飞,少不了这些异议人士因出狱而“美化”了人权状况的功劳。由此,异议人士的日子应该越来越好才对,可是恰恰相反,异议人士的悲哀,并没有因为中国经济的起飞而终止,反而成为中国走向世界越来越畅销的“化妆品”。在必要的时候,政府就拿它出来涂涂抹抹,扮成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以便和普天下的慈善家、企业家来个熊抱。
刘荻三人此次获释,不少人猜测这是调整对付网路异议人士的新指标,政府往后或许会对网路异议人士从轻发落。将这些良好的愿望,寄托在一个独裁的政府身上,此举未免太过天真。这次放人,发生在德国总理访华和温家宝访美前夕,这是明摆着的又一次例行的人质外交,这是外界压力的作用,而不是国内民主诉求的胜利。中、德一个月前进行了一次法制对话,中方承诺重审刘荻的案子,加上德国总理施罗德访华和温总理访美在即,所以,放人只是政府见客前的又一次“补妆”。
国际社会对帮助中国人争取人权,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的贡献是无庸置疑的,不过,每次会谈都以放几个人为结束,这样的效果,远远未达到人权要求的最低标准。这种对话,与其说是有所斩获,不如说是走入了中国政府预设的误区,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按中国的宪法,中国人有最基本的人权,有言论、集会、出版和信仰的自由。问题是,政府设置了另外的法律来阻碍这些人权的落实。人权对话应该提出废法或修法的要求,而不是只满足于点名放人上,因为这些违反宪法的法律存在,才是造成中国人失去基本人权的原因。
欧盟和中国前不久也才结束了八年来的第16次人权对话,仍然是老生常谈,刑讯、死刑、宗教信仰自由、独立工会等等都是没有下文的议题。中国除了放几个人回应一下,就依然我行我素。长此以往,人权会谈将越来越流于形表,乏善可陈。周旋于中国的人质外交,实在没有多大的意义。外界若真要仗义执言,帮助中国人争取基本人权,不如把目标放在废除反颠覆、机密、劳教、计划生育等等严重侵犯人权的法律上,因为这些法律的存在,为政府名正言顺地绑架人质和侵犯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制造了无数的政治犯、良心犯、抗恶法犯。只有废除这些恶法,人质外交才会有望休止。
作者: 古原 为《观察》评论员
转载自《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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