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天津站
當事人:本人、某警察大叔、某便衣叔叔
事件始末:
從天津坐火車,檢票進站後卻被警察攔住不准上車,也不說為什麼,就攔著大家,說等會兒才能上。然後舉目忘了一下,發現站台上沿著一步電梯到軟臥車廂之間被隔離出了一條大道。。。頓悟!應該是所謂的「交通管制」之類吧!果不其然,在等了數分鐘後,一些衣冠楚楚的領導們從電梯上徐徐走下。。。
站台上,一邊是趾高氣揚的領導們,一邊是像我這樣提著行李在寒風中等待的普通乘客。觀此情景頓感很「中國」,於是下意識的想拍一張……
結果,手機剛拿出來,就有一位警察大叔衝過來衝我喊:你拍什麼拍,把手機給我。。。
另外一個便衣叔叔也走過來了,讓我先別走了,把手機交給他們,再跟他們走一趟。。。
第一次跟警察交手,有點兒怕怕!於是把手機交給他們檢查,然後主動要求檢查學生證,以證明我是良民,只是頭腦發熱拍著玩兒而已。。。
結果那個警察大叔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說看什麼都沒用,你就別想走了。。。
插播一下:
1.我就在小角落,而且拍的時候領導們是背對著我的,所以應該沒有對領導們通行造成影響。
2.本人女生,一點兒都不魁梧,行凶的話估計有難度。
我試圖繼續解釋,大叔不聽。。。而且態度很惡劣,從開始一直都是對我用吼的。看著火車馬上就要開了,非常著急,火一下就上來了,於是對著大叔喊到:同志請問您是要拘留我嗎?請問我做了什麼違法行為,您根據那條法律規定拘留我呢?
警察大叔:說什麼都沒用,你別想走。
看我有點兒激動再加上週圍開始有人圍觀,便衣叔叔過來問我哪個學校的,讓我把學生證給他看看。
發現我是北大法學院的,便衣叔叔態度馬上有了轉變,給了警察大叔一個眼神,貌似準備放我走了。但沒想到那位大叔十分不給面子,反而很火的拿著我的學生證批評我說:「還學法律的,我看你根本就不懂法,就算是記者在這兒拍照也要經過我們允許,是你想拍就拍的嗎?太不懂規矩了,還學法律的呢……
話說士可殺不可辱,我可以不上那輛破車,但是不能任由他顛倒黑白。也不知哪裡的膽子,居然大聲的跟他吼上了,有點兒激動,可能有點兒語無倫次,但是內容大概就是:
第一:火車站是公共場所,並不是什麼保密機關,我完全有權利拿手機拍個照。
第二:就算是特殊情況不許拍照,也應該事先告知,或者事後善意提醒,他並沒有權利就因為這個拘留我。
第三:如果我違反了那條我「不懂」的法律,請他明確告知,如果他講得出來他可以把我押走。
本來以為這樣他應該沒話說了,讓我暴汗的是,那個警察大叔居然說:就是公共場所我才能管,什麼叫公共場所,公共場所就是不准你亂來!
我暴汗,我掏個手機我怎麼就亂來了?再說那批領導也沒見著電視上露過臉兒的啊!而且就數目來講,那麼多人,也不太可能都是太高級別的!讓他們先上車我就忍了,不至於我拿個手機出來就得被帶去警察局拷問吧?當然,這些我都沒說出來,只是心裏這麼覺得。覺著說理沒用,我用目光向便衣叔叔求助。
插播一下:這個便衣叔叔看起來還有點兒修養,查學生證的時候態度很好。
便衣叔叔又向警服示意,警服還是不給面子。不知道我當時腦子抽了還是怎麼的,居然說了一句:同志你哪個單位的,我記下你警號了。。。不說還好,一說這警服一下就激動了:「你要記警號是吧?跟我回去記!」然後就拽住我的手準備拖我走,說實話當時真的被嚇到了,居然學著電影裡超大聲喊了一句:「警察打人了!」,結果把車上的人都招下來了,在此感謝圍觀的群眾們,當時我能看到警服鼻子都快氣歪了,指著我說:你再敢大聲喊!但是手卻鬆開了。這時便衣叔叔趕緊把學生證還給我,示意我上車,還很慈愛的提醒我說:你這孩子太不懂事了,你學的那些法律在這都不管用的。
於是,我在火車開車的最後一秒進了車門,在門口還聽到那警服說了一句:還北大的,就這素質。。。
我一路在車上想了很久,是我素質很差嗎?可能是吧!便衣叔叔說得對,是我太不懂事,所謂人身自由只是憲法裡有的,所謂依法行政只是新聞聯播裡有的,事實上是沒有的。文字的法律跟現實的規則是不同的,那個警服說得很對,我的確不懂他所信仰的那個「法」。我是個法盲,因為在面對非法扣留時,解救我的並不是法律抗辯,而是一句「警察打人了」。雖然喊過這句話後我覺得自己像個潑婦,甚至有些汗顏,但是我並不後悔,因為他放手了,這證明其實他知道作為一個警察,怎樣的行為是不應該的。另外就是再次感謝圍觀的群眾,不管他們出於什麼目的,常說「圍觀改變中國」,我總算是看到了一次正面效應。我希望下次如果城管再敢掀翻老大爺的攤位時,周圍的群眾不要漠然的走開,而是強勢的圍觀。有設備的童鞋一定要錄下來,當然,不要像我這樣被抓到啦!
總之,雖然第一次遇到了傳說中的「暴力執法」,但是感觸很多,在此發帖抒發一下,希望同學們引以為鑒,下次遇到這種情況一定乖乖的等,或者悄悄拍。。。。
我不敢想,如果沒有那張大學生的學生證,如果我只說一個農民工,那會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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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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