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輝的新浪微博主頁
【看中國2013年11月15日訊】16歲的甘肅張家川少年楊輝,早前因發微博質疑當地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而被警方刑拘7日,日前,楊輝向張家川縣公安局申請刑事賠償,要求象徵性賠償7元,並對涉嫌刑訊逼供的警察提出控告。
楊輝被刑拘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兩高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路發布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因此楊輝一案也被稱為「500轉刑拘第一案」,廣受輿論與社會的關注。
北京《京華時報》報導,11月14日下午,楊輝正式向張家川縣公安局申請刑事賠償,其父親楊牛胡稱,兒子發帖無罪但被拘留7天,因此要求象徵性賠償7元,並要求賠禮道歉。
當天,楊輝父親與代理律師游飛翥前往張家川縣檢察院,對涉嫌刑訊逼供的警方人員提出控告。律師稱,今天將就行政拘留決定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
張家川縣檢察院和天水市公安局均已接收材料並表示會依法處理。
報導稱,11月初,楊輝對媒體稱曾遭刑訊逼供。楊輝回憶,9月17日下午3點,他從學校被警方帶走,「帶走前後,警方沒出示警官證等證件或執法依據」。辦案人員將他帶進審訊室後,「一上來就打我」。
楊輝稱,第一個打他的人被人稱為「馬隊」,扇了他三四個耳光。問完他發的三個帖子的情況後,包括「馬隊」在內的四五個人輪番打他,包括有腳踹、扇耳光、抓住頭髮晃來晃去等等。
楊輝表示,9月22日凌晨獲釋後,「學校方面多次跟我爸打電話,說能私了就私了」。
據報導,張家川縣公安局相關人士曾表示,辦案人員並未毆打楊輝,「沒動過他一根手指頭」。
楊輝被拘事件引發內地網民、媒體甚至部分體制內人士的強烈不滿,甘肅省公安廳和天水市公安局被迫派出聯合工作組進行調查,後改稱鑒於楊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後的悔罪表現,決定撤銷刑事案件,依法依規處理,改成對其行政拘留7日。
律師游飛翥認為,警方不管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都是不合法的。「我們認為違法事實不成立,沒有證據來支持。楊輝沒有編造虛假信息,也沒有擾亂社會秩序。從實體上來講,所謂的發帖,經歷了兩個不同行為的處罰,一個是刑事拘留,一個是行政拘留。」游在接受《京華時報》的採訪時表示。
游飛翥指出,警方將刑拘改為行政拘留所稱的「悔罪」和「寬嚴相濟」都站不住腳。「這是一個矛盾,有罪就是有罪,無罪就是無罪。另外,有罪無罪,應該由法院裁決,不是公安機關說了就可以定的。他根本沒犯罪,也沒被定罪,怎麼能說是悔罪。」
(原標題:「500轉刑拘第一案」少年要求警方賠7元 告刑訊逼供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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