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中國官二代遭罰鉅款 德銀涉違反腐敗法(圖)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華盛頓D.C.的總部大樓。(圖片來源:AgnosticPreachersKid/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9年8月25日訊】日前美國市場監管機構透露,由於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僱用了外國官二代,以作為其贏得或保留業務的籌碼,而受到指控。這家銀行已經同意支付逾1,600萬美元的罰款來進行和解。

根據外媒報導指出,8月2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由於此家德國最大銀行應中國與俄羅斯官員的要求,而聘請他們的親屬到銀行任職,可是其資格欠佳。這已經違法了美國「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簡稱FCPA)的相關規定。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說,根據和解的協議,德意志銀行對於調查結果,並不予承認或否認。

德意志銀行發言人透過電子郵件向路透社聲明稱,德意志銀行在調查的過程中,與SEC密切合作,且採取了許多補救措施,並對銀行的招聘作法進行改善。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目前德意志銀行已經採取了廣泛補救措施,以解決其招聘合規及內部會計控制存在等問題。

該委員會指出,至少於2006年至2014年期間,德意志銀行僱用了在外國國有企業中任職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但這些人資質不良或不合格的。此種做法的主要目的,是替公司創造業務,例如進行第一次公開募股(IPO)。

例如:如果德意志銀行要從一名中國客戶那裡,得到第一次公開募股業務之時,這名客戶的董事長要求德意志銀行要僱用他的兒子。德意志銀行管理層被告知稱,若僱用了這名董事長的兒子,他們就會得到業務。

還有一個例子:當有人向亞太地區德意志銀行推薦員工之時,該銀行管理層就會詢問被推薦員工的父母於中國國有企業所擔任的職位,以確定他的父母是否能為銀行帶來業務。同時要求對銀行能自推薦人身上獲得的費用,進行量化。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亦發現,德意志銀行的員工有捏造假帳與記錄的情形,以此來掩蓋其招聘過程中的腐敗行為,而且也沒有準確記錄某些相關的費用。這已經違反了帳簿與記錄及內部會計控制的規定了。

據瞭解,此筆1,600萬美元的和解金,其中包括了1,080萬美元的追繳金、240萬美元的利息及3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等。

僱用中國官二代,香港瑞信遭罰

根據美國之音報導,美國司法部的調查瑞信從2007至2013年期間,在亞太地區招聘中國官二代,藉以贏得中國央企及國企等的生意,以換取投資機會或政策優惠。在此案件中,瑞信集團也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瞭解決方案,即是同意回吐近2500萬美元的盈利和支付480多萬美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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