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官媒新華網報導,5月21日下午,就吳英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重審後,對吳英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吳英案」被中國社會廣泛關注,她曾為浙江義烏的企業家,因在溫州當地採用民間借貸方式籌集企業發展資金而入獄。中國檢方對吳英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2009年12月18日,浙江金華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此案進行二審宣判,終審駁回吳英上訴,維持對她的死刑判決。其後中國知名的經濟學者茅於軾、法學學者張思之、滕彪、社會學者張鳴等均就此案發出呼籲,認為該案與中國金融壟斷的大背景緊密相聯,對「吳英案」的判決結果將影響中國金融改革甚至政治改革進程。網友也發起聲援吳英的網路行動。2012年4月20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依法裁定不核准吳英死刑,將案件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判她死緩結果是極其不公正的」
在獲悉「吳英案」重審結果後,一直關注此案的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者滕彪向德國之聲表示,雖然吳英無性命之虞,但這個結果並不是一個公正的法律判決:「判她死緩是極其不公正的,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吳英顯然不構成集資詐騙罪,而且也不構成吸收公眾存款罪,以集資詐騙罪判她死緩顯然是不對的,不符合目前的法律規定。」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張鳴也認為,此案結果並未體現法律的勝利,中國當局在世界性的廢除死刑的大背景下,判處吳英死緩,這種結果並不能讓公眾滿意:「如果當局判她無罪,是有難度的,但判處死緩,這種讓步不夠。」
「案件背後的非法制力量佔了主導作用」
滕彪認為,在吳英案整個過程中,扭轉吳英命運的主要力量來自網路上匯聚的公眾意見。但在其背後,也交織著政治力量之間、政治力量與民意的博弈:「如果沒有微博的力量,吳英肯定會被核準死刑,肯定是會被槍斃的,我想政府高層也會有一些人希望能夠留吳英一命,但沒有微博的話結果不會是這樣。但是決定這個案件背後的非法制力量,還是佔了主導作用。判吳英死緩,顯然也不是根據法律,是背後力量的博弈。」
張鳴也認為當局判處吳英死緩,僅是在社會矛盾凸顯的大背景下,對民意的一點讓步。
「中國的金融壟斷到了必須改變的時候」
吳英案暫時告一段落,圍繞案件結果的爭議之外,學者和公眾討論最多的依然是吳英案與中國金融改革的關係,透過吳英案的結果,學者們對中國當局開放民間金融並不樂觀。
張鳴認為中國未來會逐步開放金融領域,但會非常艱難:「現在中央壟斷的一些領域,這不是一個經濟問題,是政治問題。利弊權衡使現在的改革非常難,但早晚得開放,不開放是不行的。但吳英這個案子並不是說民間金融從法律上有鬆動了。」
滕彪認為中國的金融壟斷局面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因為其已經嚴重制約了民間金融和經濟的發展,對整個中國經濟的發展起到阻礙作用:「吳英案通過媒體的報導,網路的討論,應該說對促進金融體制的改革有一定的作用,但目前來看,僅憑這一個案件來推動中國金融制度還是不太現實。還有很多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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