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親屬移民美國的條件

 2010-12-22 23:2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美國親屬移民包括配偶移民、子女移民以及兄弟姐妹移民。親屬移民美國的條件具體如下:

1、子女移民:

根據美國移民法,親屬移民的條件中子女需要滿足以下四種情況方可申請移民:

(1)美國公民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移民不受名額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經滿21歲,但是未婚,屬於第一優先類;

(3)如果子女已婚,則屬第三優先類;

(4)持有綠卡者也可以為他的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受益人屬於第二優先類,對於離婚子女,視同未婚。持有綠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優先之列。

移民法件對「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釋:

(1)婚生子女;

(2)繼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繼母或生母和繼父結婚時,該子女未滿18歲,他就擁有繼子女的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借其與生母或生父的關係尋求移民身份,假如他們之間確實存在血統關係的話;

(4)收養子女,養子女在16歲以前,由養父母合法收養,並與養父母同住至少兩年。

這裡所謂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繼父、繼母、養父、養母。原則上,提出申請的子女,應該證明親子關係的存在。有一點應該注意的是,養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係,因為收養而終止,所以養子女的親生父母不滿足親屬移民美國的條件,因而不能申請移民美國。

2、兄弟姐妹移民:

擁有美國公民資格的人士,只要年滿21歲,均可申請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國,在親屬移民的優先類別中,屬於第四優先。而在美國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則不能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異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不過,這種繼兄弟姐妹的關係,應在18歲以前就已存在,否則就不滿足親屬移民美國的條件,因而不能移民。

3、配偶移民:

配偶移民包括兩種人士:第一種是美國公民的配偶,該類移民不受配額限制,只要提出申請,可很快獲得批准;第二種是在美國持有綠卡者的配偶,該類移民要受配額限制,屬於優先移民類別的第二類。

4、同行家屬移民的條件

為了使移民家屬不致分離,移民法對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屬,有特別優待的規定。取得以上任何一類優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滿2l歲的未婚子女,如果與他同行或隨後到美國團聚,不但滿足了親屬移民美國的條件,而且可以獲得同類優先移民身份資格。

来源:多維生活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