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藥家鑫案件
在2010年10月20日之前,藥家鑫和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大學生一樣,也在過著天之驕子的生活。這個在西安音樂學院鍵盤系就讀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學業成績優良,人際關係不錯,鋼琴也早已經考過了十級。也許這個年輕的鋼琴手已經在憧憬著自己的未來,希望人生也能夠像他手下流淌出來的音樂一樣美妙。
去年10月20日夜晚,藥家鑫開著兩個月前父母才給他買的一輛新汽車,告別了女友返回西安,卻不知他的一生就此出現了無法逆轉的巨變。
在藥家鑫回學校的路上,他彷彿覺得自己的車碰上了什麼東西,已經開出去一段路的他又調轉車頭回去查看。他發現路邊倒著一輛電動自行車,旁邊還躺著一個女人。很顯然那個女人受了傷,但是仍然神志清醒,她努力地抬起身子,要記下藥加鑫的車牌號碼。於是慌亂中的藥家鑫從背包裡抽出當天剛買的有20多公分長的切肉刀,對已經被自己撞得骨折、渾身擦傷的女人,狠狠地刺了六刀,致使那個叫張妙的女人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當場死亡。然後藥家鑫駕車離去,直到他後來又連撞兩人,被目擊者報警,他才被抓捕歸案。
2011年3月24號,藥家鑫開車撞人後又連刺數刀,致對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官宣布將擇日宣判,但至今尚未結案。
在法庭上,藥家鑫的辯護律師說藥家鑫屬於激情殺人,他沒有預謀,屬於臨時起意;他的成長道路沒有污點,他學習優秀,還得過各種獎勵;他出生於普通家庭,不是富二代、不是官二代,因此律師要求法庭給予從寬處理。
藥家鑫的案子在全中國引起了激烈的討論,大家都在問為什麼一個看似溫文爾雅的鋼琴手,卻搖身一變成為凶殘的殺人犯呢?為什麼一個大學生在自己駕車撞人之後的第一反應不是救人而是殺人滅口呢?公訴人說藥家鑫的行為突破了作為一個社會人所應有的道德底線,令當代大學生蒙羞。
就在我想說公訴人不應該以偏概全,把藥家鑫的行為推而廣之到當代大學生群體的時候;就在我仍堅持認為學音樂的孩子們和其他孩子們一樣都還是有著基本的道德判斷能力、能夠辨別是非、知道不能隨意剝奪他人生命的道理時,藥家鑫的一個叫做李穎的同班師妹卻在網際網路上公開說:「我要是藥家鑫,我也捅,怎麼沒想著受害者當時不要臉來著?她記車牌子。」還有一些和藥家鑫同系的學生不辨是非,只因為與藥家鑫同為鍵盤系學生,就無條件地支持他。
於是我也要像網上千千萬萬的人那樣,問上一句了:現在的一些大學生是怎麼了?連如此明確的殺人案都不能分辨曲直,他們還有基本的道德良心嗎?他們的良知底線究竟在哪裡?我開始對這些孩子們感到擔憂了。
至此,藥家鑫會獲刑多少,對我來說已經不是關注的焦點了,我所關注的是藥家鑫行為背後的心理根源。我覺得藥家鑫和公開支持他殺人的那個女同學一樣,他們缺的不是優秀的學習成績,卻是做人起碼的一點善心和一點道德判斷能力。
中國有一個《三字經》,開篇第一句說的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既然如此,為什麼一些人長大以後卻會失去人生之初的善心呢?假若我們要追根尋源,多半都能夠從他們早年的成長經歷中找到一些原因。因為每一個人的成長環境都能夠給他(她)留下許多不可磨滅的印記,藥家鑫便是如此。
和另外一個年輕的鋼琴手郎朗的經歷相似,藥家鑫從小就被父母打罵著練琴,他沒有童年的自由,沒有遊戲的時光,連他自己都承認自己的心靈早已經被扭曲,他恨自己的父母。這樣成長起來的藥家鑫,他缺失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愛、是對生命的敬畏、是在突發事件中作出正確選擇與判斷的能力、是勇於承擔責任的公民意識,還有感同身受的同理心。
同理心是培養孩子愛心的基礎,通俗一點講,它就是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當一個人能夠站在別人的角度來體驗別人的情緒、感受時,他就能夠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了。要是在出了車禍以後,藥家鑫能夠從受害人張妙的角度想一想,他又怎麼能夠忍心向她舉起那把害人又害了他自己的刀呢?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根據錄音整理,未經作者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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