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米家堡村村主任村支書受賄幫人騙取拆遷款

 2011-01-04 10:3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據京華時報報導,延慶縣延慶鎮米家堡村的村主任和村支書,在拆遷中收下28萬元的賄賂款,幫助他人騙領政府發放的拆遷款368萬元,因此也丟掉了自己的「官帽」。昨天記者獲悉,延慶法院一審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5年。

王某和楊某分別是延慶鎮米家堡村原村主任和原村支書,兩人案發緣於一筆28萬元的賄賂款。

案發前,耿某在延慶縣市政管委工作(另案處理)。2009年,他得知延慶縣市政管委要對110國道公路兩側征地拆遷綠化,項目涉及米家堡村。

耿某開始打起小算盤。因米家堡村有一片土地,甄某租下來經營養豬場和飯館。其後,甄某將飯館轉讓給張某。耿某找到張某,想以40萬的價格買下飯館。張某同意後,耿某在約定中還特意將協議簽訂日期提前至2009年1月1日,並約定飯館轉賣期間如遇拆遷,張某不得參與賠償或補償。

買下飯館後,耿某並沒有用於實際經營,又在空地上蓋了六七間房,約200平方米。案卷材料顯示,耿某說他買下飯館就是為得補償款。

不久,拆遷提上日程,米家堡村段由延慶鎮具體實施。在拆遷中,村主任王某和村支書楊某商量後,對耿某表示,耿某的飯館只有一部分在拆遷範圍內,村裡不同意對其房屋全部拆除。

耿某找到村主任王某,表示願意拿出一些錢給村主任和村支書。2009年八九月間,王某將28萬元錢裝入塑料編織袋,交給王某。這筆錢,由王某和楊某平分。去年9月,耿某如願獲得延慶縣政府發放的拆遷補償補助款368萬元。

去年6月,王某和楊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兩人將贓款全部退出。法院審理後認定,王某、楊某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