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歷山大(左三)在菲律賓裔的民眾陪同下,宣布下月起放寬看護類勞工的限制。
聯邦移民部長亞歷山大31日在多倫多宣布,從明年開始,居家看護類外來勞工(Live in Caregiver)將無須與僱主居住在一起,另新增兩項快捷通道,將准許此類勞工在遞交申請的六個月內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亞歷山大表示,兩個快捷通道分別針對兒童護理者(Child Care Provider),以及長者和嚴重病患的護理人員,其中後者可以是居家看護,或者在健康中心照顧重病患長者,這項政策可幫助該類勞工擁有更多的就業選擇性,也將有效緩解此類移民未來面臨的短缺問題。亞歷山大表示,目前居家看護類移民共有積累案6萬個,在兩項快捷通道下,預計在2015年就能解決掉3萬個永久居民的申請案。
亞歷山大表示,兩個快捷通道每個每年限額2750個,全年共批准5500個名額,當中不包括申請人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父母等。
據悉,2011年至2013年期間,聯邦政府每年平均接納4500個居家看護類移民申請,期間也對看護類勞工放寬限制,比如從申請永久居民開始,原來的工作簽證就變成無條件工作簽證;將此類勞工完成工作所需的時間,從原來的三年增加到四年;為勞工爭取到更完善的僱主合約,尤其強調在緊急情況發生時,僱主應盡的職責,以及勞工一旦被僱主虐待後的緊急對應手段等。
亞歷山大表示,曾有居家看護類勞工投訴遭僱主的不當對待,以及「被僱用後必須與僱主共同居住」的規定,讓勞工感覺像是生活在奴隸時代,為此聯邦政府盡快的將項目漏洞作出對應改善,並提高移民申請審理時間,讓更多為加拿大作出貢獻的人,盡快與家人團聚。
在舊的政策政策下,海外居家護理勞工只有在加拿大完成兩年的工作後,才有資格申請永久居民,但因申請案過多,通常在三年之後才能獲得申請結果。此外,護理人員在海外的配偶和家屬,要在護理者獲得永久居民之後才能申請他們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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