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的跨國索賠案有了新進展,7月11日桑蘭在紐約和其律師海明召開記者會,宣布他們對美國體操協會、三家美國保險公司「撤訴」,因他們達成「和解協議」:保險公司向桑蘭道歉,並給予金錢賠償(但錢數保密),糾正原來的保險政策,對桑蘭在中國的醫療費也予負責。美國體操協會則對當年桑蘭摔傷做出新的結論,不是桑蘭「失誤」。桑蘭對這個結果滿意,因為她得到了想得到的東西:既討到了說法(摔傷不是桑蘭的錯),又得到金錢賠償的實惠。
每天在博客發文、炒作桑蘭案的海明,把這個「和解協議」消息傳給中國大陸及英文媒體,宣告他們取得重大勝利。中共僑辦下屬的美國《僑報》率先報導,大標題是桑蘭「想要的都得到了」,《人民日報》所屬「人民網」也刊出同樣標題,也是強調桑蘭案獲重大進展,得到賠償。
英文媒體中,只有美聯社記者(Larry Neumeister)寫了篇報導,說保險公司和桑蘭和解,並引用桑蘭律師海明的話說,「保險公司將為30歲的桑蘭(終生)提供可達一千萬美元的現金和醫療費用。」 《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等均是轉載這篇美聯社文字,沒有自己的獨立報導。包括英國BBC中文網,也是轉譯這篇美聯社報導,但沒有按新聞規矩給予註明。海明在其博客宣布,北京中央電視臺到他的律師樓對此做了採訪。
通過這新一輪的新聞炒作,桑蘭和海明的巨額「索賠案」似乎大獲全勝。但真的是這麼回事嗎?
由於桑蘭和她的律師曾多次撒謊,而且熱衷炒作,使此案早已成網上肥皂劇。所以對他們在記者會上的含糊其辭的宣稱,以及相應報導,第一個反應就是質疑其真實性。於是向保險公司(TIG)和美國體操協會求證。
保險公司律師部主管(Head Lawyer)理查德. 費邊(Richard Fabian)在電話中答覆說,保險公司確曾跟桑蘭簽了一個保密協議(是他手下的律師Anthony R. Gambardella去談判簽的)。因是保密協議,他們要遵守承諾,內容不會泄漏。在經過長時間電話交涉之後,最後費邊先生還是解答了一些問題:
第一,「保險公司過去一直執行保險條款,沒有做錯過任何事情,所以不存在道歉,也沒有(對桑蘭)道歉。」
第二,「保險公司(對桑蘭)的政策是一貫的,沒有改變,也沒有新增條款。」
第三,對美聯社引用桑蘭律師海明的話說這個協議 「提供可達一千萬美元的現金和醫療費用」的質疑,費邊表示這是保密協議,具體內容他不會說,但是他強調,「保險條款沒有變,還是原來的」。既然保險公司沒有做錯事,保險條款也是原來的,那為什麼還需要「和解協議」(settlement)呢?settle(達成協議)總要有實質內容吧?對此,費邊用這樣一個比喻來回答:如果有人告我,索賠十塊錢,我也可以不付一分錢,就跟對方達成和解協議。
第四,對中文媒體和美聯社等的報導,費邊說,「我知道關於這個保密協議現在有很多不實報導」。
第五,對桑蘭跟保險公司簽「保密協議」後立即開記者會一事,費邊說,他知道有人違反了保密協議,因為他們的談判律師剛走出海明辦公室,就看到很多記者在等待。保險公司是否會採取懲罰動作?暫時不會,「因為我們對這個協議非常滿意」。
美國體操協會新聞部副總裁萊斯利.金(Leslie King)則在回答電子信和電話的詢問時表示:「美國體操協會從未接到過起訴書和傳票,案子現已撤訴。這個事情已經通過保險公司解決了。」她沒有回答到底是誰導致了桑蘭摔傷一事。
對於桑蘭的聲稱:美國體操協會認定桑蘭在1998年友好運動會上發生的這件意外不是她自己的錯,「我打官司就是想得到一個說法,這麼多年了,還我一個公道。今天他們終於承認。」萊斯利.金沉默,說沒法回答。
在7月11日和保險公司簽訂協議後,美國法院刊出了代表三家保險公司和美國體操協會的Anthony R. Gambardella律師和桑蘭律師海明聯合簽署的「永遠放棄」今後訴訟的「撤訴狀。」
至此,桑蘭赴美打21億美元索賠案的五家美方(時代華納、美國體操協會、三家美國保險公司)、一個美國人(泰德.特納)全部撤訴。
由於美國體操協會和三家保險公司的律師都嚴守協議保密的規定,所以媒體只聽海明一面之詞,也就是說,桑蘭大獲全勝,既討到了說法(摔傷不是桑蘭的錯),又得到金錢賠償的實惠。
而事實明顯不是那麼回事。桑蘭的「兩項重大成果」都是謊言。第一項:桑蘭沒有討到任何說法。因為:
首先,從桑蘭摔傷迄今,有誰指控她「學藝不精」、摔下來,都怪她自己不好?從美國到中國,大家都對她抱著巨大的同情。最基本常理也是:誰還會來指責和追究這是她自己的過錯呢?指責的目的和意義在哪裡呢?事實上,是桑蘭自己製造一個「討說法」的說法,來掩飾她要巨額索賠的貪婪。
其次,如果美國體操協會證實,桑蘭不是由於自己的原因而意外摔傷,那麼就是別人的原因,那個人是誰?在事故中,強調是別人的責任,是為了索賠。桑蘭為什麼不向那個她聲稱的「事故製造者」索賠?道理一清二楚:沒有事故製造者!
桑蘭的第二項重點成果,雖然他們用模糊的語言和「保密」等理由試圖給大眾造成他們得到巨額賠償的印象,但事實上,這仍是還沒成立就可輕而易舉被戳穿的謊言。
第一,在7月11日的記者會上,海明自己也承認,那一千萬,就是原來保險的最高額度;桑蘭附和了海明的說法;黃健也強調了一遍,就是原來的那一千萬。
第二,美國保險公司律師反覆強調,保險條款沒變。當年保額最上限才是一千萬,而如果支付一千萬現金,則是整個policy(保單)的變化。即使律師沒強調,常理也明擺著,不可能如此。
第三,海明7月13日又開記者會。在他公布的「成果」中,只有增加了桑蘭在中國每週做三次康復的費用保險公司支付這一項。
第四,海明試圖用桑蘭要在中國開賬號收美國保險公司的錢這個說法,來模糊表示桑蘭要接受巨額現金賠償了。但明擺著,賬戶是用來接收桑蘭做康復的報銷費用。
既然桑蘭海明違反保密協議而開記者會,而且嚴重誤導媒體,那美國保險公司和體操協會為什麼硬是不吭聲,而且到目前為止也不準備採取任何措施呢?因為首先,從保險公司律師主管「非常滿意」的口氣中清楚地可聽出,他們沒有給予桑蘭「賠償」,沒花什麼錢和精力,卻把這個官司永久取消了,他們很得意。保險公司是面臨最多官司的機構,即使在庭上完全可以打贏的很多案子,也費時耗力。對桑蘭這個案子,他們既沒有什麼金錢損失,又可以迅速結束,很快甩掉了,他們得到了「裡子」,沒人再糾纏他們,就很高興了。他們大可不必介意桑蘭海明們為了「面子」而在媒體上瞎咋呼。
而對美國體操協會來說,他們也不願被官司纏身,尤其是跟一個殘障人。他們既不會隨便指控是其他人的責任導致桑蘭摔傷,同時也沒有必要否定桑蘭的「不是她自己的責任」的說法,圖什麼呢?只要你不指控是我們的責任,就和我無關。所以,美國體操協會者同樣得到了桑蘭永遠不再訴訟的「裡子」。至於「面子」,你桑蘭自己要去吧。
美國體操協會和保險公司既然都沒有錯,官司也都過了訴訟期限,為什麼不跟海明打到庭上,卻迅速和解了呢?這就是一個文化差異的問題。美國人是君子,遇到了牛二,根本就不懂牛二是怎麼回事。他們更想不到海明那一大堆謊言的問題。加上桑蘭的摔傷當年曾牽動美國,引起巨大同情。所以他們更願意息事寧人。如果真得面臨支付「黃金白銀」的巨額款項的話,那他們可就絕不會跟桑蘭們嘻嘻呵呵、樂融融了。美國人從來把「裡子」看得比面子重要。而中國人是「打死也要面子」。所以桑蘭海明們,寧可破費也得死挺住虛假的「臉面」,要在「祖國人民」面前有面子。
可惜,官司才打一半,他們已成了馬戲團小丑。在記者會上,海明桑蘭們還為海明的博客點擊率直線上升而得意洋洋。他們居然不知道,有人耍猴的話,是會引來圍觀的。猴耍完了,人群就不見影兒了。最要臉面的人,結果在把「裡子」都丟了之後,就只剩下一場「真人秀」的丑角面具了。
桑蘭這齣戲,億萬賠款夢落空,已失去在中國的「軟資本」——形象,以後謀生的路子將遠比打這個官司之前艱難。而在美國,不僅在美國體操協會和保險公司那裡,在任何瞭解這個案子、看過桑蘭起訴書的人那裡,桑蘭海明都不僅把自己的臉丟盡了,也丟了所有中國人的臉。人家不會說什麼,對桑蘭也還會客氣禮遇,只是再感覺一次什麼叫「不可理喻」罷了。
桑蘭律師海明和經紀人黃健都表示,他們原來以為很快會和華人被告和解,而美國人那邊難打,結果正相反。為什麼呢?就因為,牛二遇到的莫虎、劉國生是楊志,他們懂得海明桑蘭們是怎麼回事。同種文化的過來人,楊志遇到牛二,處理方式當然不可能和天真的西方人一樣了。(caochangqing.com)
2011年7月13日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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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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