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解讀農民群體的權力地位在大陸政治版圖是弱勢,無法參與上高層遊戲規則的制定,也無法維護自己利益和權益,他們應該得到的收入和財富,也只能淪為強勢權力集團的犧牲品。
大陸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2011年中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977元(人民幣,下同),比2010年增長11.4%。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實際增長8.4%。對比一下美國、德國,一個普通農民的收入較普通城市工人的收入要高許多,而中國農民每個月的純收入才剛剛超過500元,不能不引起我們思考中國農民為何這麼窮?
中國是個人口大國,自古以來,農民一直是人口的主體,城市化率很低,解放後,受到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管理制度的約束,中國的城市化長期處於一個緩慢的進程中,遠遠滯後經濟發展水平和世界平均水平。在2011年,中國人均耕地面積僅1.38畝,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考慮到中國的城市化率和全世界的平均城市化率、人口增長等因素,可以推算出,自解放後,中國農民的人均耕地面積大概只有2.0畝,也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
三項要素決定收入
農民擁有三項有價值的要素稟賦,一是勞動力,二是土地,三是依附於土地上的各種自然資源。而農民的收入或者說財富多少,主要是由這三項要素的使用和轉讓所能帶來的收入決定的。
在1949年~1978年間,中國推行了計畫經濟體制。這種體制從多個方面弱化了農民所擁有的要素稟賦的產出能力和價值增值能力,並通過強制性的制度安排將原本就很少的產出轉移到工業和城市,從而導致農村失血、農民走向貧窮。
二是農民失去了對自身勞動力資源的支配權和使用權。在集體經濟制度下,農民失去了人身自由,其勞動力的支配、使用和收益權不再屬於他自己,而是成為一種殘缺的產權被集體所有。在此安排下,農民不僅缺乏積極性去努力工作、提高生產,也無法離家到城裡務工,補貼家用。
剪刀差的剝削
三是來自「剪刀差」的剝削。剪刀差是指工農業產品交換時,工業品價格高於價值,農產品價格低於價值所出現的差額。在剪刀差的剝削下,原本就很少的農業產出進一步被轉移至工業和城市,從而使得農民更窮了。據經濟學家的計算,在長達20多年的計畫經濟時期,由於「剪刀差」,通過價格渠道從農業部門創造的國民收入中轉移出去的價值量高達4千多億元,折合今天的價值則高達4兆元以上。
四是來自城鄉二元分割制度的歧視。在1950年代,從計畫經濟體制裡內生出了城鄉二元分割的制度,即一個城市制度,一個農村制度。在這個制度下,農民在社保方面處於被忽視和被歧視的地位,未能享受應有的社會保障,其生老病死、教育就業等方面所享受的待遇都遠遠低於城市。於是,在這些制度的綜合作用,加上文化大革命的摧殘下,中國的農村逐漸走向凋敝,中國的農民逐漸走向衣不遮體、食不果腹的極端貧困之境。
1978年後,中國開始改革開放,走向市場經濟體制。首先是在農村進行了土地制度改革,通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擁有了對土地的種植使用權。其次是農民開始擁有自身的產權,既可以支配來自勞動的收入,也可以自由外出務工。再就是隨著市場的發展,農民可以用其所擁有的資產進行投資,獲取來自投資經商的利潤。應該說,正是這些改革,極大地釋放了農民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使他們對創造財富、改善收入、提高生活充滿了渴望和追求。而且,這種渴望和追求變得異常強烈,促使他們不辭辛勞地工作、想方設法地謀取生路。
在市場的驅使下,農民的創造性和工作熱情被極大地激發,他們也在某種程度上獲取了來自市場的部分好處,提高了收入,改善了生活。然而,由於改革的不徹底和不到位,農民作為一個整體依然未能擺脫其弱勢的地位,他們的收入依然遠遠落後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他們依然在貧窮中掙扎,在不公正中前行。而造成農民貧窮的依然是那只殘缺制度的「掠奪之手」。
農民權益遭忽視
權力決定分配!一個人能得到多少,取決於他與其他人的博弈中擁有多大的相對權力。如果他擁有的權力越大,他就越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來決定遊戲規則,並監督遊戲規則的執行,因此,他所能得到的分配份額就越多。對中國農民而言,由於集體行動的悖論──人多力量不一定大,受教育程度低和知識缺乏,居住分散和組織渙散,加上建國初期農民的貧困,使之在政治上缺乏與其人口規模相對應的話語權和選舉權;而且,由於中國在政治上的長期集權統治,政治淪為少數人的遊戲,農民在政治上的權力也被進一步削弱了,農民和農民的利益幾乎長期完全被忽視,淪為強勢權力集團幸福和富裕的犧牲品。
也就是說,在中國的權力格局下,農民是那個弱勢的權力群體。正是這種權力格局上的弱勢,中國農民相繼被剝奪了對土地和土地上的資源的所有權、自由遷徙和就業、決定農產品價格和進行市場交易、獲得與城市居民平等的社會保障和讀書受教育的權利,而這又進一步決定了農民無法得到他們應該得到的收入和財富。
(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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