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人民網)
雖然,前茂名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的落馬已成舊聞,但是,如果將其置身於茂名市及廣東省的官場,那麼,周鎮宏一定還有很多反腐價值。那周鎮宏究竟還有什麼反腐價值呢?筆者以為,在大家都知道周鎮宏的後任茂名市委書記是個「收藏了58條情婦內褲」的羅蔭國之後,一定也都想知道周鎮宏的前任茂名市委書記是誰了。就是說,周鎮宏是貪官,其後任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也是貪官,那其前任茂名市委書記是不是也是貪官呢?能否置身事外而不被牽入到茂名窩案中來呢?換句話說,以上言論只是筆者的質疑,至於三任市委書記是否都被捲入茂名窩案中來,這要以中紀委的調查為準,筆者的分析只能說是為反腐機構提供一種思維方式罷了,絕不能以此為據。
眾所周知,「茂名窩案」始於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副市長陳亞春、原茂名公安局長倪俊雄等人的落馬,後又查出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及其前任市委書記,現任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都涉及其中,也因此而落馬。周鎮宏不是別人,他既是「空降官員」,又是學者型官員,是廣東省委重點培養的高官後備幹部。可以這樣說,周鎮宏的落馬,已揭示了茂名窩案並非僅限於原市委書記羅蔭國、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副市長陳亞春、原茂名公安局長倪俊雄他們了,這個範圍還在進一步擴大。比如,與周鎮宏對調的茂名前市委書記鄧維龍會否被牽涉到窩案中來?,他是否也是個腐敗分子?都是值得質疑的大問題。
那鄧維龍是個什麼樣的官員呢?是貪的還是清的?筆者以為,只要大家讀一讀其簡歷、再對比一下羅蔭國,就會非常明瞭的。
百度百科這樣寫著:鄧維龍,男,漢族,1950年8月生,廣東省高州市人(高州市分界鎮),學歷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1971年7月參加工作,197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
1971年07月至1973年09月,在高州縣分界公社儲糧大隊當團支部書記;
1973年09月至1974年04月,在高州縣路線教育小組當副組長;
1974年04月至1976年06月,任中共廣東省高州縣石鼓公社黨委常委、副書記;
1976年06月至1981年09月,任中共廣東省高州縣沙田公社黨委書記、縣委常委;
1981年09月至1986年08月,在高州縣沙田公社當幹部,任三角灣電站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
1986年08月至1987年03月,任高州縣經委副主任;
1987年03月至1988年03月,任高州縣副縣長;
1988年03月至1990年05月,任中共廣東省高州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0年05月至1993年04月,任中共廣東省高州縣委書記;
1993年04月至1993年08月,任中共廣東省茂名市委常委、高州縣委書記;
1993年08月至1998年04月,任中共廣東省茂名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8年04月至2001年03月,任中共廣東省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03月至2002年03月,任中共廣東省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
2002年03月至2005年08月,任中共廣東省湛江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
2005年08月至2008年01月,任中共廣東省珠海市委書記;
2008年01月至2008年03月,當選為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8年03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
中共十七大代表。
而羅蔭國的簡歷是:
1972.07-1975.07,高州縣頓梭公社車埠小學教師、荷塘大隊大隊長、黨支部書記;
1975.07-1979.01,高州縣頓梭公社辦公室資料員,公社黨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
1979.01-1980.06,高州縣根子公社黨委常委、團委書記;
1980.06-1982.09,高州縣環城公社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1984.07-1987.03,高州縣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主任;
1987.03-1990.04,高州縣副縣長、高州縣委副書記;
1990.04-1993.08,高州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3.08-1994.04,高州市委書記、市長;
1994.04-1998.06,高州市委書記;
1998.06-1998.10,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高州市委書記;
1998.10-2001.09,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2001.09-2002.01,茂名市委副書記、市委秘書長;
2002.01-2002.05,茂名市委副書記;
2002.05-2003.04,茂名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3.04-2003.05,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3.05-2006.12,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
2006.12-2007.04,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
2007.04-2011.02,任茂名市委書記。
中共十五大、十七大代表,
廣東省第八、九次黨代會代表,廣東省第八、十屆人大代表。
將鄧維龍的簡歷與羅蔭國的再作一比較就會發現,他們倆是既是老鄉,又是老同事,而且,仕途上走的都是同一線路。試想,如果鄧維龍是個清正廉潔的官,那麼,他與羅蔭國就是非同一條船上的人,他們倆肯定存在腐敗與反腐敗的鬥爭,這樣,鄧維龍就不會容忍羅蔭國的存在,羅蔭國也不會容忍鄧維龍的存在,領導班子內部就會出現矛盾。然現實卻正好相反,羅蔭國雖是個腐敗分子,但他與鄧維龍不僅沒有產生矛盾,反而出現同升同榮的局面,成為和諧模範,先後走進了茂名市委,都當上了市委書記。這說明瞭什麼?難道不正說明瞭鄧維龍要麼是腐敗分子,要麼是老好人嗎?換句話說,與熟諳受賄、行賄的羅蔭國在一個窩裡工作的鄧維龍,真的會有出污泥而不染的品質嗎?在金錢與美女面前真的能置身於腐敗窩案之外嗎?如果真是這樣,那真是全中國難得的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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