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地吃地,生财有道”
据了解,自1995年以来,湖阳乡党委、政府严重违反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擅自将该乡六个行政村4万多亩耕地中的约一半土地作为“发包田”(后因部分群众抵制,实际实行发包的是4个村约两万亩耕地),乡村两级干部凭借手中掌握的“发包”大权向农民收取所谓的“发包费”,平均每亩的“发包费”高达三四百元,最高的一亩达440元。
在税费改革之前,这笔发包费除了按每亩100余元上缴国家有关农业税费之外,其余每年多达数百万的农民血汗钱就这样全部进入乡村的小金库,被乡村干部们任意挥霍。
由于乡村干部们在农民子女参军、升学就业、翻建房屋等方面有约束的权力,当地农民明知被盘剥却敢怒不敢言。1999年以后,安徽率先在全国试点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农民负担不得超过前三年的平均水平,湖阳乡村干部们在继续大肆收取“发包费”的前提下,趁机继续按每亩37至60元不等向农民收取农业税,还美其名曰“按国家规定”。
欲收其钱,何患无辞
湖阳乡的干部们不仅借土地生财。该乡民政办有不成文的规定:领结婚证,要交纳60元的证书费,且不出具任何票据;结婚登记的同时要交每人500元的养老保险;还有400元的计生押金和其他费用近百元。湖阳乡的一对青年男女在领取结婚证的前后就要稀里糊涂交纳上千元的费用。这些费用大多没有发票,最多只有街上到处可以买到的收据。而且,只要向乡民政办的小头头送了礼,费用就可减免许多。
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农民建房批证,新建房屋要收取3000元-4000元的手续费,就是老屋拆建也要交上200-1000元不等的费用。乡农电部门随意拆装国家正式定点厂家生产的电表,强行进行校对,每度电收取的费用比国家规定平均高出0.2元,收费也从来不出具税务收据,更可笑的是,农民家里新建房屋只要一上大梁,就要交上400元的费用。
在乡党委和政府主要部门的支持下,从1998年开始,湖阳乡借学生上学报名之机,收取每学期每人50元的所谓“民办教师费”,在2000年9月安徽省人大《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条例》颁布之后,依然我行我素,并在几年的时间里以各种名义向全乡约4000名学生收取集资每人近300元,此外还违规收取大、中专毕业生所谓的“就业安置费”每人5000元,最高的达10000元。
左手乱收,右手欠贷
令人发指的是,收取的各项费用的开支,从来没有向农民公开过。乡村修公路,靠的是另外向农民再集资。乡里耗资近百万元建起的养蟹场,在养殖条件优越、市场行情日益看好的情况下不到两年就因“亏损”关了门。
随着收费的增多,乡村干部队伍却一天天“壮大”,一个三万人的小乡,光是领取工资的村干部就有100多人。还有许多乡村干部连到县城办私事,包车费也在公家的账上报销,乡村干部们经常整车整车用公款去外地吃喝玩乐。尽管违规收取了数百万元的教育集资,却连学校危房改造的资金也拿不出,全乡100多名学校教师的工资也被一拖再拖,至今仍有近半年的工资没有兑现。更有甚者,一些地痞流氓通过向乡村干部们送礼拉关系,也能参与土地“发包”,每亩再向农民多收几十元的费用,坐收渔利。
由于乡村干部大肆挥霍,湖阳乡乡村两级财政日益空虚,还背上了几十万元的高利贷。从2000年开始,乡村干部加大了对农民盘剥的“力度”。2000年秋,抓住农民秋收后外出卖粮的时机,乡村干部赤膊上阵,在湖阳乡(记者注:该乡四面环水)通往外地的塘沟、三叉河和陶港三处交通必经的要道用石头和毛竹设立关卡,全天候“执勤”,强行收取额外向农民摊派的税费,乡里还公开张贴公告:农户必须先交清有关税费后才能进行粮食外卖。一些农户忍气吞声交了费用,还有不少农户因实在没钱交,粮食不能及时外运,造成大量积压、霉变,后来只能廉价地卖给当地养殖户做饲料。据不完全统计,农户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万元,刚刚过去的2001年秋季,在县领导强令制止的情况下,该乡依然再次非法设立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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