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27日訊】河南省高院和司法廳近日發出文件,要求省內法院依法保障律師在法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不過,許多中國法律專家和維權人士對河南省的新規定並不看好。
河南省高院和司法廳星期四發出「關於建立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關係 共同促進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省內各級法院保障律師在法院、法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律師的辯護權和代理權,律師進入法庭可不進行安全檢查。在法庭上,法官不得無故打斷律師的發言。各級法院要設立專門的律師閱卷室。
中國媒體報導引述河南高院官員的話說,目前中國法官和律師之間存在不健康的關係,導致律師的執業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不利於司法公正,也不利於中國司法的公信力,因此特別發文對律師權利保障做出明文規定。
在北京執業的律師李蘇濱認為,這是中國政府努力推進司法公正的一種嘗試。
「這是中國政府想遵守法律了,說明以前一直在違法。」
不過,最近因為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而在黑龍江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唐吉田律師,對河南省這樣的新規定能否執行並不看好。
「有這樣一個文件,比以前沒有,從表面上看要好。但是長期以來,中國沒有對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的規範,也沒有保障律師的條例。這對律師工作不利,也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
過去多年以來代理過很多維權案件的唐律師介紹說,他遇到過很多起法庭和司法人員不遵守規定,故意騷擾律師辦案,甚至在庭上集體起鬨的事件,這在中國的法庭內相當普遍。
「所謂敏感案件,他們往往會沒有依據進行案件,反覆核對證件,包括國保或其他人員在庭上錄像。2008年在成都武侯區法院的法輪功學員案件中,還有一些據說是國保和六一零工作人員在下面起鬨,要法院把我們轟出去,還說要出去打我們一頓等荒唐的事情。」
中國媒體引述一些中國律師的話說,中國律師還經常會遇到當事人攻擊律師的事情,辱罵甚至毆打律師的事也時有發生,因此河南的新規定體現了對律師群體的尊重。
長期幫助中國民眾維權的四川64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的黃琦則認為,河南高院和司法廳的文件根本就是畫蛇添足、因為只要法庭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程序辦事,已經完全可以保障控辯雙方和律師的權利,而不需要多此一舉。
「我覺得這是畫蛇添足,僅僅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就足夠了,沒有必要搞一堆補充規定。其實我們在現實生活當中看到的,這一切都是形同虛設的東西。」
在中國大陸,法庭審理案件時,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師,其辯護權甚至本身的安全和財產安全常常會受到侵害,特別是在代理涉及政治異見人士、維權人士、少數民族人士、家庭基督教會和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時,最嚴重的情況,如高智晟律師就被判刑,至今仍身陷囹圄。
經常代理敏感案件的唐吉田律師表示,這種做法在地方法院越來越多地發生在與地方政府利益有衝突的案件中。
「對律師辯護和代理不信任甚至排斥的行為,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泛化。」
事實上,雖然中國政府多年來高調宣傳,要依法治國、依法辦事,但民眾對中國司法體制的信任度卻逐年越來越低。四川的黃琦表示:
「我們所代理的維權案件當中,通過司法途徑獲得公正的情況,佔百分之二三,通過上訪抗爭獲得就解決的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沒有有效的對抗,就沒法保證自己的權益。如果只想通過官方的一個部門,叫做法院,想要獲得司法公正,在中國一定會碰的頭破血流。」
黃先生也認為,中國司法進步的關鍵是司法獨立,沒有司法獨立,只做一些細節上的規定其實對解決司法不公正問題不會有太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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