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臺灣民眾在立法院外參加全天集會,反對國民黨和臺灣民眾黨擴權的「國會改革法案」。(圖片來源:YASUYOSHI CHIBA/AFP via Getty Images)
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和立法委員選舉,臺灣人決定了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勝選,以及國會首次出現了三黨不過半的「相互制衡」結果。不出意外,北京統戰緊鑼密鼓依舊,狼煙再起,今年的國會改革爭議已成為臺灣社會民心所向的一個試金石。
2024年中華民國國會改革法案爭議
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院最大黨中國國民黨(52席)與臺灣民眾黨(8席),於今年5月聯手推出了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一系列法律修正案。由於該法案的核心內容涵蓋了總統國情報告、加強國會人事同意權、擴大國會調查權和增加聽證權,以及藐視國會罪,涉嫌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和破壞五權憲政體制,有侵害行政官員、公民所受憲法保障權益之嫌,因此,不但引發國民黨、民進黨和民眾黨在國會激烈爭論和議事對決,而且導致臺灣爆發大規模的「反立法院擴權運動」(又稱:青鳥運動),數萬臺灣人持續多日多次包圍立法院,表達訴求。
此次「國會改革法案」五法是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部分內容修正案。最為引人注目的爭議重點部分集中在5月28日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增訂了一個「藐視國會罪」。
依照中國國民黨、臺灣民眾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涉及國家政府官員的部分主要有中華民國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質詢和政府部門人事同意權。對於普通臺灣民眾來說,他們的日常生活與這些法規沒有直接的關係和聯繫,所以,不會有實際的切身感受。
在青鳥運動中,臺灣民眾與學生高舉「我藐視國會」等標語表達抗議。(圖片來源:YASUYOSHI CHIBA/AFP via Getty Images)
然而,「國會改革法案」有關國會調查權、聽證會,以及《刑法》增訂的「藐視國會罪」內容,除了涉嫌違憲之外,對臺灣人的法律權益、義務和生活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這也是青鳥運動中民眾與學生高舉「我藐視國會」等標語表達抗議的原因。
國會調查權
根據2018年11月21日修正的中華民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文件調閱之處理」規定,立法院可行使有限的調查權,包括成立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有關部門若無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拒絕,應於五日內提供需要調閱的文件;「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1
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的「國會改革法案」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文件調閱之處理」更名為「調查權之行使」,修訂了第45條、第46條、第46-1條、第46-2條、第47條、第48條。立法院擁有成立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的權利,而且在行使調查權的過程中,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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