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12日訊】7月1日,新修訂通過已久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新法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於是爭議蜂湧,讚之者稱國外也有相似的提倡性立法,彈之者則認為它紙上談兵,甚至將幾乎所有人置於不仁不義不法之境,為選擇性執法留下操作空間。
這個條款是對動態中國缺乏基本體察、法律審議過程中又缺乏足夠辯論的拍腦袋的結果,也是日薄西山的中國傳統孝文化被當代社會摧毀得體無完膚背景下,一曲無可奈何的最後換歌!
在計畫生育和城市化全方位改變人口和財富流向的時代大背景下,中國傳統的孝文化已經全線崩潰,靠一個倡導性的法律條款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是一件多麼幼稚和可笑的事情!
傳統的多子女時代,父母在,家就在;父母在哪裡,家就在哪裡。哪怕孩子們萬水千山遠渡重洋,也都可以源源不斷地把錢寄回來;同時,或者輪番回家看父母,或者輪番把父母接到身邊住。
獨生子女改變了一切。獨生子女們趕上史無前例的中國城市化浪潮,分身乏術的孩子們難得抽出時間回家看望父母,甚至於80、90後小夫妻常常為過年過節該回哪個家看父母吵得不可開交!高昂的城市房價又讓小夫妻自身難保,甚至住房首付也要雙方父母幫忙東挪西湊,或者是賣了老家房進城為孩子們買房,老人們到老了還被迫到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成為以孩子為中心的老漂一族!這還是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好的。經濟條件差一些的,連做老而無根(無文化精神歸依)的老漂族還是奢侈的夢!
也就是說,計畫生育和城市化導致傳統的以父母為中心的孝文化,變成了以子女為中心的看不到盡頭的「孝子」(孝順兒子)文化。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規定「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除了問候能做到之外,看望其實已經變得非常非常奢侈。
有人說類似性質的法律在國外也存在於不少國家的法律條文中,如《俄羅斯聯邦家庭法典》規定「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子女,應贍養其無勞動能力需要幫助的父母,並關心他們。」《法國民法典》第210條規定「如應當給予贍養費的人證明其不能支付的,家事法官得在查明情形後,命令該人將其應負擔撫養的人接至家中,給予衣食、心靈感應。」而像北歐等福利國家,基於其國內的優越條件,其實施的條款甚至遠比中國的來得剛性。瑞典、芬蘭等國的法律中,都有有關子女對父母精神贍養的具體要求,以保證老人們晚年的幸福。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具體規定了子女與父母的居住距離,每年、每月、每週甚至每日應當與父母接觸的時間和次數;連子女與父母談話的忌語都受到限制,從而最大限度地從立法上保證贍養行為的質量。
但是,但是,別的國家倡導的是人們可以做到的,我們的法律所倡導的是明知做不到的!這樣的法律條款,與其說在倡導文明生活準則,不如說在倡導全社會的虛偽!與其如此,不如在春節多放幾天假上下點功夫(七天長假,很多離父母遠的獨生子女夫婦僅僅看望其中一方老人,來回路上時間就得三四天);不如在解禁計畫生育上面下點功夫。
自食苦果的時候已經到來了。《南方週末》報導說,國家統計局公布,40歲以下的農民工佔比已從2008年的70%下降至2012年的59.3%。短短四年下降了11個百分點,這是駭人聽聞的數字!意味著中國產業工人老齡化程度呈指數級上升。不遠的將來,工作者越來越老、越來越少,誰來養活領退休金的群體、誰來納稅養活龐大的政府尚且成問題,誰還能管得了「常回家看看」?
經濟學教授謝作詩轉了一條微博說:「未來中國,自殺將成為老人主要的選擇之一。獨子不在身邊或自顧不暇,退休金請不起保姆,何況屆時已無人可雇,醫院找不到護工。疾病纏身,不能自理,除了自殺,還有什麼出路?計畫生育,罪惡!」
悲哉斯言!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