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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律師的積極意義和有效作用(圖)

 2017-09-25 07: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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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 律師
709案律師的妻子們(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9月25日訊】朋友轉給我一篇左春和的帖子:「把顛覆政權的榮耀給予一些死磕派律師顯然無法令人信服,這必然引起持久的歷史爭吵。這些人不但無法顛覆政權,而且還是政權的得力維護者,正是他們使得政權安如泰山。因為他們給予各種本想進行血親復仇者提供了一條溫和、理性的申訴之路,使無數絕望者看到了幻想,然後在長期的維權行動中磨滅了仇恨,喪失了鬥志,釋放了針對體制的高壓。倒是周永康薄熙來之類的人才是真正的顛覆者,他們身居高位,手握權柄,老謀深算,而這些律師大都是一些理想主義的書生而已,雖然不是口口聲聲歌唱政權,但實際效果上確實在讓政權延年益壽。」

最近配合官方詆毀死磕律師的言論甚囂塵上,但基本上都很低劣,一般人都能看出問題、駁倒它,但這個帖子很有迷惑性,一般人還看不出問題,正如把這帖子轉給我的這位朋友,他還覺得蠻有道理。即使能看出問題的人,也可能不知道怎麼去駁倒它。

既然朋友把它轉給了我,那我好好地駁一駁它。

首先,作者認為「把顛覆政權的榮耀給予一些死磕派律師顯然無法令人信服」第一個理由是死磕律師「無法顛覆政權」。那麼請問,迄今為止,所有被當局扣上「顛覆政權」罪名的人,有哪個是能顛覆政權的?既然這個政權還沒垮臺,那麼就顯然是沒有哪一個人是能夠顛覆政權的。那豈不是那些人都不配這份榮耀?

顛覆專制政權需要靠眾多人們的努力,每個人做的事情可能不一樣,但都是在為顛覆這個專制政權出力、做功,因此可以說大家都是在顛覆這個專制政權。人權律師尤其是死磕律師在顛覆這個專制政權的運動中發揮著其特殊的重要作用,怎麼能說「把顛覆政權的榮耀給予一些死磕派律師顯然無法令人信服」呢?給你才令人信服嗎?

其次,說「他們給予各種本想進行血親復仇者提供了一條溫和、理性的申訴之路,使無數絕望者看到了幻想,然後在長期的維權行動中磨滅了仇恨,喪失了鬥志,釋放了針對體制的高壓。」請問,你憑什麼判定那些當事人是「本想進行血親復仇」的?難道有當事人跟你說過「我本想進行血親復仇的但是死磕律師幫我打官司後我就不想進行血親復仇了」?如果當事人最終沒有進行血親復仇,那麼他很有可能原本就沒打算進行血親復仇。你既不能斷定他原本就是想進行血親復仇的,更不能把最終沒有進行血親復仇的原因說成是死磕律師造成的。再說,打官司是死磕律師逼迫、引誘當事人去做的嗎?顯然不是。打官司是當事人自己主動要做的,即使死磕律師不接受其代理,當事人也會找其他律師,甚至會找到與官方勾兌的律師。假如當事人沒有找到死磕律師來代理,那麼會是什麼情況呢?如果當事人找的不是死磕律師,那麼就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找的是無能的、不負責任的律師,還有一種情況是找的是與官方勾兌的律師。找這兩種律師打官司,必定打不贏,而且律師還會掩蓋其無能、不負責任或掩蓋其與官方的勾兌,把失敗的原因推到當事人身上,說你這官司本來就是打不贏的,法院判決是公正的,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我已經盡力了,云云。其結果恰恰是忽悠、麻痺了當事人,使其不僅不會去進行血親復仇,也往往不會再進一步申訴或上訪了。而如果找的是死磕律師,那麼死磕律師會盡全力去幫當事人打官司,當法院等部門的人員有違背法律的行為、不依法公正判決的時候,死磕律師會不依不饒,指出其存在的問題,堅持要求依法公正判決,並將案件情況向社會公布。這樣一來,就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法院最終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糾正錯誤、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事實上這種情況也有不少。另一種情況是,法院仍然頑固堅持錯誤,不依法公正判決。這種情況,雖然沒能贏得官司,但卻讓當事人看到、認清了這個政權的黑暗、邪惡,當事人只可能會更加不服、憤怒,絕不可能是「磨滅了仇恨,喪失了鬥志,釋放了針對體制的高壓」。反而是,如果當事人沒找死磕律師,倒很有可能會「磨滅了仇恨,喪失了鬥志,釋放了針對體制的高壓」。所以,左春和的說法是沒有道理的、胡說的。

當然,雖然死磕律師用其盡職盡責的專業的死磕式的代理揭露了當局的黑暗、邪惡,但當事人也並不一定就會去進行血親復仇,這不是死磕律師造成的,這完全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事實上死磕律師都是誠懇的,他們都會在代理之前進行客觀的分析、評估,打不贏的絕不會說會贏,並且以其死磕的精神、做法證明其確實盡了全力、想盡了辦法,而不像那些無能的、不負責任的律師或與官方勾兌的律師,事前說得很好聽,一定會贏,做的時候卻隨便應付,反而安排當事人做一些很難做到的實質上對打贏官司並沒有幫助的事情,官司輸了就說是當事人沒配合好。

死磕律師為什麼要死磕?當然是因為司法部門不依法辦事所以律師才死磕。死磕既是律師在死磕,也是當事人在死磕。首先是當事人願意死磕,律師才能去死磕。如果當事人不想追究下去了,律師也就沒法再死磕下去了。律師只是把死磕這個行為具體化了。死磕律師不僅是讓當事人看到、認清了這個政權的黑暗,也讓更多的人們看到、認清了這個政權的黑暗,從而走上反專制的道路。死磕律師明明是有力的推牆者,怎麼把它們說成是專制政權的得力維護者呢?死磕律師在顛覆專制政權上是功不可沒的,領受顛覆政權的榮耀是當之無愧的。

當然,我並不是說所有的死磕律師都是想顛覆政權的,但既然當局判定某個死磕律師是想顛覆政權的,他本人也沒有否認,那麼這份榮耀就應該屬於他。

至於說周永康、薄熙來才是真正的顛覆者,這邏輯就太可笑了。試問,你在表達了「把顛覆政權的榮耀給予一些死磕派律師顯然無法令人信服」之後,說周永康、薄熙來才是真正的顛覆者,意思是要把顛覆專制政權的榮耀授予周永康、薄熙來嗎?這說法太雷人了吧?他們做了那麼多壞事、害了那麼多人,我們還要給他們榮耀?這跟認賊作父差不多了吧?

周永康、薄熙來想顛覆共產黨的領導嗎?當然不想,沒有了共產黨,他們自己也就完蛋了。他們頂多隻是想奪取最高權力,這根本就談不上是顛覆專制政權。如果他們掌握了最高權力,很難說不會比當今的統治者更壞。那麼,你是說他們的行為對這個專制政權的顛覆起到了推動作用?你從哪些地方看出來了?就從「手握權柄、老謀深算」看出來的?他們手握權柄、老謀深算更多的是用在欺壓老百姓方面你不知道嗎?難道你是想說他們欺壓老百姓越厲害這個專制政權就垮得越快?可是在他們欺壓老百姓最厲害的時候這個專制政權沒有垮臺,現在他們已經不能再欺壓老百姓了,這個專制政權不僅沒有垮臺而且還更猖狂了,怎麼能說周永康、薄熙來他們是真正的顛覆者呢?即便這個專制政權在不久後垮臺了,也絕不是因為周永康、薄熙來們所起到的顛覆作用,而是人民抗爭的結果。

周永康、薄熙來也罷,其他所有欺壓人民的掌權者也罷,他們都只是人民要顛覆這個專制政權的原因,而不可能是這個專制政權的顛覆者。顛覆這個專制政權的只能是人民,包括死磕律師,包括每一個從事宣傳民主、維權等推牆行動的公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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