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23週年將至,香港新世紀出版社負責人鮑樸,繼2009年出版和「六四事件」相關的趙紫陽錄音《改革歷程》、2010年《李鵬日記》被中共當局強令禁發後,正式推出《陳希同親述 眾口鑠金難鑠真》一書,書中濃墨重彩的一筆為陳希同講述「六四真相」。
趙紫陽、李鵬、陳希同皆和「六四事件」密切相關,三個當事人口述作品有相互矛盾之處,也有部分相互佐證,本書作者、曾任職中國國務院農村發展中心研究中的姚監復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認為,綜合、對比多部關於「六四事件」當事人的回憶錄,「六四事件」漸漸接近和還原事實,公眾漸漸釐清脈絡和瞭解到底是誰「指揮」了北京戒嚴行動?
現年82歲的陳希同在「八九學運」期間擔任北京市市長,曾被外界認為是「八九學運」主要的鎮壓者之一。 1998年,陳希同被中共當局以"貪污罪"判刑16年,2004年,陳希同獲保外就醫。在此期間,姚監復先後八次探望陳希同並與之對話,其後整理成書。
"我不是正指揮,我沒有謊報軍情"
趙紫陽的口述《改革歷程》中曾披露,陳希同曾與李鵬、李錫銘等定性學潮為「有組織、有計畫、有預謀的反黨、反社會主義政治鬥爭」;在雖未正式出版、但早已在網上全面公開的《李鵬日記》中,陳希同被指為北京戒嚴行動的正指揮,姚監復向德國之聲透露,陳希同在與他交流時完全否定該說法:"他說,我到2010年我才知道我是正指揮,89年時李鵬為什麼不告訴我?所以他有機會要見李鵬的話,得問他你為什麼早不告訴我?所以在這個談話錄中,這是他主要更正的。"
在本書中,陳希同表示在「六四事件」中他承擔了過多的責任,外界曾普遍認為陳希同當年向鄧小平「謊報軍情」,過分強調學生運動的嚴重性和學運直指鄧小平,導致鄧小平作出對學生進行鎮壓的決定,繼而導致「六四事件」。陳希同否認曾向鄧小平當面匯報和簽發報告:「《六四真相》裡面說,他在鄧小平家開會,他坐在鄧小平的背後,用四川話把別人的話用力重複,讓鄧小平能聽見,他說我根本沒去鄧小平家開會,我相信他說的是真的。」
陳希同身不由已,願「承擔責任」
姚監復也提及,1989年6月30日,在鎮壓學生運動後,陳希同以國務委員和北京市長的名義向中國人大常委會做出《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再次將學運定性為動亂,該報告曾印發100萬份,對此陳希同表示是奉中央之命而為:「他的解釋是,中央讓我做報告,我不能不做,我一個字也沒參加討論,一個標點符號也沒有改,但是我承擔責任。」
姚監復
時至今日,對「六四事件」陳希同到底有怎樣的認識?姚監復認為陳希同依然無法擺脫執政者思維:「他覺得這是個不應該發生的事情,結果竟然發生了,我也問他,你作為市長,你的市民無辜死掉了,你有什麼感覺,他說我覺得很遺憾,不應該死這麼多人,但是他的認識和我和更多人對六四的看法還是不一致的,就是認識高度和深度,不完全一樣,所以我在這本記錄中,按照他的願意寫出。」
「我不是貪污犯,我要上訴」
1995年,陳希同被指控犯有「巨額貪污」,本書中陳希同為自己辯護「不是貪污犯」,他也強調自己當時受到不公平審訊,是文革以來政層的最大冤案。姚監復表示:「他說我不是貪污犯,為什麼判我十幾年?他的悲劇可能是整個共產黨制度下的社會的悲劇,他自己覺得我並沒有得罪什麼人,他向高法申訴了,要求重審,他覺得哪怕維持原判,也得有個回答,他對這個很不滿意。」
德國之聲向姚監復問及陳希同是否認為中共將其治罪是政治鬥爭?姚監復表示陳希同沒有正面回答:「我在書中問他了,他沒有回答,他說不知道為什麼?另外網上說他告了江澤民的狀,他也說沒有告狀,問題是另外有原因。有一個解釋不知道能不能說得通,是張木生(德國之聲注,張木生為稅務雜誌社社長、被稱為中共高層智囊之一)說,鄧小平南巡後到首鋼時曾有個想法,讓陳希同進常委當他的聯絡員,是不是這個犯忌了?」
「擔憂陳希同口述遭當局報復」
姚監復說在採訪陳希同時,看到有北京遠郊的農民探望陳希同,亦感他是一個親民的官員;陳希同也曾向他表示,因為自己出身貧寒,在考取北大後曾為學費擔憂,隨後在其執政後,推行在師範類高校公費政策;再到他面對自身處境的樂觀,交織在一個帶有「六四」鎮壓者標籤的中共官員身上,在所有的對話中體現著人性的復甦和掙扎,他的身上也無法抹去執政者思維定式。
姚監復亦擔憂本書出版後,他自己及陳希同遭當局報復,為此他強調,雖然兩個在公開談話記錄一事上,曾簽有可以出版的君子協議,但陳希同因為申訴案遲遲沒有結果,本不予目前出版。
「去年他和我說了,你不能在2011年出版,到2012年再說,我說君子協定已經到期了,他說再延長一下,因為兩年前他就進行申訴,就是要求就貪污案進行審理,他想等有回答再說,我把我們以前的記錄給他看了,他同意公布,說這個記錄有用,總有一天要公布,但這次公布,是我和出版社商量的,沒有經過他,我希望這次的公布不要給陳希同帶來麻煩,我也希望不要給我帶來麻煩。」姚監復坦承自己已近八十高齡,希望本書早日面世以待世人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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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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