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月27日在市人大常委會上審議一項立法,將在廣州廢止房屋拆遷許可制度和行政強拆制度。從此,廣州的「拆遷辦」將成為歷史。
據《南方日報》記者的報導,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於提請廢止的議案》。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張連廣表示,鑒於2011年1月21日中國國務院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廢止了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因此,《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立法依據被廢止,房屋拆遷許可和行政強拆制度被取消。
據瞭解,此前廣州楊箕村的拆遷即是依照《條例》規定,申請法院對留守該村的「釘子戶」實施強制執行。如今,由於《辦法》規定的主要法律制度與《條例》相牴觸,《辦法》將予以廢止。行政強拆制度取消後,廣州從此再無「拆遷辦」。
近年來,中國各地的「違法違規征地拆遷」事件不斷,並因此引發地方抗議活動,甚至出現「自焚」事件。
去年年底,廣東烏坎村村民因土地糾紛等問題引發抗議活動,與當地政府一度形成對峙局面。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在拆遷期間發生一起燒傷事件,拆遷戶三人自焚,被燒成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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