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艾未未在倫敦泰特現代美術館渦輪大廳展出一億多粒陶瓷葵花籽。(圖:路透社)
在沉默了60個小時後,中國的官方媒體終於對艾未未被失蹤事件發出聲音。人民日報社旗下的《環球時報》以社評《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證實了艾未未被警方帶走,並為官方進行了辯護。
《環球時報》稱,艾未未喜歡在「法律的邊緣」活動,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演算法律上出格」的事。該報又說,艾喜歡「我行我素」,經常幹「別人不敢干」的事。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時候離中國法律的「紅線」不遠。
該報說,在如何對待他這樣的人的問題上,中國社會的經驗並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但只要艾未未不斷「往前衝」,他有一天「觸線」是很可能的事。對艾被帶走的起因,該報含糊其辭地說,「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臺灣,有報導稱他‘手續不全’,具體情況不詳。」該報又說,「被帶走的‘具體事情’估計很快會明瞭」。
該報社評說,艾未未選擇與普通人不同的對法律的態度,而中國「法律」不會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繞彎」,做讓步。「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讓整個民族去適應他個人的好惡,否尊重少數人的權利是兩回事。」
該報嚴詞斥責了西方各主要大國在艾未未失蹤後,敦促中國政府遵循對法治和人權的承諾,釋放艾未未惡的表態,指其為「對中國基本政治框架的輕率衝撞,也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無視。擾亂中國社會的注意力,並試圖修改中國公眾的價值體系」。該報最後說,「歷史將對艾未未這樣的人做出評判」。
對該報社評,網際網路上有許多批評和爭議。
法學博士許志永在TWITTER上說,法律不需要在任何人面前彎曲,要保護每個公民的權利,可中國的法律在強權面前不只彎曲,而是卑躬屈膝毫無尊嚴。「艾未未即使觸犯了法律,那也要有程序,毫無手續被強行帶走這跟綁票什麼區別?」
作家許暉說,「法律不是擋箭牌(外交部發言人姜渝語),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這兩種表述形象地透露了中國式法律的秘密:法律就是一支箭,牢牢地掌握在權力者手中,隨時隨地射向沒有擋箭牌的任何敢於質疑的人,一箭穿心。」
今天下午,《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微博客上為這篇社論進行了辯護。
胡說,「我本人尊重艾未未,我覺著中國需要有他這樣的挑戰者,我還認為中國需要有劉(應為劉曉波)那樣的人,西方對中國人權的壓力我也認為起到了一定正面作用。但我同時認為,中國法律限制艾未未這樣的人同樣很正常。中國對西方的抵制是必須的。」
有網友建議《環球時報》,「請把艾未未違法的證據拿出來昭告天下,以儆傚尤!請把帶走艾的法律依據拿出來亮給西方,讓他們啞口無言。」像現在這樣,「人失蹤了60個小時,不知下落。沒有任何部門出面負責,那是司法嗎?是黑社會吧。」
在網友對程序的批評,胡錫進說,「我同意應依法抓人,對於法律程序的事,當局應該越做越好,對程序應當尊重,我想微博上的反應當局聽到了。」
原題目:法律不是擋箭牌:環球時報證實官方帶走艾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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