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建尤溪阪面鄉肖阪村的農村黨員陳老農(化名)麻煩事不斷。起因從1997年說起。
1997年,陳老農響應黨組織政府的號召,與當地村委會簽訂林木管護承包合同,履行管護義務,農作之餘賺點錢補貼家用。後由於村民擁鼐,進入村委會擔任職務,主持村政。任職期間,建設公路,解決村民用電問題,扭虧村財政,成績有目共睹;同時對一些黑腐作風,公款吃喝,予以杜絕。2008年,因林業轉包,陳老農沒有押金髮票,憑合同原件參與村林木承包合同約定獲取分成利潤款。2009年,由於上級鎮政府的指示,要求收回利潤分成款。辦案人員出言:不退還分成款,就等著進班房。陳老農迫於威脅,四處籌措,在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條件下,分批退還至村賬戶和上級指定的個人賬戶上。
事後,陳老農多次向村裡問明原因,申訴至上級鄉政府,縣政府。政府官員飄忽搪塞,拒絕處理。時間長達2年之久。2010年11月,村裡出具收回分成利潤款。2011年6月30日,訴至尤溪法院。2011年11月17日,尤溪法院裁定,駁回訴訟請求。
「現在國家太黑腐了,我們農民生死都不容易!」在法院門口,陳老農感嘆。
當問到現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麼,陳老農說,退黨,出國當農民吧。臉上表情很無奈。
法律是國家和人民權利的最後一道保障,如果被道德與利益所突破,受影響的不只是人民支持與信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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