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集團因入股萬科受到深圳國資委的獎勵。(圖為深圳夜景,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0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文龍綜合報導)在中國上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半年度市值排名中,萬科集團以總市值2,756.48億元排名第一。在萬科集團和寶能集團的股權之爭還未淡出人們視線的時候,又爆出萬科實際控制人的爭議,這一切源自於深圳市國資委的一紙百萬元的嘉獎令。
今年6月,深圳地鐵集團在先後受讓華潤所持15.31%股權,及恆大地產所持14.07%股權之後,正式成為萬科的第一大股東。深圳地鐵集團總計持有萬科29.38%的股份,自從入股萬科成為第一大股東後,至此歷時兩年之久的萬科股權之爭落幕。
10月9日,據《鳳凰財經》報導,深圳地鐵集團獲得深圳市國資委的獎勵,深圳市國資委文件中表示,獎勵的理由是「實現了市屬國資世界500強企業零的突破」。通知顯示,深圳市國資委決定對深圳地鐵集團董事長林茂德予以100萬元人民幣獎勵,同時對深圳地鐵集團財務總監陳賢軍予以特殊貢獻獎勵。
深圳地鐵集團因入股萬科受到深圳國資委的獎勵。(圖片來源:網路)
深圳市國資委在通知中,顯然已經認定萬科是自家國資系的下屬企業。然而,萬科多次在公開場合及公告中表示無實際控制人。因此,萬科實際控制人成為爭議的焦點。
根據中國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1.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2.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3.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4.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情形。
所謂實際控制人,不一定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通過投資協議或者其它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經營行為的人或機構。簡單來說,實際控制人就是能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例如,中國《證券時報》旗下媒體10月5日報導,統計數據顯示,A股28家上市券商中,有8家處於無實際控制人狀態(但大股東仍是央企或某些知名投資人)。另外有6家實際控制人是中國財政部、中央匯金等中央部委或機構。還有五成的上市券商背後實際控制人是地方國企、發改委、財政廳等。
深圳地鐵集團持股29.38%,並未觸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條款。那麼就要看深圳地鐵集團在新一屆董事會中能否佔據決定權,6月30日,萬科股東大會在深圳舉行,會議期間審議了包括董事會換屆等多項決議。萬科披露的由13人組成的董事會中,有深圳市政府背景的人士佔到了6個名額。
根據萬科公告,13人中有三位獨立董事和萬科並沒有過多利益關聯。分別為新華人壽董事長康典、畢馬威會記事務所中國副主席吳嘉寧,以及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企業研究中心主任劉姝威。
不難看出,在新一屆萬科董事會成員中,深圳地鐵集團在董事會中的名額雖然未超過半數,但是這6人已經能控制住最大話語權。
責任編輯: 辛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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