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溫哥華(圖片來源:Freeimages)
【看中國2018年5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聞天清報導)一名華裔男子以離婚為由向加拿大法院提出要求前妻索償一半樓房產權的訴訟,該樓房市場估值已達到約233萬加元。結果,在事實證據面前,這名華裔男子不但被法官最終裁決敗訴,而且還遭到前妻提告,指控他為了移民取得加拿大身份進行騙婚,並秘密轉移前妻公司股份財產。
香港《明報》報導,據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文件顯示,離婚財產訴訟案件原告人是金沾(Zhan Jin,音譯),現年51歲;被告人程潔(Jie Cheng,音譯),現年46歲。離婚之前,對雙方來說,此次婚姻是他們個人的第二次婚姻。在第一次婚姻中,金沾育有一子,程潔有一女兒。2005年,他們兩人在中國上海結婚,當時只有程潔擁有加拿大居民身份。
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文件內容顯示,程潔聲稱自己的父親是中國共產黨的高層官員,他們的生活水平比一般普通民眾富裕。金沾則是在中國大陸從事科技行業,曾經開設過多家公司,包括:一家名為Techo的財務與借貸公司和一家電腦軟體公司等。
2003年,程潔與金沾兩人在上海相識。在得知程潔擁有加拿大居民身份之後,金沾對程潔的身份非常感興趣。儘管兩人在2005年舉辦了婚禮成為夫妻,依然過著分居兩地的生活,當時程潔定居上海,金沾則是住在安徽省合肥市,他們在一個月內只能見面1至2次。在金沾不斷施加壓力的情況下,程潔最終決定和女兒返回加拿大溫哥華居住,並且承諾為金沾與他兒子移民加拿大做擔保。雙方當時達成一致:在移民加拿大申請獲得批准之前,金沾留在中國大陸繼續經營公司。
在經歷了2次擔保移民申請失敗之後,金沾第三次移民申請在在2010年終於獲得加拿大政府的批准。同年2月,金沾與兒子遷居溫哥華。不久之後,金沾以公司事務為由離開加拿大,返回中國大陸,他兒子也在2010年夏天搬離程潔在溫哥華的住處。
2010年9月27日,在溫哥華房屋收拾個人物品之後,金沾突然消聲匿跡。由於擔憂金沾的人身安全問題,程潔為此曾經一度向警方報警,隨後卻發現了金沾利用她進行騙婚的證據,導致兩人正式分居。
對於個人離開程潔住處的問題,金沾向法庭辯稱是因為程潔欺凌他和他的兒子,導致他決定離開。但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法官認為,金沾的供詞不可信,不予採納。
此外,程潔與金沾結婚之前,曾在溫哥華以86萬加元價格購買了一棟樓房。2017年該樓房市場價格估值已升至223萬加元。兩人結婚後,2006年金沾又說服程潔和她的家人向自己開辦的財務公司Techo投資3700萬元人民幣,按照當時外幣匯率折合約550萬加元,程潔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之一。
面對金沾所提出的有關離婚後分得一半樓房產權的要求,法官表示,此樓房若是歸屬法律規定的家庭資產(Family asset),夫妻兩人才能分享樓房產權。金沾辯稱,此樓房是他長期定居溫哥華的住處,滿足未來家庭的需要,應屬於家庭資產。程潔則辯稱,她最初購買房產時並沒有原告人所說的目的,不應歸屬家庭資產。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法官指出,儘管金沾、程潔此前是夫妻關係,但兩人長期分居兩地,沒有一般正常的家庭生活。金沾也沒有計畫與程潔組建新家庭,沒有分擔樓房貸款。因此,這對金沾所謂的「滿足未來的家庭需要」的辯詞來說是「致命破綻」(Fatal flaw)。
法官還斥責金沾,他與程潔結婚指示為了移民而取得加拿大的身份,移民成功之後認為程潔沒有利用價值了,就拋棄了她。最終裁決,金沾敗訴,沒有享有樓房產權的權利。
在法庭上,程潔提出反告金沾的訴訟,指控在兩人分居之前金沾將她在Techo的股份轉移到金沾擁有的另一家電腦軟體公司名下,直到她的律師查看Techo股東信息之後才發現真實情況,並提出賠償350萬加元的要求。
對此,法官表示,金沾秘密轉移程潔Techo股份的時間是2010年9月5日,恰好是金沾決定離開程潔的時間,因此認同金沾是在沒有得到程潔的授權情況下進行股份轉讓。對於程潔提出的賠償金額,法官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實這些被轉讓的股份價值,對賠償金額不做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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