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被捕的賴昌星獲有條件假釋等候遣返聆訊。
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昨決定,批准福建遠華走私集團頭號疑犯賴昌星有條件假釋,等候法庭聆訊是否把他遣返中國。因估計賴不會潛逃,假釋條件包括賴不能接觸華人黑幫等犯罪份子,並24小時開著手提電話。他的律師拉森(DarrylLarson)稱,賴現時只是「覺得又入獄了」,並無沮喪不安。
可望司法覆核
拉森稱,聯邦法院下週四的聆訊十分關鍵,法官若接納賴昌星的申訴,除可化解遣返危機,賴還可獲司法覆核,有望推翻不利於他的遣返風險評估報告。被中國通緝的賴,上週五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拘捕後,原需即時遣返,但他上訴,法院下週四若否決他的延期遣返理由,移民部最快可於本月25日將他遣返中國。
53歲原籍福建晉江的賴昌星,1999年攜妻兒從香港逃往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他前年已獲工作許可證。
12年來,中國政府多番向加國要求引渡,但兩國無遣返協定,加上賴以被遣返後有生命危險拒絕。中國曾保證賴被遣返後,不會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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