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編輯按:1989年方勵之因六.四事件避難於美國駐北京大使館。20多年後,方勵之將他避難於美國駐北京大使館至1990年6月搭乘美國軍機離開中國的這段經歷,回憶書成《我經歷的1989-1990中美互動 》。方勵之將此文分成(A)(B)(C)三個部分。《看中國》將逐日完整刊載。
流亡美國的中國著名民運人士、天體物理學家方勵之。(1936年2月12日-2012年4月6日)
開篇
2010年聖誕節前,收到李蔭遠先生的e-簡訊。云:「多年不通音信。錢先生辭世不覺已十一年了,我手邊只有他指導的科學史學生早年寫的傳略。我在網上讀到過你的兩篇回憶散文,都是關於大學剛畢業時期的,也許你真該動筆寫回憶錄了,不是寫你正確與否,而是可以給二、三十年後治史學者之採擇與評論。」
這裡錢先生是指錢臨照。李蔭遠先生曾任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副所長,1962-1965年間,我一邊在科技大學教書,一邊在李先生門下作研究。李先生現年已92歲,已洗手物理,也不參加院士活動,轉而研究新詩,2006年有「當代新詩讀本」出版。
因我忙於日常的教學和研究,「剩餘勞動力」不多了,沒有寫回憶錄的能量。加之,「回憶錄」這類「書」,如美元一樣,正在貶值。然而,如李先生所言,「二、三十年後治史學者」的興趣並不在於回憶者自陳的「正確與否」,而在於可「採擇與評論」的史實史料。所以,重要的是提供史實,即可被證明或證偽的硬史料。本文涉及的歷史,主要是李淑嫻和我在美國駐北京大使館避難時期,中美兩政府之間的外交互動。
有關的史料
避難時期是1989年6月5日到1990年6月25日。該期間,「方李避難」是中美外交的核心問題之一。中方當局公開的史料,記在錢其琛的書中[1],很簡略。美方當局的記載,在布希(G.Bush)和斯考克羅夫特(B.Scowcroft)的合作回憶中[2],也簡略。記者James Mann查閱了美國務院的檔案,對此案寫得較為仔細[3]。
大使李潔明(James Lilly),對「方李避難」一案,無疑所知最多。他對此段歷史,有相當長的敘述[4]。不過,李潔明的回憶錄是經CIA出版評審委員會審查過的。對比基辛格的新書[5]關於「方勵之問題」的章節,就會發現一些史實在[4]中被隱去。以下文字談到的歷史故事,盡量不重複已發表的文獻。
當年美方的談判立場之一是:「We are prepared to serve as the ‘mailman’ between Dr. Fang and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this regard without offering commitments on behalf of the US government.」(見talking points Nov.18, 1989, 全文將附於(B)中)。大使李潔明確曾說:「I'm only the mailman for Fang Lizhi (我只是方勵之的傳信人)」[3]。「only」一詞不準確。但李潔明確實在談判中扮演過傳信人角色,他傳來中國政府的口信和文件,也傳去我們的回應。重要談判前,李潔明往往將他的談判要點(talking points)告訴我們。所以,我們知道1989.6-1990.6期間的中美外交談判的部分細節,也保留有一些相關文件。
事件已過去二十一年,有關文件,除了供人「採擇與評論」,和「指天說地」(圖1)以外,只能束之檔案室了。鑒於此,凡有原件者,皆以原件發表。凡只有英文而無正式中文本者,只抄錄英文。
圖1,這張卡通,曾用於演講「1989.6 – 1990.6期間中美互動故事」的開篇。指天說地,容我慢慢道來……
十三個月中,李潔明大使和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華秋等的談判大體有三個階段。一是1989年7,8月份,我們進入美大使館的初期;二是10,11月,尼克松和基辛格訪華前後;三是,1990年5月之後,直到我們離開大使館。本文也分成三個部分,(A),(B),(C),分別記述這三個時期的故事。
以下即為(A)。
「你們干什麽他媽的事!」
6月5 日晚,李淑嫻和我住在建國飯店。半夜,電話鈴響,是美國駐北京大使館代辦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打來的,他急匆匆地說:「我是今天下午見到你們的薄瑞光,歡迎你們來大使館住,你們是布希總統的客人,如果同意,我們馬上開車去接你們。」
同「今天下午見到你們」時相比,薄瑞光的口氣有了180度的大轉彎。
那天(6月5日)下午,我們在Perry Link (林培瑞)陪同下去大使館,想在那裡暫住幾天,以渡過動盪不定的時局。薄瑞光接待了我們的。當時李潔明大使和夫人莎莉(Sally)剛到北京,尚未搬入大使官邸。大使館事務由薄瑞光代辦主持。薄同我們談了兩個多小時。看得出來,他不歡迎我們在大使館暫住。所以,我們於下午4點多鐘離開使館,去建國飯店過夜,林培瑞則回了他自己的家。沒想到,只過了幾個小時,薄瑞光的態度居然大變,不但歡迎我們去住,而且說是作為總統的客人。
後來知道,態度大變的原因來自華盛頓。當天下午(美東時間),國務院的Jeffrey Bader得知駐京大使館「不歡迎」我們的作為後,火了,急了。他要立即給駐北京大使館打電話,交待國務院的態度。Bader一時找不到保密電話,因為是星期日。事情不能拖,不在乎保密了,Bader就用可被中方監聽的電話直接打到使館政治處。說來那一通電話倒是不怕被監聽,因為最主要的一句話是[3]:
「What the fuck are you doing?」
一聽「fuck」,薄瑞光等立刻明白了。趕快打電話給我們:歡迎。
當然,當初的「不歡迎」態度,並不是薄瑞光自定的,也是美國當局的一般性政策,薄瑞光特來解釋過這一點。也與布希和斯考克羅夫特的回憶相符[2]。
打電話後,薄瑞光,科技參贊和武官立即衝進一輛有防彈玻璃的麵包車,迅速開到建國飯店後門,摸黑接我們進入美國駐京大使官邸。他再次說,你們是總統布希的客人,願意住多久就住多久。
那時已是6月6日凌晨,就此開始了歷時約十三個月 (精確說,384天另10.5小時)的避難生活。
緊張的六月
6號當天,白宮發言人在記者招待會上就證實了我們的避難消息,事件被公開化。李潔明對白宮迅速而又高調地發布「方李避難」感到吃驚[4]。顯然,白宮是有意讓媒體知道。
公開化的危險是,可能引起「闖大使館抓人」。按常規,進使館抓人在外交上是不允許的。但是,外交常規並不絕對有保障。1967年,北京紅衛兵就火燒過英國領事館。況且,早在5月底,北京當局就組織過郊區農民遊行。遊行者呼喊的口號是「打倒方勵之!」,同時火燒模擬方勵之的紙人。農民的理由是「他不讓 我們進城賣西瓜」。
李潔明大使及夫人住進官邸之前。整個大院夜間是空的。除了李淑嫻和我外,只有一位官員在官邸內值班,官邸門口有幾個海軍陸戰隊。1989年6月5-10日,正是上弦月,後半夜無光。要想趁月黑風高時從大使官邸劫走一兩個人,不是辦不到的。
6月10日,李潔明正式就任後,來到大使官邸看我們。
6 月11日,北京公安局發布了對方李的的通緝 [6],攝影圖形的告示張貼於各個通衢口岸(圖2)。報紙電視亦報導。形勢更緊,一些送飯的館員神色極為不安。
李潔明一開始就交底,介紹美國處理政治避難案的歷史記錄:美國在政治避難案例上,從來沒有向所在國讓過步。冷戰時期,蘇聯和東歐曾有多起在美國使館領館避難事件,都經外交談判得到安全解決。1946年,李公樸和聞一多被暗殺後,反蔣民盟人士楚圖南,潘光旦,費孝通等在美國駐昆明領事館尋求避難。儘管當時美國與國民政府是二戰盟邦,避難者仍得到有效庇護,直到國民黨當局切實保證避難者的自由和安全。楚,潘,費等人雖屬「左派」,親共,但並未去蘇聯的使領館避難。不是沒有原因。楚圖南的導師李大釗,1926年進入北京東郊民巷蘇聯公使館避難。1927年,張作霖派部隊進入蘇聯公使館,抓捕李大釗等共產黨人。張作霖有持無恐,他掌握著蘇聯在東北的利益(如中東鐵路)。
圖2. 1989年6月11日,電視上發布的通緝方勵之李淑嫻令。其像素不會大於400X300,以至後來不止一次有人轉告我們:某某在口岸被截住,因相貌與通緝 令所示者相似。再有,通緝令中的六個基本數據(兩人的出生月,日,及身高),有五個是錯的。捕頭見到我們,倒不一定能立即認定。
話雖如此,使館的人仍擔心不測。李潔明告訴我們,在第一時間,他就已透過有效渠道向中方說明底線,如果闖美國大使館,美國則別無選擇,只有斷交。「斷交」是一標準反應,張作霖闖蘇聯公使館後,蘇即與其斷交。更早,義和拳攻打北京使館區時,所有被攻國家均與清廷斷交。
稍後,李潔明還送來一部1963年的美國好萊塢老電影「北京的55天」(55 days at Peking),描寫1899年義和拳攻打使館區時,美使館裡的海軍陸戰隊員及平民堅守55個晝夜,未被「金鐘罩鐵布衫」義和拳民攻破,直等到援軍(即八國聯軍)到達,獲解救。美使館人員大概都看了這部歷史電影。義和拳事件時,就有中外教士教民在使館區避難。(在小學,40年代初的北京,凡掄拳打架,不少同學都要大喊一句「我有金鐘罩鐵布衫!」,壯義和膽也。)
李潔明告,若有緊急情況,速接海軍陸戰隊的值班電話。
以後,李潔明大體每十天來一次。政治一秘司徒文[ William (Bill)Stanton ]每兩天來一次。此公為英文文學博士。當時還年輕,精幹壯實,血氣方剛。現為AIT臺北辦事處主任,等價於美國駐台大使。
有一位大夫和一位護士幾乎日日來,負責我們的日常生活。
通過大使,Bill等人員,我們知道,6.4之後,除美國大使館外,(西)德,澳大利亞等駐北京大使館有許多起避難案。只有方李一案被美國當局高調公開。其他未被公開的避難案件,經政府之間的暗盤互動,均很快順利解決,或安全出境,或安全離館。
三週過後,一切正常。美使館門前相當平靜,無人遊行,沒有拳亂,也沒有火燒方勵之模擬像。Bill說,似乎只有「賣西瓜」的暗哨。
Bill的夫人在領事部負責簽證。6月下旬,Bill告,有中國高層人士,如國家主席楊尚昆等的親屬申請赴美簽證。不久,袁木家屬也申請簽證。美領館人員在interview 時,故意大聲用中文問:「你是──袁──木──的XX 嗎?」。所有等簽證的人都聽到了。袁木家屬去美的消息,在北京不脛而走。
隨著發放這些簽證,「火燒大使館」的危險期也過去了。開始談判。
「起訴書」
李潔明傳來的第一個中方文件,是英文的。文體是個外交照會。抄錄如下:
By granting refuge to Fang Lizhi and his wife, the US Embassy has grossly interfered in China’s internal affairs and also violated international law.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on many occasions made representations to the American side about this matter. The Fang Lizhi case is a serious political issue which involves China’s sovereignty, law, national dignity and the norms of international law. We hope that the United States will 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respecting China’s law and following the norms of international law, extricate itself as early as possible from the quagmire of interfering in China’s internal affairs, and refrain from doing anything to further aggravate the Fang Lizhi issue. Otherwise, the American side shall bear the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all the serious consequences arising therefore to the Sino-US relations.
內容是譴責美方對方李的庇護。其中說到方李的罪行是進行反革命宣傳及鼓動反革命活動。
我曾建議大使在談判時問中國當局,我們被指控犯罪的具體內容。以便真要寫「認罪書」,也好知道要寫那一條。後來,李潔明大使告訴我,這個問題他問了,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華秋的答覆是:「他們的罪行是顯然的」(「it is obvious,…」)李潔明不接受這種答覆。「認罪書」也不好寫「顯然」罪。李潔明堅持索要中國檢察部門對方李的起訴書副本。既然中方照會提到方李一案涉及主權,是的嚴重政治問題,並有通緝令。按理,中方應有起訴書文本,列舉方李的罪行。然而,劉華秋始終沒有拿出書面的起訴書。
最後,拖不過,劉華秋口頭陳述了方李的十四點罪行。但沒有正式的備忘文件交給大使,而只准李潔明等美方人員記錄。談判後,憑記錄,李潔明向我們轉達了副部長的十四點指控。(副部長沒說,為甚麽不多不少是14點,按上海人說法,比13點還多一點)。
我們寫了「對‘十四點’的答覆」,是書面的,正式的。
在後一輪談判中,李潔明將我們的「對‘十四點’的答覆」,作為正式文件之一跤給劉華秋。此後的談判,‘十四點’再沒有得到回應。方李的「顯然」罪也不再被提及。
「對‘十四點’的答覆」的原件如下。註釋也分十四點,逐一對應,放在正文之後。
「對‘十四點’的答覆」(正文)
1,方勵之確認,1988年7月,在南京,在與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研究所何柞庥教授討論中國的改革時曾說:「中共已經有三十年的不成功,如果改革再不成功,中共應當下臺」。參加討論的還有美國加州大學(UC Santa Barbara)物理教授 A. Zee, 他可以作證。
2,方勵之確認,他寫有「中國的失望和希望」一文,最初發表於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隨後,英、法、德、澳大利亞、臺灣、香港等地報刊都有轉載。至於該文如何從海外傳入內地散播,應向中國海關或郵檢部門調查。
3,方勵之指出,在北大草地民主沙龍,方勵之主講過一次 (5/4/1988), 李淑嫻主講過兩次 (11/23/1988,4/5/1989),其他活動均未參加。該沙龍的主講者大都為中外知名人士,包括劇作家吳祖光、詩人邵燕祥、美國大使Lord夫婦等,方勵之是否操縱他們進行反革命意識形態講話,可請他們作證。沙龍活動本身是中國憲法第35條賦予公民的權利。
4,方勵之確認,1989年1月28日,在北京都樂書屋「新啟蒙」座談會上說:「1989年是」五四」七十週年、建國四十週年、法國大革命二百週年,現在需要用行動來紀念這些日子」上述紀念日在中國是合法的,「以實際行動來紀念和發揚各節日的精神」,是中共倡導的哲學。
5,方勵之確認,1989年1月29日,中共中央高級黨校一位副教授用電話訊問有關沙龍情況時,曾回答:「很有火藥味,有三次這種沙龍,就可能上街」。這種對形勢的預測,已被後來的發展所證明。這還證明方勵之的電話被竊聽。
6,方勵之指出,有關方勵之、李淑嫻鼓勵王丹攻擊政府一事,沒有具體時間、地點。請說明時間地點,再予答覆。
7,方勵之指出,天安門的學生活動始於4月16日,故該事件不可能由李淑嫻在4月17日上午的活動引起。該日上午李淑嫻在北大上班,不知天安門已有學生示威,回家後,亦未有來訪者。
8,方勵之確認,1989年4月18日上午,李淑嫻應選民要求 (可從電話錄音求證),在北大學生區貼出通告,通報北大部分學生根據中國憲法第41條準備向人大常委會遞交請願書。李是北大學生選區的人民代表,通報本選區選民對人大的意見,是人民代表的職責,否則是失職。至於所謂「李淑嫻於1989年4月18日向北大學自聯髮指示」一說,純係子虛烏有,因當時北大學自聯尚未成立(有「人民日報」為證)。4月20日晨在新華門前的打人事件,據瞭解, 當時在場的學生主要不是北大的, 稱李淑嫻為該事件指揮,是沒有邏輯的。若有這種指揮, 可在19日夜至20日晨的電話錄音中找到證明。
9,方勵之確認,他贊成學生提出的全部七條要求,並非只贊成其中有關胡耀邦的一條。關於物價問題,他認為這是趙紫陽─鄧小平的改革的敗績,公民有權對此表示關切。
10,方勵之確認,方曾於1989年4月20日見到王丹。當時4月26日社論尚未發表,遊行正走向高潮,學生還沒有害怕感,更何況學生領袖。所以,稱王丹於4月20日已感害怕,不符合歷史。至於學生與國內外媒體接觸,是公民的一項權利。
11,方勵之指出,根據工作日誌的記錄,1989年4月26日,方勵之除按時到北京天文臺上班外, 接見的客人有, 美國CBS電視記者、紐約時報記者、法國Liberty記者、朋友Jean Wong、三個北大物理系學生、香港快報記者、「東方紀事」 一位編輯,而沒有王丹。王丹是否於該日到方勵之的家或見到方,可請上述人員作證。
12,方勵之指出,李淑嫻於1989年5月18日在社會科學院參加的會議,是由作家李陀召集的,不是嚴家其。該項活動是憲法第35條賦予公民的權利。至於大家給學生捐款,是出於人道,就如政府也曾提供大汽車以防學生被雨淋一樣。
13,方勵之確認,1989年5月20日,南京紫金山天文臺研究員、全國人民代表劉彩品打電話告知,她寫了一個提案,動議根據中國憲法第61條及第63條召開人大特別會議罷免李鵬的總理職務。對此,方表示完全同意。並告劉北京也有人民代表作類似的事。根據憲法罷免李鵬的總理職務,是解決困境的有效辦法。再次證明方的電話被竊聽。
14,方勵之指出,1989年5月22日確有人打電話給李淑嫻說:「現在全世界的眼睛都看北京,如果北京撤退,就會令人失望」。根據電話錄音可以聽出,此話是由一個男聲說的,故可證明不是李淑嫻說的。第三次證明方的電話被竊聽。
15,方勵之表示,樂於就上述14個問題作公開的 (如報紙、電視) 作證和答覆。
「對‘十四點’的答覆」的註釋
注1)劉華秋說,方勵之「進行反革命宣傳及鼓動反革命活動」的首條罪狀是,方曾說「中共已經有三十年的不成功,如果改革再不成功,中共應當下臺」。經查實,我確實說過此話,說話的時間是,1988年7月10日;地點是,南京大學中美文化中心;「反革命宣傳」及「鼓動反革命活動」的對象是何柞庥教授。該年6月11日至7月12日,在南京大學舉辦「宇宙學及粒子物理」講習會。A.Zee(徐一鴻,加州大學Santa Barbara 物理教授),於7月10日,邀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研究所何柞庥教授,北京天文臺方勵之到他房間,談論時局。物證有,1.) 該講習會的文集「Cosmology and Particle Physics」eds. Li-Zhi Fang & A. Zee (Gordon, 1988)[7];2.) 當時的照片(圖3)。
圖3,1988年7月10日,宇宙學及粒子物理會議期間,何祚庥(左),方勵之在徐一鴻教授房間(南京大學中美文化中心)討論時局。方正在向何祚庥「進行反革命宣傳及鼓動反革命活動」,是為首條罪行。
注2)第二條罪狀是,1989年2月2日,方在 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發表「China’s despair and China’s hope 」一文。後在境內流傳。
注3) 第三條罪狀是,操縱在北大民主沙龍的演講人,宣傳反革命意識形態。李潔明大使說到「方勵之操縱前美國駐華大使洛德夫婦」時,不禁莞爾。「操縱美國大使夫婦」,觸犯哪條刑法,中國的,美國的?
注4) 第四條罪狀是,方於1月6日給鄧小平寫信,建議赦免政治犯。寫信建議赦免政治犯,只有一個小錯,寄錯了人。按中國憲法,國家主席才有資格頒發特赦令。鄧小平沒當過國家主席,資格不夠。
注5) 「中共中央高級黨校一位副教授」,友人。後為教授。現已退休,仍在北京,暫隱其名。
注6) 第六條罪狀是與王丹的接觸。但無時間地點。方李在科學院的寓所──保福寺916樓-1101號,公安部門有全程的視頻監視。證據如下:方的一學生顧安蘇,6.4後被當局盤問:「你為什麽一天三次去方勵之家?」 ,「證據確鑿,我們有錄像記錄,你一天去了三次保福寺。」顧答:「是。是一天去了三次,去吃飯,因為方老師家的飯好吃。」可見,在方李住宅,錄像監控是全天的。
注7) 罪行七說,天安門事件是由李淑嫻於4月17日在北大發動的。指控的時間不自洽。
注8) 罪行八,1989年4月18日上午,李淑嫻(北大選區區人民代表)向選民述職,是李「向北大學自聯髮指示」。而「北大學自聯」成立於4月20日,由丁小平,王丹,楊濤,封從德等領導。指控的時間又不自洽。
注9) 罪行九,贊成學生的全部要求。1989年4月18日,學生提出的七條要求是:i) 重新評價胡耀邦的是非功過; ii) 徹底否定清除精神污染及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iii)公開國家領導人的收入;iv)解除報禁;v)增加教育經費;vi)取消北京市的遊行「十條」;vii)政府領導人對失職事件,公開檢討。
注10)罪行十,與王丹接觸。我的1989年4月20日日記中只有兩個字:「clustering」, 「Perry Link」。前者意為寫「Biased clustering in a universe with hot dark matter and a cosmic string」一文。後發表於 Astr. & Astrophys. 233, (1990),1。第二個字意為林培瑞來。沒有王丹。
注11)後有朋友告,「三個北大物理系學生」乃線人也。
注12) 1989年5月18日,李淑嫻,和許良英等科學院人士乘同一輛車,從中關村去社會科學院參加李陀組織的會議,我沒有去。
注13) 劉彩品,女,時為紫金山天文臺研究員,臺灣嘉義人,第六,七屆全國人大臺灣省代表。丈夫木村博為日本人。他們的兒子木村XX(名字忘了),1989時為北大物理系學生。6.4後,舉家返回日本定居。
注14) 當時方李電話被監聽。有朋友告,打電話到方李家,有時接話者說是公安局的,或派出所的。可能因為監聽技術不太高,串線,或有意威脅。打電話者有朋友,同事,學生,同時也有線人,或來路不明者。
注15) 我們加的一點 。
中國人6.4緊急保護法和簽證
9月,中國人6.4緊急保護法一案在美國會通過,並經布希總統簽字生效。
9月9日,中國國家教委副主任籐騰召見美國大使,嚴詞抗議美國政府容許中國留美學生在美滯留。
抗議完畢後,籐騰秘書特意要了大使的電話。大使回到官邸後,不到一個小時,又接到籐騰秘書的電話。大使以為又要召見。不是。秘書電話的目的是懇請大使幫忙為籐騰夫人得到美國簽證,即懇請大使容許籐騰夫人也去美滯留,他們子女已當時已滯留在美。
大使向我們簡報了籐騰召見,及其後的秘書電話。因為他知道1986年管惟炎和我被當局免職和撤職後,籐任中國科技大學校長。
後來我們問到Bill 關於美領館的簽證政策。他說,凡中國高級幹部的親屬的簽證申請,一般都批,不拒簽。我們問:「這是不是有點‘走後門’?」Bill 狡黠一笑:「不算‘走後門’,而是‘入鄉隨俗’」Bill 的中文一般, 但能確切使用「走後門」和「入鄉隨俗」中國詞彙。
Bill也說道另一類簽證政策:凡是北京天文臺來的申請簽證,幾乎一律簽。有的北京天文臺申請者,在領事interview時,還要領事代問「方勵之好」,都轉達了。所以,我能及時知道有關同事的動向。
中國科技大學的赴美簽證申請是由美國駐滬領事館辦。薄瑞光於9月16日來告別,離任。他後來任美國駐上海總領事。2000年我們訪問臺北,拜訪時任AIT臺北辦事處主任的薄瑞光。他說,6.4後,科技大學在滬的簽證申請,也幾乎是來者必簽。
補充一句,「走後門」或 「入鄉隨俗」是外交政策,而非私人行為。有一位館員,華裔,將美金與在北京的親戚兌換人民幣。立即被解職,送回美國。
肯尼迪人權獎
9月18日,美R.F.肯尼迪基金會宣布,1989年R.F.肯尼迪人權獎授予方勵之。
很快李潔明被劉華秋召見,得到如下照會(又是只有英文本):
We are deeply concerned over the recent announcement by the Robert F. Kennedy Memorial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its decision to bestow the 1989 Robert F. Kennedy Human Rights Award on Fang Lizhi. I am instructed to make representations to the US government about this matter.
Fang Lizhi, who has broken the law by committing the crime of counterrevolutionary propaganda and incitement, is wanted criminal of China’s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The Fang Lizhi case is a political issue rather than a human rights issue. The Robert F. Kennedy Memorial’s decision to offer Robert F. Kennedy Human Rights Award to Fang Lizhi represents open support to Fang Lizhi’s anti-government activities, and constitutes a gross interference in China’s internal affairs and an act to further worsen Sino-US relations. We hereby express our deep regret and utmost indignation to the Robert F. Kennedy Memorial at its provocation against the Chinese peopl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demands that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stop it.
其意主要是要求美國當局制止肯尼迪基金會的反華活動。
李潔明當即回答了。肯尼迪基金會是非政府組織(NGO)。按美國憲法,行政當局無權約束它們的活動。
回到大使館後,李潔明還補充說,肯尼迪家族在美國政界,極強勢。不但行政當局不能約束它們,相反,如果肯尼迪基金會要求行政當局為他們辦事,行政當局還不能拒絕。
果然,肯尼迪基金會要求派員去北京面見方勵之夫婦,通知獲獎事,要求李潔明大使安排。
我們進入使館後,美國當局禁止一切非使館人員見我們,以免節外生枝。美國各大小媒體的訪談要求,一律被婉拒。但是,行政當局還是頂不住肯尼迪基金會的要求,答應了。肯尼迪基金會的代表Orville Schell(夏偉) 和他夫人劉白方,由大使親自引領到我們的秘密居所。我們在大使館的13個月中,見到過我們的非使館人員極少,夏和劉是其中的兩個。
十月一日之前
直到九月中旬,中共外交部的主調是抗議和譴責。報紙上則是一片「動亂」大批判。沒有解決方勵之夫婦問題的暗示。所以,我們要作長期滯留使館的打算。按歷史前例,避難三,五年,都是有的。
長期滯留要做兩方面的準備。一是保密,二是身體健康。
大使館裡有不少人員(如勤雜工,以至少量白領)是通過中國外交部僱用的,其中當然有特殊使命者。我們的處境要保密。李潔明要求我們的一切東西都由專職者經手。我們的住地是大使官邸裡的醫護所,所有窗子都用厚木板釘死,與外界隔絕。垃圾,由醫療所的常駐大夫裝在他們的醫療公文包裡,帶出使館處理。所以,兩位大夫,先是Dr. John Baker (1989.6-1989.10), 後是Dr. John Aldis (1989.10-1990.6),都成了我們的朋友,相交至今。食品則由護士Judith (Judy) McLanghlin負責購買 (圖4)。有一次我的眼鏡摔碎了。北京使館派員去香港,通過美駐港領館配製一副。
8,9月間北京有一個傳言:方勵之和李淑嫻不在使館了,已經通過地遁術,遠走國外。傳言雖然荒唐,中國當局也起了疑,外交部要求美國大使承諾,不得用高技術秘密途徑把方勵之夫婦送出中國。李潔明一直不予正面正式承諾。這更引起一些人的疑惑。可見保密有效。
後來,公安或安全部門還是探測到了大夫護士等與我們有關。Judy說,她家的垃圾,包括爛菜剩飯,經常有人翻動。可能由於我們要Judy去糧食店買新鮮干切麵,被偵探注意到了。一般美國人絕不會去小胡同裡的中式糧食店買新鮮干切麵條。
圖4. 大使官邸醫護所的化驗室,是我們的餐廳。左邊的半個手臂是護士Judith McLanghlin,現已退休,住在Virginia。
Bill 的工作,後來也被探明。他說他常被騷擾,汽車被放了氣,自行車被拔了氣門芯等等。拔氣門芯騷擾法(或惡作劇),是我們在上中學時常用的,如今,在中美兩世界超級大國的外交互動中還用?Bill 點頭肯定。
小病不怕,有常駐大夫。美國務院還有巡迴醫生去各使館治病。常見的一種巡迴醫生,是心理醫療大夫。使館環境狹小,內外文化差別大,心理不適是一種常見的外交職業病。李潔明也問過我們,要不要心理諮詢,心理調理?因為我們活動範圍更小。醫療所最大長度42.3步。按歷史經驗,在美國駐蘇及東歐使館避難的斯拉夫人或猶太人等,都曾患有不同程度的心理憂鬱症。
同我們經常接觸的人員(大夫,護士等),倒不覺得我們有憂鬱心理問題。我們自己也不覺得有心理治療的必要。可能因為,文化大革命時,我們都在「牛棚」裡住過,那裡的憂鬱心理者,極易自殺。
後來,從關島來了一位巡迴牙醫,黑人,一副好牙。醫療所也有牙醫專用的醫用椅。他給我們洗牙及治牙。
為適應長期滯留,我開始做宇宙學研究。我的電腦的數值模擬計算晝夜不停,醫療所牆外的中共探測器,一定不斷地收到宇宙學的數字信號。
滯留到第四個月,中共就不再等了。 1989年10月1日,中共主動地向美國當局發出第一批信號:解決方勵之問題。
(原表題:方勵之:我經歷的1989-1990中美互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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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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