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始處置10萬億結構性存款風險(圖)
官媒報導稱,10萬億元結構性存款市場迎監管規範。(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9年10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文龍綜合報導)10月21日,官媒報導稱,10萬億元結構性存款市場迎監管規範,其後果是規模將大幅縮水,並且中小銀行負債端承壓。近年金融風險越來越大,官方正忙於處置相關風險。
結構性存款規模達10萬億 新規衝擊中小銀行
中國央行數據顯示,截至9月末,全國大型銀行結構性存款餘額為38,824.59億元(人民幣,下同),中小型銀行結構性存款餘額為69,673.49億元,共計約10.85萬億元。
結構性存款也可稱為收益增值產品,是運用利率、匯率及金融衍生品與傳統的存款業務相結合的一種創新金融產品。
官媒《新華網》21日報導稱,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要求銀行嚴格區分結構性存款與一般性存款。商業銀行應將結構性存款納入表內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範圍。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是有利於促進結構性存款業務規範發展,防止不規範的結構性存款無序增長,增強銀行經營的合規性和穩健性;引導銀行存款和市場利率回歸合理水平,規範相關衍生產品設計和交易;杜絕結構性存款與票據的空轉套利等。
2018年官方處置理財產品風險後,銀行受存款競爭壓力不斷加大等因素影響,中國結構性存款快速增長,結構性存款成銀行收攬存款的新利器。新規要求市場風險資本不得超過銀行一級資本的3%,將限制單家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
興業銀行研究報告指出,由於許多中小銀行,尤其是農村商業銀行,不具備普通類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今後將不能直接發行結構性存款。
同時,當前市場上也充斥標明為結構性存款,實為變相剛性兌付(剛兌)的產品。這類產品通過設置幾乎不可能觸發的行權條件,並設定較高的保底收益,使得無論期權是否行權都能提供高於普通存款的收益。此前銀行通過這種方式變相突破存款利率上限,實現高息吸存。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對官媒《新京報》表示,銀行發行結構性存款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吸收存款,尤其一些需要補充流動資金的中小銀行,發行的部分產品甚至沒有衍生品交易資質,目的就是主動吸收一般性存款,也是變相高息攬存。而且常見的是一些銀行用這些存款做質押再開出一些銀票,做一些表外業務。
一位股份制銀行的理財經理介紹,該行曾推出過一款1年期結構性存款產品與黃金掛鉤,期限為六個月,收益率為1.55%或4.35%,只要產品到期前金價上漲或下跌幅度不超過50%,收益率都可達到4.35%。而這個風險在很多銀行的宣傳中被淡化。不少銀行在銷售結構性存款過程中存在不規範宣傳、強化存款人對結構性存款收益的剛兌預期等問題。
金融風險頻發 官方忙於處置
2018年7月,中國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多部委紛紛下發針對資管新規的細則規定。先是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接下來央行發布《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隨後證監會也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這些管理辦法影響著銀行理財產品的走勢。
金融風險不斷爆發,銀行業的諸多問題顯露水面,但只是「冰山」一角,除了傳統表內不良貸款加速暴露外,還包括未納入監管口徑的表內外類信貸、以及前期交由外部機構代持以規避監管的部分。
在2018金融街論壇年會上,中國央行行長易綱表示,在選擇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時候,要注意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天上掉餡餅的事是不會發生的。「如果你看到一個投資機會,他告訴你又保本,又有一個兩位數的收益,你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問一問,它投什麼項目才能夠有這樣的結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