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場流行包養情婦、養私生子,警界也有不少事例。女協警示意圖(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2月26日訊】中共官場流行養情婦、私生子,警界也有不少事例。一名湖南女協警,與所在派出所的所長搞不正當男女關係,生下一個男孩。其中內情日前曝光。
據陸媒報導,這樁秘密隱藏許久,並且沒有影響該派出所長升為公安局長,但該男主角因充當「保護傘」落馬,也與女下屬的地下情隨之曝光。
這名落馬官員即湖南汝城縣森林公安局原局長、汝城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曹滔海。
今年5月24日,郴州市紀委監委對汝城縣森林公安局局長、汝城縣公安局副局長曹滔海的通報稱,「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又指其縱容包庇惡勢力團夥,充當「保護傘」以及收賄。
據汝城縣檢察院通報,2019年6月5日,汝城縣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對汝城縣森林公安局局長、汝城縣公安局副局長曹滔海決定逮捕。
曹滔海落馬後,因非婚生育,曾經的情人芳芳(化名)曝光。
曹滔海今年55歲,芳芳今年40歲。兩人相識時,曹滔海是泉水派出所的所長,芳芳在泉水派出所當協警。兩人發生並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曹滔海並沒有與妻子離婚。
2015年3月,芳芳發現自己懷孕了,他們決定留下孩子。為領取生育證明,芳芳經人介紹認識了男子李某,兩人約定假結婚。2015年6月12日,芳芳與李某登記結婚,為此她給了李某2萬元作為報酬。
2015年11月20日,芳芳生產時,曹滔海全程陪護,承擔芳芳生產醫療等費用。芳芳生產住院期間,所留電話也是曹滔海的警務通號碼。2015年11月20日,芳芳成功生育一子。曹滔海每月都會給芳芳和兒子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生活費,還給芳芳送了一輛轎車。
而李某也恪守著自己「假丈夫」的身份,他清楚他所要做的事,是協助芳芳辦理肚子裡孩子的出生證。
汝城縣監察委員會在調查曹滔海案中,發現芳芳與曹滔海涉嫌婚外生育問題,於2019年3月25日將材料移送汝城縣衛生健康局處理。在汝城縣監察委員接受訊問時,曹滔海與芳芳都承認共同生育一子的事實。
芳芳因而被徵收高達21萬餘元的社會撫養費。
據報,近日,芳芳向郴州資興法院提起「民告官」訴訟,起訴作出徵收決定的汝城縣衛生健康局。
芳芳認為,沒有進行親子鑑定就作出行政行為,屬於程序違法。曹滔海涉嫌刑事犯罪一案並未審結,也不應當在刑事案件審結前就該問題進行行政處理。
但資興法院10月18日一審駁回了芳芳要求撤銷決定書的訴求。
不過到12月6日,芳芳仍沒有交納這筆高額的社會撫養費。
芳芳今年40歲,如今的她已不是當初的派出所協警,靠著一份臨時工的工資,養活自己和兒子。對於現在的遭遇,芳芳表示很無奈。曹滔海落馬後,年僅4歲的幼子,成了單身母親芳芳一個人的責任。
她的律師說,21萬的社會撫養費意味著什麼?以芳芳現在每個月的收入來看,這相當於芳芳8年到手的純收入,何況她還要生活,還需要撫養兒子。「總不能因為孩子的父親,就不再管孩子了。」
有網友說,真亂,很無辜嗎?也有網友說,這種情況太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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