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一年後才檢討的限帶奶粉出香港境的新規例,涵蓋的範圍原來還包括俗稱「米餬」的嬰兒「米粉」,有受宣傳誤導的中國內地市民因此被控,在網上大表不滿。
限帶最多1.8公斤(約兩罐)奶粉離港的「限帶令」本月起生效,有約一百人被控,惹來不少人士不滿,甚至爭議。一名姓黃的內地女遊客17日在個人微博投訴,指她15日從香港出境時,因攜帶四罐俗稱米餬的嬰兒米粉及兩罐奶粉,被海關指淨重奶粉量達三公斤而被檢控,須在4月18日出庭應訊。她在網上呼寃,聲稱入境時曾向香港海關查詢,對方指嬰兒「米粉」不受限制,現在被控實屬不公,她又不滿部門未有清晰指明含奶配方的米粉亦受新例限制。
海關響應《明報》查詢時指出,嬰兒米粉與其他嬰兒配方粉一樣,同受新規例限制,法例生效前已連同內地海關進行連串宣傳,包括在口岸張貼橫額及派傳單。但該報報翻查廣東省的《南方都市報》發現,3月14日的《南都》引述香港食物衛生福利局指「立法限制的配方粉包括奶粉和豆奶粉,但嬰幼兒米粉不在限制之列」。食衛局昨日回覆《明報》查詢時表示,參考法例,「配方粉」「是粉狀的奶或類似奶的物質,用以滿足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營養需要」。
另外,入境處長陳國基在一個電視節目上表示,在一簽多行的120萬居民中,只有數千人屬職業水貨客,每天來港高逾二十次,當局已在過去半年拒絕約四千人入境,水貨客不及過往肆虐。
不過,港府官員在立法會審議全稱《2013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的「限帶令」時表示,水貨客雖在一定程度上受控,但至少在一年後才會檢討。至於是否撤銷,取決於能否與供應商、零售商及分銷商就整體供應、零售分銷的供應鏈、訂購奶粉的熱線服務,以及在零售點接受預訂奶粉的安排達成完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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