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廿四烈士與蘇聯津貼的關係(圖)
龍華廿四烈士與蘇聯津貼的關係。(圖片來源:Fayhoo/wiki/CC BY-SA 3.0)
由於「叛徒告密」或者資料泄露,1931年1月17日,中共設在上海東方旅社和中山旅社等處的秘密聯絡點,被公共租界巡捕和國民黨政府警察突襲,抓捕了36名共產黨員,然後被解送到國民政府龍華淞滬警備司令部。其中有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常委兼秘書長、全國蘇維埃中央準備委員會秘書長林育南,中共中央宣傳部幹部李求實,中共江蘇省委委員何孟雄,上海總工會秘書長龍大道,中共南京市委書記惲雨棠,中共機要幹部李文,中共上海滬中區委書記蔡博真,共青團江蘇省委委員兼上海總工會青工部長歐陽立安,共青團上海閘北區委書記伍仲文,上海總工會組織部長阿剛,中國工農紅軍第14軍幹部湯士倫和湯士佺,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部長王青士,上海總工會秘書彭硯耕,中共青島市委書記羅石冰;以及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幹部胡也頻、柔石、殷夫、馮鏗,亦屬左聯幹部的上海總工會滬東辦事處主任費達夫等24人。根據官修黨史記載,他們於獄受盡酷刑,忠貞不屈。於同年2月7日晚在龍華英勇就義。
因為遲到從而避過此次抓捕的羅章龍的回憶乃是:蘇共中央\共產國際特使米夫在六屆四中全會後,主持了一個新的會議,在會議中他要求其他中央委員必須聽從王明的指令,但遭到了何孟雄等人的強烈反對。在一天一夜的討論沒有任何實質進展後,米夫以蘇共中央\共產國際特使的名義,強行將不聽此令的委員開除出黨,並宣布停止發放原來給何孟雄這撥人發放的生活津貼。過後,何孟雄這撥人便在東方旅社召開會議,商討「被米夫開除黨籍之後應採取什麼對策」。羅章龍強調,會議不是討論六屆四中全會和之後召開的那個會議的相關決議。前文業已指出,蘇聯在蘇培養中共幹部所花費用,乃是蘇聯同期奧援中共上海總部經費的20倍。哪怕僅僅因為這一點,蘇聯都得大力扶植王明等留蘇派空降奪權。怎麼也得講性價比啊!後來,眾所周知,蘇共中央逐漸放棄了以留蘇派取代土著派的想法,其實就有性價比時效遞減的因素。當然,最大原因還是留蘇派不中用。
網上一份資料說道:
當年國民黨軍事統計調查局的「匪情檔案」中仍然存有這份資料,寫明告密人是當時中共黨的交通人王拙夫。這個王拙夫不是別人,正是周恩來當年在上海所指揮的紅隊隊員,紅隊專門殺叛徒。何孟雄等反對六屆四中全會,被認為是反黨加分裂,所以就被當作叛徒處理掉了。何孟雄被捕後,周恩來約見羅章龍,一不留神把話說漏了:「從何孟雄等這次被捕事件的例子說明,脫離了中央正確路線,結果不好。」「告密人」也許還是「紅隊員」,可能是假叛徒。
但是這裡說的「周恩來」也許不是周恩來,而是被王明認為此次表現甚好的向忠發或者張國燾,因為周恩來對王明說了:「也許不那麼尖銳地提出莫斯科來人的問題,或許可以避免出現這個反對派。」可見周恩來不認為這次「沒有好結果」是必然的。出處見諸下列引述文獻。
筆者推測:和其他被殺19人的罪名——企圖使用武力顛覆國民政府——不同,這24人當中的五名左翼作家聯盟幹部的被捕名義,不是因為他們屬於企圖顛覆國民政府的中共黨員,而是——筆者苦思良久得出結論——屬於領取蘇聯經費的蘇聯間諜。因為出賣何孟雄這撥人的告密人王掘夫,曾經做過李立三主政時期上海中央的財務部的要員,他在告密時——筆者猜測——交出的關於何孟雄等人的犯法證據,其中乃有五烈士生前簽字的蘇餉收據。左聯五烈士並不屬於何孟雄這撥人,因而根本不會和米夫下令開除反王明人黨籍和停發他們蘇餉扯上什麼關係。於獄,柔石在給獄外友人的信中說到「洋飯碗」。筆者有理由認為,「洋飯碗」指的,就是他所應得的當月和今後繼續因他陷獄,不能親自領取的蘇聯津貼。米夫沒有下令停發左聯五烈士的蘇聯津貼啊。這點,不知為何官修黨史沒有識穿。
根據蘇聯檔案記載,1931年2月4日,王明在上海向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局某位代表匯報說:
——由於奸細的出賣,何孟雄全部招認了,此外,他還向警察局長寫了申請,請求歸還被捕時抄走的全部材料,因為他想寫詳細報告。此外,何孟雄還給戈盧別夫(即王明——筆者注)寫了一封信。同志們不知如何解釋這件事……省委作了(對獄中黨支部的——筆者注)答覆,讓他們別把反對派列入自己的組織,而要盡量通過對個別誤入歧途的人做解釋工作把他們爭取到自己方面來。
——出賣何孟雄的奸細還出賣了滬東區的所有人員。他是滬東區《紅旗》報記者。他還搞垮了印刷《紅旗》的兩家印刷廠。
以上引自黃秀榮主編,馬貴凡主譯《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第十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42~43頁。
蘇共中央\共產國際在中國還設有「互濟會」,一個基金組織,專門撥款救濟被捕、被殺中共黨員——尤其是其中幹部、骨幹——的配偶、父母、子女。例如張太雷、蘇兆征家屬就被救濟多年。廿四烈士當中的左聯五烈士除外,反對派19人既被視為叛徒,其家屬多半就被剝奪了此項權利。遺憾的是烈士歐陽立安的母親陶承已經去世多年,無從向這位革命母親求證。中共互濟會的創辦人之一姓戴,據說是香港華潤公司的創辦人之一。這個互濟會跟大名鼎鼎的共濟會有沒關係,不得而知。
必須再問四個相關問題:首先,魯迅在事後給曹靖華的信中說,左聯五烈士被處死的罪名是其他罪名,而不是因為他們是左聯幹部、共產黨員。中科院文學所研究員朱正也是這麼說。什麼罪名?魯迅、朱正都沒說;或是編者有意刪改,為尊者諱,以及更為重要的,為共黨諱。筆者認為,這樣快捕快殺,只有間諜罪才當得起。有誰可以找到當年的判決書?
其次,魯迅後來寫了《為了忘卻的紀念》,通篇敘述他和柔石等人的相處相知,此作,以及他在給曹靖華信中所吟著名詩篇,既無厲聲譴責國民政府,也無剴切流露大恨深仇。至於那篇作者署名L.S.的《中國無產階級革命文學和前驅的血》,一看便知絕非出自魯迅手筆。魯迅猶如投槍匕首一般犀利的批判雜文,幾乎全是抨擊國粹,而非抨擊劣政。今天年輕國民讀的書少,受業過偏,因此大多以為魯迅辛辣抨擊儒學國粹,就是抨擊北南兩地政府,誤解可謂如天般大。廣州學者符冰先生告訴本人,「魯不反蔣」早已成為定論,勸我不必又起爐灶——可是像我對此孤陋寡聞的人挺多!
周建人所著《回憶大哥魯迅》(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119頁上記述了「魯不反蔣」的原因:
魯迅同我講過他見過一次李立三。他說:「李立三找我去,我去了。李立三說:『你在社會個是知名人物,有很大的影響。我希望你用周樹人的真名寫篇文章,痛罵一下蔣介石。我說:『文章是很容易寫的。蔣介石干的壞事太多了,我隨便揀來幾條就可以寫出來。不過,我用真名一發表文章,在上海就無法住下去了。李立三說:『這個問題好辦!黃浦江裡停泊著很多輪船,其中也有蘇聯船,你跳上去就可以到莫斯科去了。我說:『對,這樣一來蔣介石是拿我沒辦法了。但我離開了中國,國內的情況就不容易理解了,我的文章也就很難寫了,就是寫出來也不知在什麼地方發表。我主張還是堅守陣地,同國民黨進行韌性戰鬥,要講究策略,用假名字寫文章,這樣,就能夠真正同國民黨反動派戰鬥到底。李立三沒有辦法,只好說:『好吧,你自己考慮吧!』我就回來了。」魯迅對我講的會晤李立三的情況,我記得就是這一些。
其實就是使用假名,也沒見魯迅寫過什麼或者多少罵蔣文章。當然,是出於自衛,絕非出於媚蔣。
左聯作家都是盧布黨,魯迅做過公開辯護。但是筆者認為,魯迅想必知道柔石等左聯作家以及領導領取蘇聯津貼過日子、出版書、印傳單、搞活動,而且不持異議。從李立三和他談話的口氣含有「我們會對你的安全負責到底」成分看來,中共至少錢銀支持過他的某種事業。譬如說關於號稱「魯迅的會客廳」的內山書店。網際網路上介紹:
二十年代後期,書店大量銷售包括馬列著作在內的進步書籍,發行當時被禁售的魯迅著作,並代售魯迅自費出版的《毀滅》等六種進步文學讀物。1932年起,內山書店成了魯迅著作代理髮行店,還出售當局禁止的其它進步書籍。三十年代的上海,中國書店買不到的書,內山書店有賣;中國書店不敢經售的書,內山書店也能賣。書店的顧客除了日本人外,還有不少中國的知識份子和青年學生,尤其是進步青年。
(出處見諸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6%85%E5%B1%B1%E5%AE%8C%E9%80%A0/3059446)
根據上引蘇聯檔案來看,共產國際遠東局絕對不會放過錢銀支持內山書店。這就是說,蘇方錢銀支持過魯迅的社交活動。
許廣平說過,某次會見中共高層領導之後,魯迅就完全聽黨的話了。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作為主婦如此表白,有沒有散發出盧布黨氣味兒?
再次,為何毛澤東如此盛讚魯迅,將其視為中共親密戰友?我看是因為俄蘇共黨喜歡他,將他比作中國的高爾基,毛氏亦步亦趨而已。魯迅通過日文翻譯出版蘇聯法捷耶夫編著的長篇小說《毀滅》,該書:
不僅描述了游擊隊的戰鬥事跡,而且著重描繪了游擊隊員精神上的成長和性格的形成。法捷耶夫曾這樣概括了小說的主題思想:「在國內戰爭中進行著人材的精選,一切敵對分子都被革命掃除掉,一切不能從事真正革命鬥爭的人和偶然落到革命陣營裡來的人,都要被淘汰,而一切從真正的革命根基裡、從千百萬人民群眾裡生長起來的人,都要在這個鬥爭中得到鍛練、成長和發展」,在革命中進行著「人的最巨大的改造」。作者對小說的人物形象體系和情節結構的安排,都為揭示這一主題思想服務。
魯迅還協助翻譯、出版、出售、轉手了另一本蘇聯「革命小說」《鐵流》。網際網路載:
魯迅在《鐵流》的譯介、出版、宣傳、流通、抗爭方面付出了巨大的精力。《鐵流》一出世,便立遭嚴禁。魯迅先生便想辦法通過好友內山完造開設的內山書店,把書籍放在櫃台下面,將一千冊書一點一滴滲到了讀者中間。1932年4月23日,魯迅信告曹靖華,因受「一・二八」戰事影響,《鐵流》以及《毀滅》銷路不暢,擬將存書折半售給光華書局。魯迅在6月18日致臺靜農的信中說:《鐵流》與《毀滅》「兩書皆自校自印,但仍為商店所欺,績不償勞,……自印之二書,則用錢千元,而至今收回者只二百。」……此後在多種場合對《鐵流》進行過評價。1934年11月21日撰《中國文壇上的鬼魅》一文,抗議國民黨政權對綏拉菲摩維支等蘇聯作家作品的禁令。魯迅還曾在綏拉菲摩維支的生日發過一個祝賀電,在魯迅與蘇聯作家的關係中,此舉也甚為罕見。
(見諸https://baike.baidu.com/item/%E9%93%81%E6%B5%81/10761263)
可見魯迅的親蘇友共情懷,在翻譯出版上比在參與左聯上表現得更加鮮明。魯迅很「蘇聯」啊。難怪迫切需要中國衛蘇抗日的斯大林喜歡他。僅是口頭喜歡,沒給錢嗎?這不像俄蘇共黨\共產國際的做事規矩啊!
復次,扯遠了一些。據載,陳獨秀於1932年10月15日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19日押往南京,20日拘入軍法司。25日何應欽表示:陳獨秀雖屬危害民國罪犯,但以非現役軍人,且犯案地點又核與民國緊急治罪法第七條前段規定不符,本司無權管轄。隨即命令軍法司司長王振南備文,將陳等轉解江蘇高等法院公開審判。26日,陳獨秀與彭述之二人,被解往江寧地方法院,住犯人病室。以後的關押和審判,都在江寧地方法院進行。(見諸〔英〕班國瑞(Gregor Benton)著《中國托洛茨基主義與陳獨秀》,載於林致良等編《晚年陳獨秀著作選》(香港:天地圖書公司,2012,23頁。)那麽,何孟雄這一撥人也非軍人,為何沒被依法轉送地方法院審判呢?湯士倫、湯士佺兄弟二人原是紅軍幹部,但是已經轉為地方幹部。為何要將兩位原先軍事幹部調來上海工作?順便說說,由於此前公開講過工農紅軍即是匪幫,蘇維埃運動沒前途,武裝保衛蘇聯錯誤,無產階級專政不對,陳獨秀未被重判,服刑僅及五六年即被釋放。
既非魯迅研究亦非黨史研究專家的筆者,之所以要寫這篇文章,目的僅在於配合本書《博士知兵非好戰:國共兵史勾陳索隱》宗旨,引導讀者一窺蘇聯協餉中共的工資部分可以如何左右中共幹部、左聯作家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