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26日訊】全球知名美國蘋果公司出品的iPhone手機,聖誕節在臺灣遭到違反公平交易的指控,臺灣官方認定蘋果亞洲公司在臺灣銷售iPhone,限制電信事業的手機綁約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處罰新台幣2000萬元的罰款,折合人民幣約400萬元,這是蘋果手機在全球遭到類似指控的首例。
臺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三家電信業者,包含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蒐集這三家業者與蘋果公司的合約及往來的電子郵件,發現蘋果公司與電信業者簽署的是經銷合約,各電信業者是買斷iPhone手機,應該有權利決定銷售價格。
但臺灣官方發現,三家電信業者在新機上市之前,會將通信費用、綁約手機價格送交美商蘋果公司審核。通信費用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會核備的,沒有問題,但綁約的手機價格應該由電信業者自行決定。
因此臺灣官方依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限制轉售價格」的規定開罰,並要求在一個月內繳齊。這次裁罰主要是因為,蘋果iPhone的主要銷售通路就是這三家被調查的電信業者,而且大多是透過綁約銷售,以空機賣出的比例不到10%。
臺灣公平會並表示,目前歐盟也正在調查蘋果公司銷售手機是否有不公平競爭,臺灣開罰具有參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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