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捞钱财几乎成“马仔”
杨永明,1949年出生于四川武胜县,1996年5月底,杨永明被任命为西安市体改办主任兼任市证券委副主任、市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后,觉得政治上“再没有多大前途,该为自己及家庭干点事了”,人生观发生了转变,面对一些有求于自己的人和企业,开始收受小礼品,接受吃请;特别是在省内一些企业股票的上市过程中,看到和接触到一些企业老总和证券商,觉得他们的本事、水平远远不如自己,但却比自己有钱得多,逐渐产生了“捞一把”的思想。
杨永明兼任市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及市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期间,找他办事的人多了,他也开始“红”了,今天张家迎,明天李家送,而他也几乎是有请必到,给了就要。一个堂堂正局级干部,为了捞钱,几乎成了几家上市公司的“马仔”,今天跑北京,明天跑上海,马不停蹄,只要人家需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大肆收受上市公司股票
1996年8月,西安市政府将2100万股票发行额度下发给西安市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杨永明担任西安市股票发行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为达尔曼股票上市做了一定的工作。达尔曼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以下称为“×××”)为感谢他,答应给他申购些股票。于是,杨永明拿着妻妹、妻弟夫妇的股东代码卡,在3人的名下申购了23733股达尔曼股票,然后杨妻将这些股票全部抛售,仅此一笔就获利964549.49元。望着眼前的一堆钞票,杨永明偷偷地笑了。
1996年9月,×××答应给杨永明20000股达尔曼内部职工股,以感谢其在达尔曼股票上市中立下的“汗马功劳”。但这些股票无法过户,可急坏了杨永明夫妇。1998年4月,等不及了的杨永明明目张胆地要求×××将这些股票卖掉,直接将现金交给他。×××不敢不从命,在一级半市场以每股25元的价格将这笔股票卖出,获现金500000元,扣除90000元本金后,其余410000元获利款交到了正在某度假村享乐的杨永明手中。杨永明又一次尝到了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1997年5月,西安金花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时,达尔曼公司用本公司部分职工的身份证进行了申购。×××为了继续巴结这位权贵,答应送给杨永明5份共计15086股金花股票,杨永明立即毫不客气地接受了。后×××安排下属抛售了这笔股票。1997年9月3日,杨永明将183349.02元获利款放进了自己的包中。
1996年6月,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感谢杨永明在公司股票上市期间所做的工作,送给杨永明10000股内部职工股。杨永明本人不敢要,就让妻子提供3个身份证号码,几经倒腾,这些股票最终确认到了杨妻名下。1996年9月27日,杨妻将这笔股票抛售,获利84468.66元。至于15000元的股票本金,杨永明当然不会给,上市公司也不敢讨要。
1996年8月,杨永明借故携妻到咸阳偏转公司参观。参观中,偏转公司总经理杜庆松给了杨永明5000股内部职工股的认购券,杨永明假意推辞一番后就装进了自己的包内。1997年到1998年,杨妻将这些股票抛售,获利69793.23元。
为敛财多占住房变卖获利
在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工作期间,杨永明于1994年12月以房改标准价购买了西安市仁义路9号市政府家属院2号楼东单元3层1号住房。该住房建筑面积89.64平方米,杨交房款17216.26元,属部分产权。1998年8月,杨永明主持召开市体改委主任办公会,决定从西安丹尼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8套商品房(每平方米价格为1500元)。杨永明分到一套建筑面积为97.02平方米的福利住房,交款39725元,登记在其妻名下。
2001年初,杨永明隐瞒真实住房情况,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补差。不久,该局以房改成本价在西安市东新村小区分配给杨永明一套建筑面积为64.12平方米的住房。同年12月5日,杨妻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款28486元,杨永明拥有了该房屋的全部产权。2002年5月,杨永明通过西安友谊房地产信息服务部以198000元的价格将从市体改委分得的福利房卖掉,扣除购房款39725元和交易中介服务费3000元,获利155275元。
2002年7月中旬,省纪委接到杨永明索贿6万元的线索,当日即作出批示,并调集办案人员展开调查。2002年8月21日,杨永明被“双规”。自1996年5月任西安市证券委员会主任、西安市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到2002年8月被“双规”,杨永明共敛财1867435.4元,平均每月敛财高达两万多元。
2002年10月11日,杨永明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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