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發票」以假亂真的故事分為三種情況:事由是真的,發票是假的;事由是假的,發票是真的;事由是假的,發票也是假的。微小的行為潛移默化地促成一種非健康的文化潮流;如果絕大多數的公民使用發票,有了納稅人意識,有了嚴格的法治、誠信原則,「文化軟實力」才有了根基
從人性本善的角度看,一個人使用「以假亂真」發票,可能會經歷心理變化過程:一開始拒絕——經濟利誘、特殊壓力、監督機制不健全——意志動搖——被迫接受——習慣性接受——形成文化。
從人性本惡的角度看,可能會經歷如下的心理變化過程:趨利避害——追求一切可能的利益——成本、風險、收益評估——收益大於成本、風險——理性使用——形成文化。可怕的是,這兩種心理變化過程中形成的發票使用文化,合二為一了,並且匯聚成了一種見怪不怪的文化潮流
你的手機上可能會經常收到「代辦發票」的垃圾簡訊,你可能在火車站、地鐵口、大學門口、天橋上也曾聽到「發票、發票」的叫賣聲,你可能在一些馬路的地面上不經意間就能看到「代辦發票、證件,代取公積金」的耀眼字體,你可能在電視、網路新聞中一不小心就會看到「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案件被曝光,你可能聽說在中央部門的年度財務審計中也曾出現過上億元的假髮票,你還可能在為找到一張可以報銷的發票而想盡各種辦法……
在市場經濟洪波湧起的浪潮中,你越是弄潮兒,你身上發生的「發票」故事越是可能曲折、動聽,甚至讓人瞪大了眼睛,直搖頭,不可思議,或感覺到莫名的荒誕。
圍繞「發票」,中國發生了多少以假亂真的故事?這種「以假亂真」又可以分為三種情況:(1)事由是真的,發票是假的。比如,據國家審計署發布的《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2009年至2011年,內蒙古移動購買促銷品取得的26張發票為虛假髮票,涉及金額240.71萬元。在這裡,「購買促銷品」的事由是真的,發票卻是假的。類似的案例舉不勝舉。(2)事由是假的,發票是真的。例如,根據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顯示,2009年至2012年5月,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所屬國核電力規劃設計研究院勘測分院通過虛列野外津貼和虛開發票報銷等方式,將371.41萬元轉到賬外存放,用於向職工發放獎金、過節費等。在此,虛開的發票是正規的發票,是真的發票,但是「野外津貼」等事由卻是假的。類似的案例在國有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中時有發生。(3)事由是假的,發票也是假的。比如,雲南省寧蒗縣發生的一起「15人用假髮票騙醫保金238萬元」的案例,就屬此類情況,即看病的事由是假的,發票也是假的,純屬違法詐騙行為。
圍繞「發票」,中國發生了多少少支多報的故事?打個比方,購買一件商品,明明只花了1元錢,發票上卻寫著100元錢,實際報銷的數額是100元錢,當事人從中非法牟利90元錢。這樣的「少支多收」的事情最為普通民眾所熟知,還被一些人美其名曰「佔公家的便宜」、「佔公司的便宜」。如此「佔便宜」的行為在一些腐敗案件中屢見不鮮。
圍繞「發票」,中國發生了多少東拼西湊的故事?也許你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形,很多親戚、朋友、同學、同事、戰友等人向你尋覓報銷的發票——吃飯的、通訊的、打的的、坐火車的、加油的、買辦公用品的、買書的發票等,其通用的理由是單位要給其發一些補助,但是得用發票沖抵。用別人的發票來換取自己單位的福利補助,事由是假的,發票卻是真的,領到手的補助也是真金白銀。有的朋友可能還會在向你討要發票的過程中附加一些條件,如抬頭寫上「某某單位」的名稱,或是「個人」,金額一般不能超過多少元,事由是「某某」,時間是「某某年」等。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一張發票總是能在眾人的合力下找到它最終的「歸宿」。
當然,在中國,也有很多人不願意在買東西的時候要發票。比如,你在街頭的攤販上買了一些青菜,就沒有發票可言,你也不會要發票。即使你在大型商場裡購物,買完了東西,你手中有了一個購物小票,但你可能也不願意去開一張發票,因為你怕麻煩——開發票的窗口離購物結賬的地方很遠,而且窗口少,工作時間短,碰到人多的時候還得排隊;也許等到你去開發票的時候,開發票的人告訴你發票開完了,改天再來開吧,或者他乾脆說他們那裡沒有發票。
或者,你在消費結束後結賬時想要發票,服務員告訴你,「如果不要發票,可以贈送一瓶飲料」。於是,你「要飲料」。也許,你在要發票時,服務人員告訴你,「如果你要發票,我就多收你的費用」,或者「如果要發票,要多收5至7個百分點的稅費」,你可能稍微生氣一下就不再要發票了。
在以謀取最大化經濟利益佔壓倒性歷史潮流的今天,「發票」這個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憑證,承擔著更多的利益分配功能和利益兌現功能。但是,為了利益,民眾對發票的使用也走入了很多誤區,一些人拿著真假不辨、東拼西湊的發票去報銷,看似得到了現實的利益,實際上是突破了規則、倫理的底線,營造了一種實用主義至上的文化氛圍。
從人性本善的角度看,一個人在經濟活動中使用「以假亂真」的發票,可能會經歷如下的心理變化過程:一開始拒絕——經濟利誘、特殊壓力、監督機制不健全——意志動搖——被迫接受——習慣性接受——形成文化。
從人性本惡的角度看,一個人在經濟活動中使用「以假亂真」的發票,可能會經歷如下的心理變化過程:趨利避害——追求一切可能的利益——成本、風險、收益評估——收益大於成本、風險——理性使用——形成文化。
可怕的是,這兩種心理變化過程中形成的發票使用文化,已經合二為一了,並且匯聚成了一種見怪不怪的文化潮流——各種來路的發票成了「資源有效配置」的便利手段。
這種文化潮流的危害是什麼?除了那些能看得到的違法亂紀行為,如黨政機關、國企、事業單位的公務人員,利用「以假亂真」的發票以身試法,貪污、行賄、挪用公款、私自發放福利,擾亂財經、法治秩序,失去其公信力以外,還有日常生活中數量龐大的看似微小的「犯規」、「犯錯」行為,更能腐蝕民眾的財經、法治、納稅人意識,阻礙一個健康公民社會的形成。恰恰是這些微小的行為在潛移默化地促成一種非健康的文化潮流。
當一個人在正規商場購買完商品後,不索取發票,或者為了一瓶飲料,就不要發票了,他其實是在漠視自己的納稅人權利,說得嚴重點,他是在違法,即沒有按照正常的法規程序完成一次市場交易,他的棄權行為為商場逃稅創造了條件。如果一個人沒有起碼的納稅人意識,不尊重稅收法規,沒有現代法治意識,那麼當他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又如何得到有效的保護呢?更為重要的是,在現代民主社會中,納稅人意識和保護納稅人的制度,是制衡強權政府和非法企業的基本條件。沒有這些條件,人的民主地位想要實現,那是異想天開。
當一個人從別人那裡找發票,或者幫別人找發票,完成一次發票資源的有效利用以後,其實就是在拿人最重要的品質「誠實」開玩笑,久了,就會不當一回事,繼而進入潛意識,其結果是為「誠實」品質製造大量的污點,使整個社會的誠信體系出現一個又一個的漏洞。
當一個人通過公款消費、報銷發票的方式,佔了公家的便宜,獲得了志得意滿的小利,其實他在同時也失去了更多的社會效益,因為這種「佔便宜」的行為縮小了他的公民視野,也逃避了他公民責任。一個不履行公民責任的人,常常埋怨別人不履行公民責任,是不是一種人格分裂的表現呢?如果社會中充滿了這樣的人,那麼一個健康的公民社會的創設不就是痴人說夢嗎?
當一個企業製造種種不便,阻礙它的顧客索取發票,看似他逃避了稅收,獲得了非法利益,其實這個企業不符合現代法治企業的精神要求。看看那些在中國設立的外國大型零售企業的做法吧。無論顧客在購物後要不要發票,它們都按程序毫無例外地打出來,交給顧客,而不是代之以什麼沒有法律效力的「購物小票」矇混過關。這樣的企業難道不值得中國的企業學習嗎?中國企業不遵行合規開發票的規定,又如何佔領國際市場,更不會得到國際消費者的口碑稱頌呢?
今天中國人對待發票的態度和行為,影響著中國公民社會創設的歷史進程,也影響著當代中國文化演進的質量水平。是時候重新審視自己對待發票的態度和行為了。
作為政府公務人員,在發票使用過程中遵紀守法應是基本常識,同時,開動腦筋,制定具體可行的稅法執行、監督手段也是必需條件。公民冒著風險舉報違規發票事件,稅務部門卻僅僅獎勵其1元、5元。這種幾乎零獎勵的方式應該要改變了。讓舉報人獲得必要數量的經濟獎勵,應該成為一項具體可操作的稅收監督手段。
作為企業負責人,無條件地把發票交付顧客是遵紀守法的基本要求。想讓自己的企業成為百年老店,就先把發票這一關過了再說。
作為公民個人,是時候讓納稅人意識在頭腦中扎根了,沒有這一點,就沒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反而還會一步步地成為損害自己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幫凶。依法、依照誠信原則,索要發票,使用自己手頭的發票,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前提條件,是制約那些違法亂紀使用發票行為的文化環境要求,也是建設一個健康的公民社會的前提條件。如果有一天,絕大多數的公民對待、使用發票,有了納稅人意識,有了嚴格的法治、誠信原則,那麼,新的中國特色發票文化才算形成了,所謂的「文化軟實力」才有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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