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17日訊】湖南省高級法院星期一就「唐慧案」作出終審宣判:決定撤銷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對唐慧的勞教判決,並支付起訴人唐慧侵犯人身自由及精神損害賠償。「唐慧案」的判決再次引發輿論對中國勞教制度及維穩機制的反思。本臺記者何平邀請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京鼎律師事務所的張星水律師和北京市法學會會員、旗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就此加以討論。
中國的勞教制度備受各界質疑與批評
記者:張星水律師,您是怎麼看待「唐慧案」終審推翻一審判決的現象呢?
張星水律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這次宣判,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里程碑式的裁決,給了「上訪媽媽」唐慧一個公道,至少是一個遲到的正義。另外,它也讓人們看到了一絲法制文明:因為法制的價值體現在公平與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這方面的亮點或者是一個曙光。所以,我覺得這個案件確實很有代表性也很讓人們感到興奮,這是很值得肯定的一個裁決。
記者:我們回顧「唐慧案」最初的一些事件經過,7年前,湖南永州發生「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作為受害者母親的唐慧女士多年上訪,一直到2012年6月,湖南省高院對該案作出了終審裁定: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15年有期徒刑。但是這個案件到此並沒有結束,2012年8月在終審判決兩個月之後,永州市勞教委決定對唐慧本人實行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的處罰,理由是「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劉曉原律師您是怎麼看待在昨天,湖南省高院作出威廉亚洲官网
的一次推翻一審判決的決定呢?
劉曉原律師:我對這個判決並不看好。為什麼?這個結果的取得並不是法制的信力,而是社會輿論的監督才使他們做出了改進。所謂的「法制湖南」這麼多年來、這麼多的訪民,上訪被截訪、被關押,以致這樣一個幼女被逼賣淫事件要她父母多次上訪、關押、最後勞教。由於這個勞教案極為荒唐,引起社會關注、媒體關注。在一審訴訟的時候,法院還仍然維持判決,那麼現在高法還是迫於社會壓力才改進過來的。在去年重慶薄熙來、王立軍倒臺之後,他們開始改判一下勞教案件,那麼這個勞教的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廢除勞教,這是多年來專家、學者、律師包括民眾一直呼籲的,因為勞教制度嚴重侵犯人權。唐慧的案件正處於這個節點上,再加上女兒這麼小被迫賣淫,她多次上訪得不到解決,最後又說她擾亂社會治安因此送去勞教,才引發出來以致現在解決。在今年初,中央高層也說過勞教制度很可能要廢除,以社區矯正法來代替。我想在這個大環境之下,才以致這個案件能改判、撤銷。
記者:劉曉原律師特別提到,「唐慧案」的終審宣判是否對現行的勞教制度構成了改革推進作用?我們知道,中國近年來對於勞教制度的爭論集中在了「勞教體制是否合法?」的法理基本觀點之上。張星水律師您認為,「唐慧案」與勞教制度改革之間是否有關係呢?
張星水律師:我覺得「唐慧案」對於勞教制度的改革、修正或徹底廢除是有積極推動作用的案例。眾所周知,勞動教養制度的存廢一直是政法界、學界乃至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爭議的熱點議題。大多數法律學者都認為勞教制度違法了人權保障、也違反了司法的獨立審判的原則精神,是一種違反法制的行政處罰。所以,長期以來形成的呼聲就是要廢止勞教制度,而唐慧案終審勝訴對於勞動教養制度的爭議和探討,又再次讓輿論公眾將這個議題進入了大家熱議的範疇。「唐慧案」將來無論是對政府、從立法者角度還是從學界、民眾進一步探討勞教制度的廢立取捨、利弊之宜,會有進一步的推進作用。我們這些法律工作者也希望通過一個個類似於「唐慧案」的勝訴,進一步推進對於勞動教養制度的改革,乃至最終取代這個已經不得人心的勞教制度。
記者:我們看到中國媒體報導,湖南永州的地方官員曾經提到「維穩一個唐慧,6年耗費的資金達到80萬元」。在中國學術界就勞教制度的法律存在性進行辯論的同時,現實中勞教制度還是用在了所謂「維穩機制」的一個主要方式。劉曉原律師您如何看待勞教在維穩機制中的作用呢?
劉曉原律師:勞教制度從1958年開始實行,到現在幾十年了。特別是近十幾年以來,這種「穩定壓倒一切」體制下,那些維穩部門、特別是公安部門充分利用勞教制度打壓、拘押訪民。因為勞教只有公安機關一家決定、即使提起行政訴訟也不立案,所以勞教制度要廢除據媒體報導阻力也是來自公安部。但勞教會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它違法憲法、沒有憲法依據,勞教所裡侵犯人權的事情是很普遍的。現在「唐慧案」能引起關注我想只是她女兒的情況特殊以致媒體關注,實際上還有很多這種勞教是沒有引起社會關注的。
記者:所以,劉曉原律師您認為「唐慧案」星期一的終審結果,是否對中國勞動教養制度改革有一定的推動作用嗎?
劉曉原律師:我覺得推動作用已經不在於「唐慧案」了,多年來專家、學者都在呼籲,唐慧只是他們剛剛作出決定以後,馬上引起社會的關注。我始終認為個案的解決並不是最重要的,勞教是多年積鬱下來侵犯人權的事件,逼著他們進一步廢除。前段時間「馬三家」的事件,他們就把它一下子壓下去而已。「唐慧案」不能曝光更多勞教所裡那種的侵犯人權。所以,這個案件有些人可能過高地估計,我認為「唐慧案」只是千千萬萬個勞教案中普通的一個,沒有什麼特殊性質。在上訪的訪民中被勞教的非常普遍,不能過高地評估這個案件。
以上是本臺記者何平邀請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京鼎律師事務所的張星水律師和北京市法學會會員、旗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就「唐慧案」對中國勞教制度及維穩機制的影響所進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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