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5日下午3点,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委托南京嘉信拍卖公司在南京虹红桥饭店三楼大厅强制拍卖南京华诚财务公司的银行抵押物,我当时想,法院拍卖的东西应该是没有多少问题的,一是1999年是全国法院执行年,执行年是全国性的,还能骗人吗?二是咋咋呼呼的登报闹腾(南京的《现代快报》)发广告,所以就去了拍卖现场。
当时是南京白下法院执行庭的一帮人至少5个人(其中有一个女的法官) 王理甲庭长在现场,在拍卖开始前保证说:这个房子是依法拍卖,大家放心买, 只要过了户,住是没有问题的。就这样,9套房子被按照法定程序拍卖了。
结果,我买房子的钱是付了,手续也办了,可是直到今天,房子也没有拿到。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
不知道法律上定义的诈骗是什么,但是,一个卖家把你钱拿走了,没有正当的理由而却不把买受的等价物给你,那么这个卖方有没有诈骗嫌疑呢?
时间过去了两年了,我是房子没有住,各级法院到是跑了了个遍。我找了 当事的南京白下法院院长,法院院长很客气的对我说,我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你找执行庭某某某去。我也糊涂了,这么大的事情,一直都闹到了市人大、市政协和三级法院的事情,怎么这个院长就那么健忘那么忙?
就在6月头,我又打电话找了这个院长,他还是说他不清楚让我等等。然 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我想也是,人家法院院长一是自己有房子住,二是骗来的钱没有进自己的腰包,二是不怕你包炸药包去炸他的法院,谁来理你啊?
当时一起买房子的人有的起诉南京白下法院到中级法院,但是中级法院不受理,说区法院没有应诉权。我这个平头百姓确实不懂,法院办错了案子,怎么没有地方来管?今天让我告张三,明天让我告李四?把我支着就象一条狗一样到处咬人。但是因为没有找对对象,当然是败诉了。所以另外一个区法院 (南京建邺区法院受理我们这个案子)的人说:他们(白下法院执行庭)在瞎 搞。是,可能是在瞎搞,那么你们是怎么搞的呢?
法院的判决可有意思了:“虽然……不合理,但是……”
有这样的判决,你和谁说理去?
有“内行”的人说,你现在就告拍卖公司吧。可是南京嘉信拍卖公司也是 大喊冤枉:房子是你白下法院拿来的。能不能卖,能不能住是你自己到拍卖现 场做的说明。怎么现在你搞不下去就让人来告我?我完全是依法拍卖的啊。
现在呢,我买房子的钱是付了,可是直到今天,两年半过去了,房子也没 有拿到。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
我不懂中国的法律是是什么东西,只是知道不能骗人。骗了人就一定要付 出代价。个人、政党、国家都是一个道理。
我问法院的有关人员,你们为什么这样判?中级法院的人很干脆的告诉我, 上面就是这个意思。我问:什么意思?答:“我们要维护稳定”……连法律都被强奸了你还有什么稳定的?
1966年6月刘少奇手里拿着宪法小本和红卫兵理论时,我想他和我犯的都是一个错误:认为中国有法治。
为了依“法”办理,我第三次去了省高院,被接待室里的人象呵斥狗一样教训了一顿:“你们的问题最后还是要通过基层解决,来我这里能解决干什么?”
我自认为听党的话,不是那种“刁民”。我也从来没有看见过刁民,我只是觉得有点不协调:里面的人叼着香烟,满面红光,外面的很多人都是衣衫褴褛,面带菜色残疾、下岗人员,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最需要保护的社会弱势群体, 在我前面是一个苏州来的双腿不能走的人,被市政府强行收缴了谋生的工具--修鞋子的工具,说是他的摊位影响了市容。他的要求不高,就是要求政府给一个地方,让他能够生存下去。他就是这么跟我说的。他在我前面,半滚半 爬的扒在小窗台上,我看看他,再看看墙上黑白森严的告示,那一长串系列:
“不准……
“不准……
“不准……
“不准……
“否则……有权采取有效措施……”,
我真的是一点脾气都没有了。来这里的人肯定是刁民,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不准?
我完全被威慑住了。
前面的残疾人他来南京因为没有钱,要等夜里最慢的火车,前后要30个小时才能来一次,连这么可怜的人来了4次都不能解决问题,我的事情又算什么呀。我陪着笑脸把材料送上去:
“啪、啪,”
材料被扔了下来,又送回来了。
“自己去南京法院解决”
唉,等于没有去。大爷,我要是能在南京法院解决我还上你这里来玩?
我又去江苏省检察院投诉,南京市北京西路小巷子里接待的人连听申诉的兴趣都没有就把我轰出了接待室:“你的事情自己去找法院,是法院诈骗你的, 找我们干什么?”
昨天到了市中级法院,进门就受到了国家元首级的服务,三个保安恭前鞠后,完了还让我进小门,让我如同到了飞机场,不就是市法院嘛,干嘛把我看成恐怖分子?再说了,说过我真想炸你法院,你几个保安有什么用?
我到了信访办,信访办的先生叼着烟卷说,你先把身份证拿我看看。我说: 我来咨询难道还要查我是谁?你对事情的解释难道还要因人而异?
我就不懂政府到底怕什么?所有这些尖锐的社会矛盾好像不能怪慈禧太后惹的祸吧?
如果人被逼的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有的话,那么他会怎么样呢?
我突然理解靳如超了,当一个人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有的时候,他和疯狗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我没有说别人,就说我自己。并对我所遭遇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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