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北糖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今向您舉報原紅光糖廠廠長、現北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秦春城違法亂紀、貪污公款,將巨額國有財產變成私有財產的有關事實,希望政府依法調查,挽回國家財產損失,對違法者依法嚴懲。
秦春城1998年任黑龍江省紅光糖廠廠長。1999年任北方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08年與英糖合作成立博城北方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先後出任公司總經理,財務人事總監職務。2012年又在北方糖業有限公司基礎上成立中北集團公司,任總裁一職。這樣秦春城用一套班子多個牌子,先以虛擬的北糖股份為招牌,紅光糖廠的實體運營,哪個牌子有利就打哪個牌子。借企改之機,施展種種手段欺騙國家企業與職工。在短短的十年間,將逾億元的國家資產化為己有。
一、大量變賣侵吞紅光糖廠固有資產和土地。
1、變賣的廠房(帶全套設備)有酒精廠、果膠廠、水泥廠、氧氣廠等。
2、變賣和私自出租的房產和土地包括:工人文化宮、職工大食堂、總務科、職工醫院、供銷社商店、訥河甜菜站、大楊樹甜菜站、莫旗甜菜站等。耕地包括:六合鎮土地、光華青年點土地、訥河市長青村土地共一千多晌。駐省內外辦事處房產包括:齊齊哈爾哈爾濱、瀋陽、北京、南京辦事處。
3、勞動服務公司全部賣出。
勞動服務公司原有職工2500多人,是大集體職工。包括的部門有:機修廠、印刷廠、酒廠、磚廠、塑料袋廠、車隊等。各個科室廠房等。以上變賣的資產所涉資金不清不明。勞動服務公司的職工沒得到一分錢。
4、秦春城內弟王興斌駕駛秦春城4500豪車,肇事致1人死亡,事後秦春城授意勞動服務公司經理何曉喬,用勞動服務公司假退和退休工人的部分工資款補償了死者家屬,同時秦春城在其內弟肇事後,想讓小車隊的司機周明頂替其內弟的罪行,因周明不同意,即被秦春城逼迫下崗。壓死人命,為什麼不服法?為什麼用勞動服務公司的職工工資款作為個人補償?
二、騙取國家大量資金,剋扣菜農。
1、2004年12月利用企業並軌與國有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在申報國家支付經濟補償時共上報7040人,其中虛報並軌人員3659人。騙取國家補償金3146萬。)
2、追查2008年國家和企業給職工的補償金中私自截留部分查清去向。當時每個職工交3000,最後發到職工手裡的連自己的錢共6000元,而實際每個人應得多少錢,誰也不知道。而且名單中許多人沒有得到這筆錢。其中有位職工,因家庭困難,沒有交上錢,結果一分錢都沒有得到。已經歸地方的教師也在名單中,但他們都沒有得到這筆錢。即使當時得錢的人,每人都得寫保證書,不得上告,不寫不給錢。
3、1999年5月省政府出臺分三年兌付1997年以前紅光糖廠拖欠農民的甜菜款政策,秦春城等人出示假憑證(菜農已結算完的票據重新上報)。騙取國家專項資金1000萬元。
4、每逢收購甜菜時都採用多扣雜的辦法剋扣農民。按12%——18%扣雜(國家規定5%__8%扣雜),最嚴重的是2002年——2003年生產期甜菜的庫存量大於甜菜的收購量10萬噸,相當於成品糖1.2萬噸。合計4200萬元,都被秦春城個人佔有。
三、用紅光糖廠的資金、設備、人員、技術投資興建營口市鮁魚圈糖廠,海倫北方澱粉有限公司。
四、侵吞下崗職工工資
秦春城在1999年6月讓部分工人下崗,而政府審批的下崗時間是2000年1月。下崗工人在2000年1月才領到生活費,每月也僅是100元。1999年6月到1999年12月間沒有發工資也沒得到一分錢。
五、為逃脫罪名和心靈上的解脫煞費苦心
1、為逃避法律的制裁,非法銷毀原始賬本。2014年10月在動力車間鍋爐組號3爐燒燬賬本3四輪車。
2、為了得到心靈上的解脫花費巨資在廠區內興建廟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祈求神靈的庇護。初一十五去上香,平時大門緊閉。被當地人稱為「秦王廟」。身為共產黨員、國家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喪失了起碼的信仰。(所謂的秦王指的就是秦春城和其妻王麗)。
秦春城任企業領導多年來一向我行我素,無視國家法律政策,對維權上訪人員打壓恐嚇,其家屬也跟著飛揚跋扈,曾放話說(讓他們去告,告到哪裡我用錢鋪到哪裡,我家的錢一直可以鋪到北京)。在2015年4月14日訥河張市長來公司瞭解職工上訪問題,在三方見面會上秦春城有大放厥詞說:資本就是王道。請問:他把法律和正義放在何地?
以上是我們所瞭解和掌握的,僅僅是秦春城違法亂紀的事實中的冰山一角,大量的違法事實有待有關領導和部門能來我廠調查核實,歸還我們廣大職工的應得利益,依法追究秦春城的法律責任,還我們老紅光一片淨土。
舉報人代表:王俊奇15084568659
顧浩天13836213917
姜大嶺13763476457
孫士榮15311548373
徐雨軍13945281881
李俊1554627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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