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躲貓貓」、「沖涼死」等看守所死亡案例後,11月25日廣東茂名在押男子傳出「蓋被子死」再次引發關注。但或許很少有人知道,幾乎在茂名「蓋被死」事件發生的同時,廣東深圳又發生一起看守所內「猝死」事件。東方早報報導,11月25日凌晨,關押於深圳市福田區看守所的63歲男子張文猝死,相對於「蓋被死」已出具屍檢結果而言,福田區看守所的這起猝死事件頗為蹊蹺,事發至今已有十多天,卻仍未進行屍檢。
東方早報報導,63歲的張文是湖北省黃岡市蘄春縣人,曾在李時珍紀念館任保衛科長,在職期間因保衛國家文物獲中國公安部有關部門頒發獎章獎勵,其後調至蘄春縣蘄州鎮文化館任館長,後任蘄春縣黃梅戲劇團團長直至退休。
此前,張文大兒子張鶴捲入一場經濟糾紛,張文堅信張鶴是無辜的,2009年11月30日隻身從湖北老家到深圳福田區人民檢察院遞材料、討說法,當場被警察帶走,被指是張鶴的「同謀」。
死者另一兒子張欣表示,父親被關進福田看守所後,身體每下愈況,他和辯護律師不下20次為申請取保候審,沒一次獲批准。 至於為何不同意,福田司法部門的解釋是:張文涉嫌合同詐騙一案,涉案詐騙金額100多萬元,涉案成員有其家屬親戚共五人,關押期間其家屬雖曾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因其涉案案值特別巨大且贓款未追回,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故公安機關未予批准。
據報導,張文所涉及案件曾被多次退回偵查,公訴機關也在今年的6月2日、8月6日建議延期審理,補充偵查。並在10月21日,提出變更起訴延期處理。但就在張文死後的一週,12月2日該案突然宣布審理終結,所有涉案人都被定罪判處相應刑期。
「我們向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第三方屍檢的書面材料,不過福田檢察院對此不予受理。不但如此,父親在醫院逝世的那天凌晨,20多名警察還強行把他的遺體搶走。」張欣天表示,直至目前,他父親仍未進行屍檢,按規定,遺體在冷凍情況下需在7天內屍檢,「我擔心已經過了12天,就算檢察院答應第三方屍檢,父親死因也會由於拖得過長而難以查明。」
報導說,對於公安部門作出的死因判斷,死者家屬多會提出質疑。知名法律專家孔維釗表示,中國內地可以借鑒香港,成立獨立的「死因裁判法庭」,對突然死亡、意外或暴力事件死亡、在可疑情況下死亡等非常死亡事件展開調查,判明死亡的性質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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