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擷圖)
如果不讓孩子買他們要的東西,在店裡怕孩子的自尊受損,這一點是多慮了。人生在世所能得到的有限,而慾望卻無窮,若事事都讓孩子遂意,只怕將來孩子稍有不順心即無法釋懷,辛苦的是孩子自己和他身邊最親近的人。
孩子在商店中吵鬧的行為約在兩歲左右就有可能出現,堅持的程度又隨個性而有所不同。對於比較小的孩子,轉移注意力是最好的方法。知道他對什麼有興趣,並且這樣東西不在你的預算計畫之內,便不要帶他到那貨架附近,就算不慎經過也最好設法擋住他的視線,倘若就是那麼不巧讓孩子看到了死纏活賴,也最好以其他有趣的東西或食物吸引他。年紀較小的孩子興趣廣泛而且注意力短暫,與其在當場說理或糾纏,不如引誘他離開現場。隨著孩子認知和語言的發展,可以告訴孩子東西該買或不該買的理由:「東西太貴了媽媽沒有錢買」、「同樣的東西已經有好幾個了」、「等爸爸出國時再帶回來」等等,都是可能的理由。讓孩子清楚的感覺到出門購物是有「約束」的,而自己的慾望也不是隨時隨地可以滿足。孩子會漸漸學習認同您的理由,同時培養出延遲其需求的能力。當您的孩子問:「媽媽不是沒錢買玩具嗎,為什麼會有錢自己買新衣服?」或自動自發的說:「等過聖誕節才能買是不是?」時,您會驚訝他的學習能力之強。
讓孩子學習延遲自己需求的同時,也要給孩子適度的期待和滿足。在年節或當孩子行為表現良好時即給予鼓勵,或偶爾買回孩子期待已久的東西讓孩子有個意外的驚喜。當孩子哭鬧時,請您千萬不要輕易屈服,但也謹記不要對自己所開出的支票黃牛。
萬一真的遇到孩子哭鬧不休,最好是一言不髮帶他到安靜的角落或帶離商店,因為此時不論是謾罵或說理,對孩子都是一種回饋,或成了討價還價的最好機會。此外,在孩子體力不足或年齡太小時,最好避免長時間的購物活動,因為孩子太疲累時也易因情緒不佳而哭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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